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1166 |
文件编号 | 浦财库〔2024〕5号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3-11 |
新区各部、委、办、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规范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和管理行为,加强公益事业捐赠收入财务监督管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4号)等规定,财政部对《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沪财库〔202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转发上海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更改本市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样式的通知》(浦财库〔2011〕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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