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桥镇贯彻落实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

索引号 SY-310115-2023-07873
文件编号 浦康委〔2023〕164号
发布机构 康桥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11-10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委员会

 

文件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

浦康委〔2023〕164号                   签发人:郭笑勇

关于康桥镇贯彻落实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根据区有关规定,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呈上《康桥镇贯彻落实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请审阅。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委员会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0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印发

(共印5份)

康桥镇贯彻落实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为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切实解决督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高生态环境质量,确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坚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道路,以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从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持续优化区域生态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目标

(一)督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到位。对照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建立整改问题清单,细化整改任务,逐项抓好落实,确保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整改到位、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管理到位,105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取得实效、群众满意。

(二)居村干部能力持续提升。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研讨,加大村居基层干部培训教育力度,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成效。鼓励各居村多途径宣传、全方位发动,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作用,组建居村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河道污染、固体废弃物清理等一系列活动,全面掌握辖区生态环境动态信息,强化居村环境保护自治,通过环保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保护环境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以历次环保督察发现问题为着力点,夯实督察整改实效,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区域污染源污染防治水平,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积极构建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结构、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式,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城市绿色发展水平。

(四)污染防治机制更加健全。以督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突出精准治污、依法治污、科学治污,推进综合治理,通过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政治意识,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1. 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遵循,始终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确保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激发绿色动能,推动绿色发展,厚植绿色优势。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风尚。

2. 落实环保责任。康桥镇党委、政府将把问题整改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紧抓不放、常抓不懈,全面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和条线工作逐一认领,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要对照问题清单,检讨反思问题原因,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形成“一问题一方案”。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以对账销号方式,跟踪掌握整改进度,确保逐条逐项落地。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坚持马上改,立竿见影;对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整改的,明确责任和时限,跟踪督导,倒逼各级责任主体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到实处。

3. 赋能区域协同。康桥镇联合康桥集团、国际医学园区、浦开集团、浦发集团等开发主体,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问题线索筛查和移送工作的及时化、常态化。加强与绩效考核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动,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结合镇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工作,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指标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

4. 完善制度建设。针对固体废物、水环境等易发问题领域,通过制度建设促进问题解决。一是强化固体废物管理。持续推进《康桥镇垃圾管理及处置办法》贯彻落实,按照归口管理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全覆盖、不重复。二是持续推进林长制。落实生态资源“一街镇一图”“一村居一图”“一行业一图”要求,实现73块林地全覆盖管理。三是加强土地管理。明确土地管理主体、完善日常巡查、发现和处置机制。各村根据地块规划、开发现状实行土地分色管理,形成权属单位、开发公司、镇、村等管理主体“一张图”,进一步明确和压实主体责任。

(二)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1. 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深化康梧路、康桥东路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加快淘汰高污染企业,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等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大力发展绿色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生态环保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健全生态环境经济政策,落实支持企业绿色发展的环境政策举措。

2. 推动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督促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重要时间节点提前确认相关企业工作进程,确保强审企业按时按质完成既定任务。鼓励重点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做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降低资源能源损耗和污染物排放。

3. 开展新一轮“五违四必”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开展五大集中整治行动(“城中村”集中整治行动、存量违法建筑集中整治行动、违法用地集中整治行动、违法居住集中整治行动和综合环境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力争到2023年底康桥镇“五违”现象得到全面遏制,环境乱象问题基本清除,人居环境呈现明显改善,常态监管机制有效实施,环境面貌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力推动康桥镇成为更加精细、更具特色、更有温度的高品质生活城区。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1. 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坚持以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突出重点、精准施治,统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实行网格化管理,分区推进空气质量提升。全面深化落实工地、道路、码头和工业企业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恶臭异味治理力度。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

