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防汛防台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4934 |
文件编号 | 浦汛办〔2023〕9号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3-27 |
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相关直属公司及业务单位:
汛期临近,为切实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夯实安全度汛基础,进一步提高本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按照新区年度防汛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全区防汛自查、检查和督查整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防汛工作目标,切实开展防汛防台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根据各类防汛风险隐患特点,采取专项排查及针对性整改措施,坚决守牢城市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方式
防汛防台隐患排查整治期间,将采取全面自查自改、部门专项检查和上级督查相结合方式,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逐个上账,拉出清单,全面掌握风险隐患排查整改销号情况。
(一)自查自改
各单位对所负责领域的防汛防台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专项排查整治。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认真排查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二)专项检查
专项排查整治期间,各单位及街镇自查自纠要不间断进行,对排查出来的所有隐患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形成闭环销号管理。每周将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在“浦东应急”中“2023防汛防台专项整治”模块上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三)督查检查
防汛防台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期间,区防汛办对各单位、各街镇、各基层防汛防台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组织抽查相关点位,推进专项行动落地见效,确保防汛防台责任全面落实。
三、排查内容
(一)水利设施排查
水务部门及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对水闸等专业防汛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做好各类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汛期正常使用。重点排查当前在建的易积水点改造、中小河道整治、排水管道以及泵站、水闸、海塘、防汛墙等项目,各相关防汛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确保安全平稳度汛。
(二)公用设施排查
各单位要重点做好供水供电、燃气供热、信息通讯等民生设施的检查排摸,对存在隐患的线路、设备要及时抢修整改。完善各类工作预案,台风暴雨灾害发生时,确保市民人身安全,最大限度降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破坏。
(三)高空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重点对建筑外立面(外墙饰面、保温层、玻璃幕墙)、建筑附着物(店招店牌、广告设施、空调外机)、通信塔架、和各类交通标识标牌等设施开展排查,确保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四)积水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对以往汛期积水内涝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低洼地区、立交桥、河堤、供排水管渠及各积水小区等开展全面检查,制定、细化临时应急措施及预案,有效解决严重积水内涝。
(五)危房简屋排查
各街镇要对辖区内危房简屋做一次全面排查,做到“一屋一备案”,及时采取整治、加固措施,对存在严重倒塌风险的房屋,落实应急避难方案,确保大雨、大风来临时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绿化林木排查
各相关单位要对绿化带、行道树、小区绿化、园林树木等绿化林木开展整体排查,对树木倒伏、树线矛盾等安全隐患及时化解,在汛前完成树木加固、修剪等汛前准备工作,并在暴雨台风来临时,加强巡查,及时消除灾情。
(七)码头隐患排查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对码头段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内防汛墙、防汛通道(闸门)的运行状态进行检查,包括是否存在损坏、是否满足防汛要求,码头是否存在墙后超载、日常运行是否影响防汛安全等;排查是否存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和“违章搭建、违规堆载、违规靠泊、堵塞防汛通道”等。
(八)其他隐患排查
相关单位要做好对区域的全面排查工作,对影响防汛防台的各类其他现象也要联合执法、整治。针对一些薄弱环节,定制好计划节点,有效控制灾情。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和统筹协调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增强做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加强统筹协调,深化协同配合,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制定防汛防台隐患排查计划,落实隐患整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二)坚持关口前移,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会商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关口前移,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加大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同时要强化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定期组织开展风险会商,突出对易受灾、脆弱人口密集等重点区域隐患排查,着眼防汛防台、进博会等重要节点,细致识别风险点,细化研判颗粒度,精准拟订防范化解措施。
(三)加强责任担当,强化隐患排查整改闭环流程
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坚决贯彻执行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防汛防台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程推进隐患发现、报送、整改全流程,细致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全力推进隐患整改工作。确保防汛防台检查不留死角,隐患排查不留盲区,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不能一次整改到位的隐患,要落实防汛防台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度汛。
(四)落实动态监管,强化排查整治系统实际应用
防汛防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依托 “浦东应急”微信公众号隐患治理模块上报,操作方式详见《浦东新区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上账管理系统操作手册(防汛专项)》(附件一)。
1.请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完成账号注册工作,并上报隐患排查管理人员名单(上报内容包含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发送至邮箱pdfxb@163.com 。
2.请各单位于每月20日前(3月份请于31日前完成集中上报)在上账系统内动态填报安全隐患和防汛防台安全检查汇总情况。
区防汛办联系人: 陈孟南 13764307398、储丽 18116080258 邮箱:pdfxb@163.com
技术保障联系人: 李恒 17782477004
附件:浦东新区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上账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上海市浦东新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