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4150 |
文件编号 | 浦农业农业村委〔2023〕177号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集资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7-21 |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沪农委〔2022〕120号),结合浦东实际,特制定了《浦东新区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7月18日
浦东新区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2〕3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农牧发〔2021〕29号)、《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管理指南><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技术规范>的函》(疫控监函〔2021〕156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沪农委〔2022〕120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浦东新区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养殖环节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动物防疫工作转型升级,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种畜禽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净化对象,以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动物疫病为净化重点,坚持“企业主体政府支持、先易后难分类施策、点面结合统筹推进”的净化原则,按照“引导支持、以点带面、示范创建、逐步推开、动态管理”的净化策略,同时结合奶牛布鲁氏菌病和结核病区域净化示范区建设,以及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等工作,力争在2024年底前,新区种畜禽场和规模化养殖场全部建成动物疫病净化场,促进动物防疫由重点控制向全面净化转变,助推本区畜禽种业振兴、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畜牧产业提质增效。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净化病种。种畜禽场净化病种:猪伪狂犬病、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禽白血病、禽沙门氏菌病等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奶牛场净化病种: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其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净化病种: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
(二)确定净化目标。力争到2024年底,全区种畜禽场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00%通过市级或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从2023年起,在保持上海祥欣畜禽有限公司东滩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国家级猪伪狂犬病净化示范场、上海希迪乳业有限公司国家级奶牛结核病、布鲁氏菌病净化示范场的基础上,将逐步推动上海祥欣畜禽有限公司滨海原种猪场、上海祥欣畜禽有限公司种公猪站、上海浦汇良种繁育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汇浦东鸡繁育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军安特种蛋鸡场等至少完成一个病种的净化工作。鼓励有条件的规模场提前超额完成净化任务。
(三)完善净化技术和模式。根据区域实际、生产情况、疫病特点、流行状况,集成应用免疫、监测、检疫、隔离、消毒、淘汰、扑杀、无害化处理等综合技术措施,鼓励支持企业探索开展垂直净化和水平净化、免疫净化和非免疫净化、单病种净化和多病种协同净化等多种净化模式,培育一批先进典型净化场,实现人病兽防、源头防控。
(四)开展净化指导和评估。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净化场创建、申报、评估,积极宣传净化工作的典型标杆和经验成效;区农业农村委员会会同区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指导养殖场制定疫病净化”一场一策”、“一病一策”和净化维持方案,对动物疫病净化效果进行监测并参与评估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负责制定本辖区的净化工作方案并报市农业农村委备案,组织做好辖区内各项净化工作,组织做好市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的区级预审工作。
(二)区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 负责对全区动物疫病净化效果进行日常监测和区级评估,指导养殖场根据本场实际和不同疫病、不同净化阶段,精准落实各项净化措施。
(三)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 负责防疫条件审查监管、动物引种隔离、调运检疫审批、染疫动物处置和无害化处理等监督执法工作。
(四)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负责各规模场送检样品的检测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由分管主任任组长的浦东新区动物疫病净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净化工作;成立浦东新区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小组,负责对辖区内动物疫病净化效果进行日常监测、区级评估、预验收,指导养殖场根据本场实际和不同疫病、不同净化阶段,精准落实各项净化措施。各规模场应成立专门的净化工作小组,发挥企业主体政府支持的净化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具体单病种或多病种的协同净化。
(二)政策保障。在申报市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专项、创建动物疫病无疫小区、建设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实施国家畜禽遗传改良计划等方面给予工作支持,探索根据实际实施动物疫病净化补助等以奖代补等政策。
(三)经费保障。将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将工作所需各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对疫病净化工作的支持力度。根据对本区六个养殖场至少完成一个病种的净化工作的安排,据测算2023年需增加检测资金98.44万元;2024年、2025年各需增加净化维持检测资金82.63万元。
(四)技术保障。浦东新区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执法大队、浦东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要聚焦新区动物疫病净化的关键问题和技术瓶颈,牵头开展研究攻关、培训指导、队伍建设、集成应用、示范推广等技术性工作,不断提高净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附件:浦东新区动物疫病净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名单
附件
浦东新区动物疫病净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名单
1、浦东新区动物疫病净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贺红忠
副组长:薛循革、叶承荣
成员:杨善忠、倪卫忠、瞿文学、严丽华、俞向前、严敏鸣
以上人员如有工作变动,均由后续人员自然替补。
2、浦东新区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小组
组长:叶承荣
副组长:严丽华、瞿文学
成员:俞向前、严敏鸣、金耀忠、范卫、龚志亮、何随彬、陈亮
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同意,可临时聘请系统和行业内专家,作为专家小组成员参加浦东新区动物疫病净化场评估工作。
由区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具体牵头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工作事宜,以及通过市级或国家级现场评审后,各场的日常管理指导、净化维持、年审等事宜。
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