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浦东新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0561 |
文件编号 | 浦财规〔2025〕1号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1-20 |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相关部门:
经综合评估,《浦东新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浦财规〔2024〕1号)继续执行,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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