2. 持续深化河(湖)长制。推动河长制全面落实落地和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努力推动全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向好;巩固和维护河道的整治成果,结合新区的养护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水环境长效治理,全面深化“河道设施、水面保洁、河道绿化、河道轮疏、生态维护”等五位一体综合养护体系,严格对河道管养工作进行考核,做到奖惩分明。根据市、区河长制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开展河长制工作和日常河道的管理工作,2023年我镇将健全督察考核体系,提高河长监管能力,加强长效管理和考核问责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队伍力量建设;加强水污染和水环境的治理、河湖水面积的控制和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的保护和水生态的修复;有序推进创建等工作。

3. 全力开展净土保卫战。深入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开展重点行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切实抓好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强重金属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巩固深化危险废物专项大排查大调查成果,加大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力度。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考核工作,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工作。

4. 扎实提升清废工作能级。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管理处置能力,清运及时,清运无跑冒滴漏;坚决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压实物业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同时更新设施设备,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将分类实效纳入城运中心平台,实时监管。加强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建设高标准装修垃圾中转站,引入高质量装修建筑垃圾清运企业,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未端设施建设,积极推动装修垃圾清运预约新模式。

(四)融合构建大生态,优化生态空间格局。

1. 持续优化生态空间布局。以“生态康桥”建设目标为引领,推进绿地、林地和湿地融合发展,促进生态空间系统性、均衡性和功能性持续提升。配合推进环上公园、外环南河、外环运河等多项生态工程,加快实施口袋公园建设,实现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生态功能进一步提升,环境风险进一步降低,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2. 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督察反馈问题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逐件明确整改责任,逐项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整改销号。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照任务逐条逐项制定详细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标准。同时,对照反馈问题和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的信访件,举一反三,对本地本领域类似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深化改革创新,推动生态文明理念的落实推进。

1. 坚持推进问责制度。严肃查处假装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坚决杜绝“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督查问题所涉及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调查,严肃问责,分别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作出党纪立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处理。持续完善细化问责相关制度规定,跟踪市、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不力的线索,通过紧盯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等情况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2.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按照“不查办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的原则,保持执法高压态势,提高环保执法威慑力,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实施最严厉行政处罚、刑事追究,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环境违法犯罪成本。强化环境执法的分工责任和部门协同,完善环境违法的查封扣押、行刑衔接,建立重大环境案件和突发环境事件与公安联合办案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舆论、信用等手段,加强环境违法的联惩联治。

3. 继续用好“环保管家”。进一步夯实污染源日常监管,加大工业企业等污染源排查力度、配合上级做好专项检查、通过与重点企业开展党建联建,提供项目化服务清单,为企业开展环保咨询等上门服务,进一步推动环保工作向专业化迈进。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康桥镇党委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依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成立了康桥镇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由书记、镇长任双组长,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二是明确部门责任,按照“管行业也要管环保”的要求,全面推进各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和销项工作。三是建立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各村居委落实属地化管理职责,定期上报属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情况,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

(二)夯实整改责任。康桥镇落实班子成员“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结合分管和条线工作逐一认领,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要对照问题清单,检讨反思问题原因,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形成“一问题一方案”。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合力。以对账销号方式,跟踪掌握整改进度,确保逐条逐项落地,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坚持马上改,立竿见影;对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整改的,明确责任和时限跟踪督导。同时,要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研讨,加大干部培训教育力度,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成效。

(三)严肃执纪问责。镇纪委监委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列入督察组移交的问题清单进行深入调查,并对其中存在的贯彻中央决策、市委部署和区委要求不力、未完成环保重点目标任务、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督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等情形,依纪依法开展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信息公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报道,督察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要加大曝光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监督,营造生态环境共治共享共建的良好氛围。

附件:康桥镇贯彻落实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附件

康桥镇贯彻落实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具体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项目1:

牵头部门:镇河长办。

责任部门:镇河长办、综合行政执法队、浦建集团、中建康桥、怡园村、新苗村。

整改目标:进一步提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和站位,健全督察考核机制,深化河道常态长效管理,

