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筑之港(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废弃混凝土再生处理临时场所的函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2450 |
文件编号 | 团府〔2023〕13号 |
发布机构 | 大团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4-28 |
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为积极响应《上海市建筑废弃混凝土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沪住建规范〔2018〕7号)、《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市资源循环利用行业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21〕133号)等文件精神,筑之港(上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下面简称“筑之港公司”)拟选址在大团镇南芦公路819号(原上海元申金属电子元件有限公司,为国有出让工业厂房),建设废弃混凝土再生处理临时场所。
一、项目概况
项目拟投资3000万,厂房面积17660平方米,厂房层高近12米,将利用原有1000KV电力设施,建立一条全自动支撑梁破碎及对废弃建筑混凝土进行破碎操作生产线,制成再生骨料(246石子、瓜子片、石料等),项目建设基于建筑废弃混凝土再生处理临时场所达标要求(基于团标),建成后年处理废弃混凝土60万吨。
二、项目建设要求
根据筑之港公司项目建设书,整个生产过程全封闭全自动,实行全息管理模式,严格控制作业区扬沙扬尘和污染物排放,并配置主动式收尘、雾炮机喷淋等除尘设备,粉尘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作业区采取合理布局、降噪、减震,密闭及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措施。工业设计中注重节能降耗,具备高效的生产管理水平,满足清洁生产和安全生产要求。
三、需支持事项
综上所述,该项目属于政府支持的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成后将为我镇产生一定规模的税收,故我镇原则上支持该项目落地。同时为使筑之港公司投资的废弃混凝土临时再生处理场所尽早纳入本市废弃混凝土名录评估备案范围,恳请贵局尽早开展相关评估工作。我镇也将继续做好对该项目运营期间的管理和指导,加强日常监管,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保等日常检查,确保企业合规运营。
特此致函。
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