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4-01166
文件编号 浦财库〔2024〕5号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3-11

新区各部、委、办、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为规范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和管理行为,加强公益事业捐赠收入财务监督管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4号)等规定,财政部对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沪财库〔20249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转发上海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更改本市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样式的通知》(浦库〔20114)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

                          202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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