整改时限:怡园村、新苗村、年家浜路浦三路、东明路秀沿西路、双浜港桥水体问题2023年8月底完成整改销项,2023年12月底完成共性问题的健全督察考核机制,深化河道常态长效管理等整改任务目标,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怡园村683号南侧高新河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河道现象、同时河道边畜禽养殖产生的畜粪流入河道、影响了河道水质,新苗村新苗便利店后5台投币式洗衣机、洗衣废水管道直接接入旁边河道,年家浜路浦三路西北侧河道边搭建多处活动板房、侵占河道,东明路秀沿西路河道漂浮绿藻、水体有异味,双浜港桥河道边堆积渣土、防扬尘措施不到位、并且河岸人行道上堆放生活垃圾,部分垃圾已散落至河道等水体问题2023年8月底完成整改销项。(怡园村、新苗村、河长办、相关建设单位)

(二)进一步加大河道巡查养护,将违规污水直排、岸坡垃圾堆放、侵占河道等监管类问题作为日常巡查重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全面落实河道保洁、绿化养护、设施养护等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失管失养的河道,加强日常长效养护管理机制,落实全过程管理。(镇河长办、相关村居)

(三)进一步提升河道长效管理能级,深入贯彻市、区河长制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督察考核体系,落实“周暗访、月通报、季约谈、年考核”长效常态工作机制,充分压实河长和相关部门责任,推动河长制全面落实落地和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努力推动全镇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向好。巩固和维护河道的整治成果,结合新区的养护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水环境长效治理,全面深化“河道设施、水面保洁、河道绿化、河道轮疏、生态维护”等五位一体综合养护体系,严格对河道管养工作开展考核,做到奖惩分明。(镇河长办、综合行政执法队)

项目2:建筑垃圾监管还不够到位。督察发现,镇辖区内存在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违规堆存等现象。如太平洋中环广场北侧、御秀路8号、周邓公路叠桥路交叉口南侧均发现建筑垃圾露天堆放,且无任何防扬尘措施;康意路499号园区东北角建筑垃圾与医用垃圾露天混堆,且堆放时间较长,产生异味;秀浦路66弄32号门口、环桥路八灶港桥东北侧、东明路最南段东侧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堆,存在扬尘扰民现象;浦三路04-0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地对面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生活垃圾混堆,现场环境较脏乱。

牵头部门:镇规建办。

责任部门:镇规建办、城运办、综合行政执法队、浦建集团、国际医学园区、康桥集团、相关企业、相关村居委。

整改目标:进一步加大建筑垃圾监管力度,切实提升管理能级。

整改时限:太平洋中环广场、御秀路8号、康意路499号等现场问题2023年8月底完成整改销项,2023年12月底完成共性问题的加大建筑垃圾监管力度,提升管理能级等整改任务目标,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太平洋中环广场北侧、御秀路8号、周邓公路叠桥路交叉口南侧均发现建筑垃圾露天堆放,且无任何防扬尘措施;康意路499号园区东北角建筑垃圾与医用垃圾露天混堆,且堆放时间较长,产生异味;秀浦路66弄32号门口、环桥路八灶港桥东北侧、东明路最南段东侧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堆,存在扬尘扰民现象;浦三路04-0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地对面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生活垃圾混堆,现场环境较脏乱等现场问题2023年8月底完成整改销项。(镇规建办、城运办、相关开发主体、相关施工单位、相关居村委)

(二)促进管执联动,建立管理、执法部门日常工作中的管执联动机制,共享信息资源,加强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事项,第一发现部门应及时同级移送相关信息,推动全链条打击、罚后整改和信用惩戒。联合执法部门、属地居村委对镇域内工地、园区开展全面检查,重点对建设工程垃圾处置申报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问题点位开展“回头看”,以查促改,确保问题不回潮,进一步提高建设单位和相关企业责任意识、重视程度和整改力度。(镇规建办、城运办、相关居村委)

