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团镇镇级企业纳入 “上海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监督平台”的报告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5237 |
文件编号 | 团府〔2024〕92号 |
发布机构 | 大团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10-09 |
关于大团镇镇级企业纳入
“上海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监督平台”的报告
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浦东新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和区审计局《关于对浦东新区2021年至2023年镇级集体企业运营及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要求,我镇认真开展镇级集体企业运营及管理情况全方位的摸底,经排查,现存“未纳入平台监管的镇级集体企业”1家,该企业全称“上海副商贸易有限公司”。现拟将此1家企业纳入“上海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监督平台”,报告如下:
一、企业情况
“上海副商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158万元,股东为南汇县大团镇经济联合社,出资比例80%;南汇大团冷库,出资比例20%。法定代表人为陆仲平,该公司2020年因多年未年检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因该公司成立后无实际经营业务,无账册,不满足纳入监管平台的基本条件,故未纳入农村“三资”监管平台。
二、排摸情况
经第三方审计单位查证,该公司因处于长期吊销状态,无法办理公司股权转让等业务。同时,该公司拥有房地产权证,如需注销须将该权证转让或出售后方可办理注销,短期内注销较困难,建议暂时保留该企业。
三、报告事项
鉴于上述情况,结合清查研究情况及第三方审计意见,该公司短期内无法完成注销工作。为贯彻落实市、区关于不断加强集体企业监管的工作要求,本镇拟将此企业纳入“上海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监督平台”。
特此报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8日
联系人:黄秀萍 联系方式:13524202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