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团镇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25年镇级预算和2025-2027年镇级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4-04190
文件编号 团府〔2024〕85号
发布机构 大团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8-07

大团镇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25年镇级预算和2025-2027年镇级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

 

村(居)、镇属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深化镇级预算管理改革,切实做好 2025 年镇级财政预算和 2025-2027 年镇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上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及《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区镇财政体制的实施意见》(浦府〔2023〕225 号)有关要求,结合区级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镇实际,现将编制大团镇2025年镇级财政预算和2025-2027年镇级中期财政规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做好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区第五次党代会和五届区委历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贯彻财税体制改革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市、区关于省以下、区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文件精神,持续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优化收管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理顺区镇财政关系;坚持零基预算管理,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继续严控一般性支出,从紧安排“三公”经费不放松;推进镇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持续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促进镇级财政健康平稳可持续运行,为大团“五新三镇”建设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二、编制原则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2025年预算编制应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预算刚性原则。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预算调整需履行相应的程序。进一步落实预算主体责任,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不断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

)综合统筹原则。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引导财政科学管理,加大财政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力度;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对一般性支出严控细管、强化跟踪,对低效无效资金及时据实压减;强化资源统筹和合理分配,集中力量办大事,推动“精品城区、现代城镇、美丽乡村”三个圈层融合发展,支持“两旧一村”改造等重大战略实施,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支撑作用。

)量力而行原则。应综合考虑当年收支增减因素,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确需财政资金保障的,要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安排预算,做到积极稳妥、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深化改革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区镇财政体制的实施意见》(浦府〔2023〕225 号),持续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开展重大项目镇级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优化完善区镇收入管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深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逐步健全收入划分更加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区镇财政体制。

三、编制要求

)编制镇级收入预算。要进一步加强对收入的动态跟踪分析和预测,做优做强重点企业税基评估研究,提质提效落实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全力打造浦东营商环境金字招牌,按照区镇财政体制明确的收入分享办法,积极稳妥安排收入和财力预算。根据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预算编制项目,加强所属单位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管理,如实反映非财政拨款收入情况;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利息收入、资产出租、处置等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不断加大土地出让金、市区专项补助、盘活存量资金等统筹安排力度,所有收入纳入一本预算反映,确保实现镇级收支平稳运行和自主平衡。

)编制镇级支出预算。要始终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优先位置,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优先使用稳定可靠的经常性财力安排“三保”支出,“三保”支出预算未足额安排前,不得安排其他支出预算。从严从紧编制“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总量和分项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预算数。严控一般性支出,2025 年年初一般性支出按不高于 2024 年预算数安排,人员经费在编制人数内按工资津贴等支出标准核定,严控政府聘用辅助人员数量,原则上应优先用足用好编制内人员,政府聘用辅助人员经费全部纳入项目经费管理。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各项支出,加强预算支出进度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优化区镇财政体制。一是动态跟踪分析《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区镇财政体制的实施意见》(浦府〔2023〕225 号)运行情况,充分利用政策措施释放政策效能。二是抓好共同事权转移支付跟踪执行,确保基本公共服务等相关领域下放事权平稳运行。三是持续实施镇级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镇级配套资金提前告知机制,落实区以下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促进镇财政长期可持续发展。

)深化镇级财政改革。一是要积极参与成本绩效“一类事”分析,积极承担主体责任,推动降本增效和“三个标准” 体系建设,努力实现“主要部门全覆盖、重点政策和重点项目全覆盖、结果应用全覆盖”2025年项目事前评估评审原则上实现全覆盖。二是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原则上不超过上年规模,严格按照审计整改要求落实,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三是严禁将不属于职责范围以及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除落实国家、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以外,原则上不得新增购买第三方服务项目,确需新增的,应严格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四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对标改革。要与政府采购预算同步编报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方案。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对照中介集市目录准确编制中介集市服务预算,并纳入中介集市平台规范操作。