(三)从“攻坚战”向“持久战”转变,利用网格化日常巡查对全镇区域内的建筑垃圾和进行全面排查和清除,摸清区域内装修垃圾、拆房垃圾等非正规堆点的数量、规模、位置、成分等情况,对发现的非正规堆点进行治理,实现非正规堆点动态清零。对偷倒建筑垃圾、非法运输建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强化建筑垃圾源头规范收运管理,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有效遏制违法违规处置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镇级中转站日常监管,做好台账记录,重点对装修垃圾分拣残渣的处置去向及处置量开展检查,确保每次残渣外运都应有老港基地的接收处置记录,确保残渣进入老港基地处置。(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城运办、相关居村)

项目3:生活垃圾管理还不够完善。督察发现,部分市民环保意识薄弱等,镇域内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未及时清理的现象对康桥镇市容市貌带来了一定影响。如御秀路2号、花墙村246-12号、锦绣路东侧康花路北侧道路旁生活垃圾长时间露天堆放,影响周边环境;家兴建材市场北门东侧场地未作硬化处理,现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露天混堆,无任何扬尘防治措施等。

牵头部门:镇城运办。

责任部门:镇城运办、综合行政执法队、绿洲康城第三居民区、花墙居委。

整改目标:加大生活垃圾监管力度,提升居民环保意识。

整改时限:御秀路2号、花墙村246-12号等现场问题2023年8月底完成整改销项,2023年12月底完成共性问题的加大生活垃圾监管力度,提升居民环保意识等整改任务目标,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御秀路2号、花墙村246-12号、锦绣路东侧康花路北侧道路旁生活垃圾长时间露天堆放,影响周边环境;家兴建材市场北门东侧场地未作硬化处理,现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露天混堆,无任何扬尘防治措施等现场问题2023年8月底完成整改销项。(镇城运办、绿洲康城第三居民区、花墙居委)

(二)进一步提升管理能级,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城运办牵头联合属地居村委和城运中心通过“人防+技防”的手段加强网格化日常管理及巡查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限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移送执法部门立案处置;同时督促属地居委对有条件的部分区域采取绿网隔离、路障设置等措施。(镇城运办、城运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居村委)

(三)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工作,在显眼处张贴告知书,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帮助居民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形成良好的垃圾分类处置习惯;通过智能化垃圾箱房的外放音箱,第一时间提醒居民不文明投放行为,管理人员通过观看监控视频可以直接对现场乱投放垃圾的居民进行远程沟通交流,有效阻止小包垃圾落地等问题出现,培育居民垃圾分类新风尚。(镇城运办、相关居村委)

项目4:施工工地现场管理规范性不够。督察发现,康桥镇对于在建工地的监管规范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一是施工工地相关施工许可证缺失。如康桥路御山路御桥社区NH015-04地块、康桥路雨水泵站新建工程工地未办理排水许可证或证件已过期,同时NH015-04地块工地上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办理环保标识;地铁21号线一期工程土建2标段无排水许可证,且无法提供渣土处置证和三联单,工程渣土违规清运。二是工地违规排污造成水环境污染。如康桥路1750号工地、康桥路雨水泵站新建工程工地现场发现工地内泥浆水直排雨水井,pH试纸检测呈碱性;舜杰建筑工地宿舍区厕所污水直排外环境,环境较脏乱。三是工地扬尘问题较明显。如周邓公路叠桥路张江机器人一期平台项目、PDP0-1402单元F01-06地块新建工程、秀沿路康新公路西南侧等工地砂石料露天堆放,施工现场扬尘较多,扬尘防治措施及扬尘在线监控措施落实不到位。

牵头部门:镇规建办。

责任部门:镇规建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康桥集团、中建八局、上海市基础工程集团、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浦东路桥、浙江舜杰建筑集团、上海宝冶集团。

