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浦东新区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4-01873
文件编号 浦汛办〔2024〕7号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3-21

区防汛指挥部各相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相关直属公司及业务单位:

为夯实安全度汛基础,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进一步提高本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按照新区年度防汛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全区防汛安全隐患自查、检查和督查整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防汛工作目标,切实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并根据各类防汛风险隐患特点,采取专项排查及针对性整改措施,坚决守牢城市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24320日至20241130日。主要分三个阶段:汛前检查(3月至5月);汛中检查(6月至9月);汛后检查(10月至11月)。

三、工作形式

在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中,要采取全面自查自改、部门专项检查和上级督查相结合的形式,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逐个上账,拉出清单,全面掌握风险隐患排查整改销号情况。汛前检查侧重于防汛准备情况,杜绝防汛隐患,汛中防汛检查侧重对汛前准备工作进一步落实完善,对已出现的各类安全隐患或薄弱环节抓紧落实整改;汛后检查侧重总结经验教训,督促落实各项防汛措施。

(一)自查自改。各单位对所负责领域的防汛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专项排查整改。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认真重点排查重大建设工程、重要区域、重要点位及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二)专项检查。各单位自查自纠要不间断进行,对排查出来的所有隐患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形成闭环销号管理。每周将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在浦东应急防汛防台专项整治模块上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三)督查检查。区防汛办将对各单位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组织抽查相关点位,推进专项行动落地见效,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落实。

四、范围要素

(一)积水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对以往汛期积水内涝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低洼地区、立交桥、河堤、供排水管渠及各积水小区等开展全面检查,制定、细化临时应急措施及预案,有效解决严重积水内涝。尤其要加强防汛响应期间的巡查,及时报送积水点位。

(二)水务设施排查

水务部门及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对水闸、海塘、防汛墙、泵站等专业防汛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做好各类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汛期正常使用。重点排查当前在建的易积水点改造、中小河道整治、排水管道以及泵站、水闸、海塘、防汛墙等项目,各相关防汛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确保安全平稳度汛。

(三)公用设施排查

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做好供水供电、燃气供热、信息通讯等民生设施的隐患排摸,重点做好易受台风、暴雨侵袭的公用基础设施运行及周边安全情况的检查,针对存在防汛安全隐患要及时抢修整改。把确保汛期的公用基础设施正常运行,作为防汛工作的重点,完善防汛工作预案,对低洼积水严重区域,配备专门的排水设施,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破坏。

(四)高空隐患排查

各相关单位要重点对建筑外立面(外墙饰面、保温层、玻璃幕墙)、建筑附着物(店招店牌、广告设施、空调外机)、通信塔架、各类交通标识标牌等设施开展排查,确保百姓头顶上的安全

(五)危房简屋排查

各街镇要对辖区内危房简屋做一次全面排查,做到一屋一备案,及时采取整治、加固措施,对存在严重倒塌风险的房屋,落实应急避难方案,确保大雨、大风来临时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工地隐患排查

相关单位对在建工地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管控到位。针对现场塔吊,脚手架,临时工棚,临时围挡,供配电电气设施,排水系统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各在建工地应优化完善工地排水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队伍,落实安全处置机制,备足所需的应急物资设备等。

(七)绿化林木排查

各相关单位要对绿化带、行道树、小区绿化、园林树木等绿化林木开展整体排查,对树木倒伏、树线矛盾等安全隐患及时化解,在汛前完成树木加固、修剪等汛前准备工作,并在暴雨台风来临时,加强巡查,及时消除灾情。

(八)码头隐患排查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对码头段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内防汛墙、防汛通道(闸门)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包括是否存在损坏、是否满足防汛要求,码头是否存在墙后超载、日常运行是否影响防汛安全等;排查是否存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违章搭建、违规堆载、违规靠泊、堵塞防汛通道等。

(九)其他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做好对区域的全面排查工作,对影响防汛防台的各类其他现象也要联合执法、整治。针对一些薄弱环节,定制好计划节点,有效控制灾情。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和统筹协调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增强做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加强统筹协调,深化协同配合,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制定防汛隐患排查计划,落实隐患整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坚持关口前移,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会商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关口前移,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加大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同时要强化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定期组织开展风险会商,突出对易受灾、脆弱人口密集等重点区域隐患排查,着眼全国两会、防汛防台、进博会等重要节点,细致识别风险点,细化研判颗粒度,精准拟订防范化解措施。

(三)加强责任担当,强化隐患排查整改闭环流程

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坚决贯彻执行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防汛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程推进隐患发现、报送、整改全流程,细致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全力推进隐患整改工作。确保防汛检查不留死角,隐患排查不留盲区,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不能一次整改到位的隐患,要落实防汛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四)强化灾害应对,做好降雨期间积水隐患上报

各街镇及相关单位不但要做好日常积水隐患排查,要特别关注防汛响应期间的积水灾情,组织对辖区内道路、居民区、村庄及地下空间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发现积水立即上报至区平台,通知抢险力量第一时间开展处置,并持续跟踪退水情况,及时做好反馈工作。

六、填报途径

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依托浦东应急微信公众号隐患治理模块上报,日常隐患排查和响应期间积水隐患上报将一并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操作方式详见《浦东新区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上账管理系统操作手册(防汛专项)》(附件1)。

1.请各单位于331日前完成账号注册工作,并按计划开展工作完成上报隐患。

2.每月20日前(3月份的,请于331日前完成上报)在上账系统内动态填报安全隐患防汛安全检查汇总情况。

   3.请各相关单位特别关注防汛响应期间积水隐患上报工作。

区防汛办联系人:陈孟南 13764307398

  18116080258   

邮箱:pdfxb@163.com

技术保障联系人:赵  13474019261

 

附件:浦东新区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上账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防汛专项)

 

 

上海市浦东新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2024321

 

 

 


网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