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浦东新区 2023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2246 |
文件编号 | 浦财会〔2024〕7号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4-03 |
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各镇: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沪财会〔2024〕1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浦东新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应编制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编报主体责任
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镇要充分认识新时代内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精心组织本部门、本镇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2023年度内控报告编报工作,确保“应报尽报”,做好内控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各行政事业单位要落实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单位内控体系建设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此项工作将纳入2024年度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范围,主要包括内控报告报送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编报质量,内控案例的报送情况,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和合同等六大业务内部控制管理情况以及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二、及时完整填报,扎实开展报告编报
各行政事业单位请于2024年4月1日后,通过360、谷歌、火狐等主流浏览器登录“上海财政网(网址:czj.sh.gov.cn )—首页—热点业务—2023 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入口”,根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实际情况,按《通知》要求及时编制《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报送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各镇。
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镇应对本部门、本镇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汇总和审核,形成本部门、本镇内部控制汇总报告,并编制《2023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镇根据财政部编报要求,对所属单位的基础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如2023年度所属单位信息与2022年度相比发生变动,应填写《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单位信息修正表》(附件1),并于2024年4月10日前发送至hucx@pudong.gov.cn邮箱。
三、加大审核力度,认真开展核查工作
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镇应当对照《2023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详见附件2),加强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对审核中发现的异常数据应及时修正或说明,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汇总上报。审核检查过程中要做好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
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镇应当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其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和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和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切实提高编报质量。报送单位数大于50家的,至少抽查10家单位;报送单位大于等于15家小于50家的,至少抽查5家单位;报送单位数小于15家的,至少抽查2家单位(其中报送数为1家的,抽查1家)。
区财政局将根据各部门、各镇报送情况,抽取部分单位进行核查。同时市财政局将会同区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开展抽样联合会审和实地督导。
四、深化分析应用,提升管理能力水平
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镇应以内控编报为抓手,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结果应用工作,加大内部控制监督职能的应用拓展力度,更好发挥内部控制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内部管理工作的保驾护航作用。聚焦重点领域和重要项目,探索运用内部控制方法加强对专项转移支付等涉及财政资金项目的内控管理应用研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镇、各街道应结合内控报告核查工作,同步开展本镇、本街道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资产、资源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调研,积极开展内控规范业务流程及最佳实践研究,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五、总结先进经验,挖掘撰写典型案例
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镇要认真组织相关单位挖掘整理具有良好理论基础、应用效果较好且可复制、可推广的内部控制建设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按照统一的案例格式(案例背景、总体思路、具体做法、取得成效以及经验总结等)撰写并通过编报系统上报。案例材料 应结构完整、条理清晰、内容详实。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各镇至少报送一个优质典型案例,区财政局将择优选取典型案例报送市财政局,并通过案例汇编、工作交流等方式,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
六、按时汇总上报,严格落实保密工作
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要求,依据“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确定内部控制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不适宜通过网络报送的涉密部门及时向新区财政局财会处申请报备,经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可通过财政部网站下载单机版软件编报(下载地址http://kjs.mof.gov.cn/zaixianfuwu/ketishenbao/202402/t20240229_3929658.htm )。
各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各镇在做好内部控制报告安全保密前提下,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在网络平台报送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电子版),并在填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汇总报告应当由各部门、各镇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将数据质量自查表(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版)发送至hucx@pudong.gov.cn邮箱。
采用单机版软件报送的部门应当将汇总内部控制报告、数据质量自查表的可编辑版本和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以及从单机版填报软件导出的 JIO 格式数据文件报送新区财政局财务会计处(世纪大道2001号3号楼223室)。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