整改目标:加强施工工地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

整改时限:康桥路雨水泵站新建工程、地铁21号线一期工程土建2标段等现场问题,2023年8月底完成整改销项,2023年12月底完成共性问题的规范施工现场管理等整改任务目标,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康桥路御山路御桥社区NH015-04地块、康桥路雨水泵站新建工程工地未办理排水许可证或证件已过期,NH015-04地块工地上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办理环保标识,地铁21号线一期工程土建2标段无排水许可证、且无法提供渣土处置证和三联单,工程渣土违规清运,康桥路1750号工地、康桥路雨水泵站新建工程工地内泥浆水直排雨水井、pH试纸检测呈碱性,舜杰建筑工地宿舍区厕所污水直排外环境、环境较脏乱,周邓公路叠桥路张江机器人一期平台项目、PDP0-1402单元F01-06地块新建工程、秀沿路康新公路西南侧等工地砂石料露天堆放、施工现场扬尘较多、扬尘防治措施及扬尘在线监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2023年8月底完成整改销项。(镇规建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康桥集团、相关建设单位)

(二)加大监督执法力度。联合区质监部门,对在建项目开展全方位排查,及时将检查发现问题的移送执法部门,同时紧盯整改措施落地,确保形成监管闭环。进一步加大检查频次,联合执法部门定期开展检查,重点对排水许可证办理、工程渣土清运、扬尘防治、在线监控等情况开展核查,督促参建单位做好台账记录,确保环保措施落实到位,渣土清运消纳合法合规,切实形成高压严管的态势。(镇规建办、康桥集团、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加强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对在建工地管理人员开展环保教育,通过宣传环保违法案例等形式以案促治,进一步督促参建单位落实施工现场防尘、控噪等相关措施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主动跨前,联合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新开工项目提前开展对接,明确环保责任和工作要求。(镇规建办、康桥集团、综合行政执法队)

项目5:部分村居生态环境管理能力有待提高。督察发现,部分村居干部存在主动担当不够、环保意识薄弱等,导致村域内生活垃圾、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等各类环境问题时有发生。督察发现,怡园村653号南侧河道、陶家宅河边有多个污水排口,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同时河面漂浮大量垃圾;683号东侧露天堆放较多建筑垃圾,无任何扬尘防治措施,且部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堆;村内653号废品回收点露天堆放废旧灭火器、油桶等危废品,且未能提供相关备案手续。沔青村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北侧河道河水浑浊,水面漂浮生活垃圾,水质较差;沔青11号、12号河道河水呈绿色,水质污染较重;南侧沔青后花园港河河面漂浮垃圾,河岸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露天混堆等。

牵头部门:镇规建办。

责任部门:镇规建办、城运办、河长办、怡园村、沔青村。

整改目标:提升居村委干部生态环境管理能力。

整改时限:怡园村、沔青村等现场问题2023年8月底完成整改销项,2023年12月底完成共性问题的提升居村委干部生态环境管理能力整改任务目标,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怡园村653号南侧河道、陶家宅河边有多个污水排口,生活污水直排河道,同时河面漂浮大量垃圾,683号东侧露天堆放较多建筑垃圾、无任何扬尘防治措施、且部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混堆,653号废品回收点露天堆放废旧灭火器、油桶等危废品、且未能提供相关备案手续,沔青村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北侧河道河水浑浊、水面漂浮生活垃圾、水质较差,沔青11号、12号河道河水呈绿色,水质污染较重,南侧沔青后花园港河河面漂浮垃圾、河岸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露天混堆等现场问题2023年8月底完成整改销项。(镇规建办、城运办、河长办、怡园村、沔青村)

(二)提升环保专业能力。由规建办、城运办、河长办、执法队等职能部门对居村委干部开展专项培训,重点对环保问题易发领域、易发点位进行讲解,并通过案例分析、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以学促干,以干提能”,进一步提高居民干部生态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居村环保责任意识。(镇规建办、城运办、河长办)

