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张江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 XE5300000-2016-003 | 发布机构 | 张江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6-01-06 |
镇机关各办公室、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各居(村)委、各相关单位:
《张江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已经2015年12月28日第24次镇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人民政府
2016年1月4日
张江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建立健全高效、科学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保障全镇居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二、组织领导
建立张江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文军(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第一副组长:孙 玉(政法书记)
常务副组长:周慧锋(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张 铭(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翟 磊(党委宣传委员)
潘玉堂(副镇长)
尹晓萍(副镇长)
徐 瑛(副镇长)
丁国民(总工会主席)
成 员:沈卫国(党政办公室主任)
唐明安(社区建设和服务办公室主任)
马冬云(社会事业办公室主任)
曹建文(信访办公室主任)
顾峰赟(规划建设和环保市容办公室主任)
孙忆忠(社会稳定办公室主任)
厉阳平(城镇运行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朱利华(张江派出所所长)
王鑫刚(孙桥派出所所长)
蓝海平(园区派出所所长)
各居(村)委、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 任:沈卫国(兼任)
副主任:曹建文
联络员:刘伟
联系电话:58552185、58958808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者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三、职责分工
1
、
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在党委、政府领导下,负责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筹指挥各相关部门,实施应急救援与人员撤离安置工作,视情况到现场指挥协调,并定期组织相关演练。
2
、
应急办(值班室)
主要职责:突发事件的沟通、协调、督办和报送;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配。
3
、
城镇运行管理办公室(
“
三违
”
办、城管、安监、网格中心、消防)
主要职责:城市运行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防台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牵头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并一一督促整改;及时调配防汛防台应急抢险小分队,妥善做好汛期应急抢险工作;依法治理无序设摊、“三违”等城市管理顽疾,确保执法过程中的安全有序。
网格中心实体化运作后,应充分发挥信息化、专业化平台作用,配合做好及时发现和相关协调等工作。
应急队伍:安全巡查小分队。
4
、
规划建设和环保市容办公室(建管中心、房产公司、农投公司)
主要职责:建筑工地、动迁基地安全,环境保护、农田水利、大规模断电、断水等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负责加强对在建工地、动迁基地、农田设施、镇级河道的管理,组织抢修被损坏的公共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开展工程抢险、加固和清理现场等工作。
应急队伍:市政工程抢险小分队(包括清理倒伏树木等)、林业抢险小分队。
5
、
社区建设和服务办公室(房办、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社区管理、物业管理、劳资纠纷等相关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负责对社区管理、物业管理的指导,对劳资纠纷的预判、调解和后续处置等工作;加强对居民危房的检查;排摸需转移人员,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员疏散转移等。
应急队伍:综合抢险小分队、物业应急维修小分队。
6
、
社会事业办公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公司、环园综合养护公司、市场监管所、卫监)
主要职责:传染性疾病、食品安全、市容等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科医救、卫生防疫等工作;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和处置力度;及时清运垃圾。
应急队伍:人员撤离安置小分队、环境卫生小分队、医疗救助小分队。
7
、
社会稳定办公室(相关派出所)
主要职责:信访稳定、治安管理事件的责任主体,负责及时安抚信访对象,妥善做好情绪疏导等工作;协同相关部门迅速组织力量对突发公共事件危害地区和危险源实施警戒,维持社会治安,疏散和撤离受灾人员。
应急队伍:秩序保障小分队。
8
、
武装部
主要职责:地下空间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
,负责加强对地下空间的安全检查,组织民兵应急队伍进行抢险。
应急队伍:地下空间小分队、民兵应急小分队。
9
、
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全过程掌握突发事件处置动态,经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相关媒体,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
应急队伍:信息保障小分队。
10
、
居村委
主要职责: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就近做好应急抢险等工作;加强宣传和演练,提高居民群众应急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应急队伍:平安志愿者小分队、安全巡查小分队。
四、处置流程
1
、
先期处置
。当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发现或接报单位应立即通知公安、消防、医疗应急等处置队伍,先期开展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救援行动,控制事态扩大,并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2
、
迅速上报
。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发现或接报单位应及时、准确、全面地向镇应急办报告有关情况。应急办工作人员接报后应第一时间内向应急办主任报告,情况严重可直接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报告,并在1小时内向新区总值班室口头汇报情况,2小时内形成书面报告。
3
、
启动预案
。对于较大或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由各责任主体及时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接报后,要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服从现场统一指挥,有效开展工作。
4
、
信息反馈
。各责任主体应及时将处理情况书面反馈镇应急办(如情况紧急,也可直接电话汇报)。属于重大和较大的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3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实行进程报告制度。
5
、
善后处理
。应急工作宣告结束后,各责任主体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对伤亡人员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
6
、
调查评估
。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各责任主体应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对重大或较大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并向领导小组作书面报告。
五、工作要求
1
、
协同配合、共谋合力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以“应急抢险”为首要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障好居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
动态监测、及早处置
。各部门、各单位要整合信息监测预测资源,依托政府办公系统及相关网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测、预警机制,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收集、风险分析和动态的监测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
、
加强管理、提升能力。镇各相关部门应针对本区域、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制定相关部门预案、专项预案,并报镇应急办(值班室)备案。要严格落实节假日、重要节点、防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以及领导外出请假报批制度,发生突发情况迅速到岗到位,确保信息及时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