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康桥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0882 |
文件编号 | 浦康府〔2023〕9号 |
发布机构 | 康桥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1-18 |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文件
浦康府〔2023〕9号
关于印发《康桥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居村、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康桥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2月6日印发
(共印120份)
康桥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以来针对燃气安全作出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1〕9号)和《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安委〔2021〕21号)要求,守好燃气安全生命线,结合《浦东新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深刻吸取近年来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镇域内涉及燃气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摸清底数、强化措施,整改治理一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燃气事故,加强预警能力建设,提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架构
康桥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浦康府〔2020〕80号)每季度召开燃气安全工作会议,对重要事项专题研究,通报本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督促各部门落实管理职责,研究解决管理过程中难点问题。各成员单位按照条线分工,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做好日常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议日常事务,建立成员单位联系网络,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信息汇总和集中报送。
三、工作任务
落实《浦东新区燃气行业开展今冬明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与供气公司建立定期沟通联系工作机制,详细掌握镇域内天然气和液化气供应、使用和安全检查情况,各部门按照条线分工,全面排查整治公共场所、居住小区、自然宅村和自建房、燃气工程、燃气经营、燃气具等燃气源头、燃气管道设施等方面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1. 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商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建筑工地、车站、酒店、旅游景区、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建档并做好记录。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镇规建办牵头,排查责任单位:供气公司、第三方检查单位,督促整改责任部门:经发办、社事办、社区办、城运中心、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派出所、消防办、康欣公司、居村)
2. 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老旧小区燃气管道、燃气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燃气热水器烟道安装不规范,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持续加大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力度,提高重点人群、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针对性,重点关注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做好“最后一米”胶管等隐患的整改帮扶工作,切实减少一氧化碳中毒时间发生。(镇规建办牵头,排查责任单位:供气公司,督促整改责任部门:社区办、城运中心、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居村)
3. 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隐患。各部门要对在建燃气工程和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排查,排查管道检修维修作业许可制度执行情况,严厉打击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在埋设燃气管道区域违规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镇规建办牵头,排查责任单位:供气公司,督促整改责任部门: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康欣公司、居村)
4. 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辖区内销售燃气具的小商品市场和其他燃气具销售点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清单,督促其切实履行好管理责任;对燃气具、报警器等流通销售渠道点进行全面排查。(市场监管所负责)
5. 全面排查整治瓶装液化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对瓶装液化气经营、储存、运输、使用(重点是农民自建房或城中村)等环节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倒灌液化气,用户使用不合格的灶具、连接管和减压阀,农民自建房或城中村用户存在“瓶居同间”、占用消防通道、未落实租户备案、独立或集中用气点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落实基层属地监管责任,广泛开展逐户清查整治和社区安全宣传。(镇规建办牵头,排查责任单位:供气公司、第三方检查单位,督促整改责任部门: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居村)
四、进度安排
从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2年11月)。召开康桥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部署会议,全面启动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责任部门,对排查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二)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12月1日—2023年2月10日)。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及工作方案要求,组织对本辖区、本条线的燃气用户、燃气设施、运行情况等全面开展自查行动,对排查的重大风险隐患列出清单,全部上账管理,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及时进行销账闭环管理。
(三)整治攻坚(2023年2月11日—3月10日)。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并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2023年2月11日—2023年3月31日)。认真总结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康桥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优势,要组织规建办、市场监管、城管、安监、公安、消防、城运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协同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隐患排查,加大执法力度。各单位要对照职责和任务表,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聚焦短板问题,实施精准治理,确保整改闭环。要严格规范开展燃气安全执法,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要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依法依规对有关违法违规的燃气企业实施惩戒。
(三)加强考核问责,严格监督管理。将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督查或联合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排查整治进展滞后、工作责任不落实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教育,推动群防群治。各单位在排查整治的同时,要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充分运用网络媒介、挂图等各类方式,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常态化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普及燃气安全检查、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不合格的连接软管、燃气灶具、减压阀等,确保燃气使用等环节安全。要将燃气安全管理作为基层治理重要内容,充分依靠基层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力量,构建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安全环境。
附件: 1. 燃气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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