(三)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由河长办、城运办等职能部门对居村环保工作开展行业指导和监督考核,强化年度绩效考核运用,倒逼居村委生态环境管理能级提升,从“被动遇见问题”转变为“主动发现问题”,切实将环保工作做实做细。(镇规建办、城运办、河长办)

项目6:工业企业监管还不够全面。督察发现,部分工业企业特别是一些“后评估”企业环保问题还较多。一是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美钧金属上海有限公司危废贮存间标识不规范,管理制度未上墙;汇通船舶设备公司危废贮存间设置不符合要求,危废转运合同不合规,且无危废记录台账;上海先运建设工程公司内大量废机油散落地面,地面油污严重,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露天堆放。二是存在雨污混排现象。上海汽车服务公司、上海智兴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先运建设工程公司均存在雨污混排行为;上海保通汽车康桥分公司内部洗车废水直接排入雨水井内。三是废气排放不合规。恒安微型轴承公司、汇通船舶设备公司生产车间未密闭,产生的工业废气直接排入外环境。

牵头部门:镇规建办。

责任部门:镇规建办、康桥集团、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企业。

整改目标:加大企业监管力度,提升环保管理能级。

整改时限:美钧金属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先运建设工程公司、上海汽车服务公司等现场问题2023年8月底完成整改销项。2023年12月底完成共性问题的提升环保管理能级等整改任务目标,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美钧金属上海有限公司危废贮存间标识不规范、管理制度未上墙,汇通船舶设备公司危废贮存间设置不符合要求、危废转运合同不合规、且无危废记录台账,上海先运建设工程公司内大量废机油散落地面、地面油污严重、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露天堆放,上海汽车服务公司、上海智兴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先运建设工程公司均存在雨污混排行为,上海保通汽车康桥分公司内部洗车废水直接排入雨水井内,恒安微型轴承公司、汇通船舶设备公司生产车间未密闭、产生的工业废气直接排入外环境等现场问题2023年8月底完成整改销项。(镇规建办、康桥集团、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企业)

(二)加强管执力度。联合康桥集团对镇域内排污单位开展全覆盖排查,重点对雨污混排、危废处置等情况开展检查,并及时向执法部门移送相关环保问题,督促企业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对于情节严重的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加大定期检查和突击抽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倒逼问题企业进一步改进生产工艺、提升环保措施,进而在全镇范围内形成高压监管的态势,让企业不想为也不敢为。(镇规建办、康桥集团、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提高管理能级。充分依托区镇两级环保管家,运用联勤联动、网格管理等工作机制,压实各单位、各部门责任,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从源头上防控新的违法违规项目产生,进一步提高管理能级。(镇规建办、康桥集团、综合行政执法队)

项目7:停车场监管重视不够。督察发现,康桥镇内工业企业、在建工地众多,车辆种类、数量较多,由此带来了一些停车场环境问题。一是停车场污水随意排放。督察发现,申江南路555号最北侧停车场、润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侧停车场均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外环境现象。二是垃圾管理不到位。康花路316号停车场、花墙村586号停车场生活垃圾露天堆放,渣土裸露堆放,未作任何防扬尘措施。三是危废管理不合规。润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侧停车场露天堆放废机油桶,场地内油污遍地;秀沿路3075号无名停车场内部露天堆放废油漆桶,且地面未硬化处理,现场环境脏乱。四是手续不健全。润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侧停车场、秀沿路3075号无名停车场内部均发现有汽修点,现场无法提供相关备案手续。