)强化镇级预算管理。一是加强上级转移支付管理,认真做好转移支付资金分配、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绩效管理等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高效。二是统筹兼顾好跨年度预算平衡,稳妥安排年度预算调整,努力保持财政可持续性和中长期稳健运行;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部门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统一收回镇财政统筹。三是持续做好“三公”经费、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重点内容公开,不断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推动实现财政政策和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公开全覆盖。四是要积极配合人大部门预算编制“会前征询”、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等工作。

四、编制内容

2025年镇财政预算和镇2025-2027年中期财规划编制内容主要包括:

(一)镇财政预算

主要包括:收入和财力预算,支出预算,预返财力计划,市区两级专款收支预算,镇级税收收入计划,中介集市服务预算,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和处置情况等。

1.收入和财力预算

1)收入:区级地方税收、其他收入。

2)财力:一般公共预算可安排财力、其他可安排财力。

2.支出预算:包括总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按支出经济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他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按支出经济分类),具体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一般项目、基建项目、土储项目、政府偿债项目。

3.预返财力计划:主要是指将当年可返资金总量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季编制预返资金计划。

4.市区两级专款收支预算:包括市区两级专款收入、支出,以及上年结余。

5.镇级税收收入计划:包括总税收计划、区级地方税收计划、镇级分享税收计划、区本级分享税收以及增幅。

6.中介集市服务预算:包括项目名称、服务事项、起止时间、数量、金额、资金来源等。

7.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和处置情况:包括房屋地址、产证编号、承租单位/使用人、建筑面积、租金和处置收入等。

(二)镇部门预算

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中介集市服务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和处置情况等。

1.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包括上级条线拨款收入、土地出让收入等)、动用历年结余等。

2.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以及支出预算资金来源。

1)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一般项目、基建项目、土储项目、政府偿债项目。

3.政府采购预算:包括政府采购的项目名称、构成内容、采购目录、完成时间、采购模式、项目类型、资金来源、具体采购项目的数量、金额等。

4.中介集市服务预算:包括项目名称、服务事项、起止时间、数量、金额、资金来源等。

5.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包括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名称、

构成内容、服务目录、金额、资金来源、采购模式、经费类型、是否存量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

6.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和处置情况:包括房屋地址、产证编号、承租单位/使用人、建筑面积、租金和处置收入等。

(三)中期财政规划

一般公共预算和其他资金预算收支均应编制2025-2027年收支规划。镇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内容主要包括宏观形势分析、收入规划、支出规划和风险评估。

1.宏观形势分析。根据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及年度计划,考虑本镇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结合基期年(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年度研判未来三年本镇地区生产总值、投资、消费、内外资引进、企业税收等主要指标走向。

2.财政收入规划。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现行国家财税体制和深化改革等情况,测算一般公共预算、其他资金预算未来三年收入。

3.财政支出规划。根据各部门提出的重大改革和政策事项以及分年度支出需求,统筹平衡后测算一般公共预算、其他资金预算未来三年支出。具体测算到功能分类的类级科目。

4.风险评估。对规划期内可能出现的财政经济运行风险、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等对中期财政规划执行的影响进行风险评估。

镇级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可参照区级部门中期财政规划执行。

五、时间安排

1.2024年8月14日前,各预算单位按要求及规定表式,将2024年部门预算表格及说明的纸质报表,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上报镇财政所

2.2024年10月25日前,镇财政所将预算控制数下达给各预算单位(“一下”)。

32024年11月5日前,各预算单位根据预算控制数细化完善部门预算及中期规划后报镇财政所(“二上”)。

4.2024年11月15日前,镇财政所汇编镇级财政预算草案,提交镇长办公会议审议。

5.镇财政所根据镇长办公会讨论意见完善预算草案,经镇人大“会前征询”、党委会讨论通过的方案,送人代会审查批准。镇人代会批准镇级预算草案之日起10日内批复至各预算单位(“二下”)。

预算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要求高,各预算单位务必严格按各阶段时间节点要求及时报送和反馈意见,确保按照规定的程序,有力有序、高质高效地完成预算编制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人民政府

           20247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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