牵头部门:镇规建办。

责任部门:镇规建办、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企业。

整改目标:进一步规范停车场管理。

整改时限:申江南路555号最北侧停车场、康花路316号停车场等现场问题,2023年8月底完成整改销项。2023年12月底完成共性问题的规范停车场管理整改任务目标,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申江南路555号最北侧停车场、润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侧停车场均存在生活污水直排外环境现象,康花路316号停车场、花墙村586号停车场生活垃圾露天堆放、渣土裸露堆放、未作任何防扬尘措施,润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侧停车场露天堆放废机油桶、场地内油污遍地,秀沿路3075号无名停车场内部露天堆放废油漆桶、且地面未硬化处理、现场环境脏乱,润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侧停车场、秀沿路3075号无名停车场内部均发现有汽修点、现场无法提供相关备案手续等问题2023年8月底完成整改销项。(镇规建办、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企业)

(二)加大监管力度。对镇域内停车场开展全方位排查,重点就污水直排、危废清运、违规汽修等问题开展检查,及时向执法部门相关问题,确无法整改的立即予以关停。定期联合执法队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镇内工业企业、在建工地、停车场存在的污水直排、垃圾管理不到位、危废违规处置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取缔、规范整改。(镇规建办、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提高管理能级。充分依托区镇两级环保管家,运用联勤联动、网格管理等工作机制,压实各单位、各部门责任,同时加大巡查力度,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从源头上防控新的违法违规项目产生,进一步提高管理能级。(镇规建办、综合行政执法队)

项目8:生态环境执法能力还需提升。督察发现,康桥镇综合执法队生态环境执法能力还需提升。一是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专业性还不够强。生态环境类执法事项多且细,执法队员存在污染防治工艺不甚了解、违法行为认定、线索证据锁定不精准、检查或处罚文书制作欠规范等问题。二是执法队伍工作机制与组织架构还需充实。根据环保执法事权下放范围,近两年康桥镇内涉环保的汽修、餐饮类执法检查较多,因执法对象更迭频次较快、数量庞大,目前无法满足监管全覆盖和及时性的要求,存在监管盲区。三是生态环境普法还需深入。综合执法队是直接面向市民、商户、企业的基层队伍,虽已结合715城管中队开放日、世界环境日等契机进行生态环境普法宣传工作,但企业、商户、市民的生态环境意识和知识还比较缺乏,需进一步拓展普法的内容、形式和载体,促进共同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氛围。

牵头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责任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规建办

整改目标:进一步提升执法检查专业性,加强相关专业培训,完善队伍工作机制,加强普法宣传。

整改时限: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专业性还不够强、执法队伍工作机制与组织架构还需充实等问题,2023年8月底完成整改销项。2023年12月底完成共性问题的提升执法检查专业性,加强相关专业培训等整改任务目标,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

(一)执法队员存在污染防治工艺不甚了解、违法行为认定、线索证据锁定不精准、检查或处罚文书制作欠规范,汽修、餐饮类执法检查无法满足监管全覆盖和及时性的要求、存在监管盲区,企业、商户、市民的生态环境意识和知识还比较缺乏,需进一步拓展普法的内容、形式和载体,促进共同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氛围等问题2023年8月底完成整改销项。(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规建办)

(二)定期组织生态环境类执法的学习及培训,通过“以学促干,以干提能”进一步提升队员违法行为认定、线索证据锁定、文书制作等能力。每月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集中学习,通过集中解读、集体讨论、个人自学等方式,熟练掌握环保法律法规,同时,采取“理论+实践”相结合的形式,定期邀请执法骨干、律师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执法实践经验的授课和讨论,全体队员积极参与,各抒己见,互学互促,有力提升执法人员生态环境执法的理论业务水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及队伍工作机制,全力消除监管盲区,满足监管全覆盖和及时性的要求。执法队现推行“3+1”小组模式,由三个社区组+一个专业组构成,社区组负责社区及餐饮服务业的环保检查,定期对居民投诉较多的油烟扰民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整治;专业组负责对工厂、汽修行业等进行环保检查,并根据问题推进整改。(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四)联合区环境执法支队、镇规建办,多频次、多形式开展居民环保普法教育。组织开展“环保进社区”活动,通过小区走字屏、宣传栏、公众号等,宣传和普及《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上海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引领居民践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和责任,增强居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规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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