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浦东新区2022年汛期防汛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SYMB2F313140202200164
文件编号 浦汛办〔2022〕16号
发布机构 应急管理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6-17

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及相关单位:

6月1日起,浦东新区地区正式进入汛期。按照《上海市防汛条例》第四章第三十五条规定,在汛期,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当安排专人值班,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本辖区内的防汛工作;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应当安排专人值班,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防汛工作。全市进入紧急防汛期时,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到岗值班,负责本辖区防汛抢险的统一指挥;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到岗值班,负责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防汛抢险的指挥。局部区域进入紧急防汛的有关区、县和部门的防汛值班按前款规定执行。为此,区防汛办为了进一步落实汛期24小时防汛值班工作,规范防汛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工作,特就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认真落实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汛期值班工作

近日,市、区都召开了2022年防汛工作大会,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切实做到未雨绸缪、严阵以待,把功夫下在风雨到来之前。有关部门和各地区要对汛期值班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明确值班责任、职责要求、信息报送规范等,对值班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检修保养,确保汛期值班信息报送通畅高效。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及时掌握雨情、水情、风情、工情、灾情等汛情实况,加强调度,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

二、严格执行防汛应急值班规定,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根据《上海市防汛防台应急响应规范》(沪汛部〔2022〕5号)文件规定要求,各级防汛任务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分工积极主动地开展防汛工作,并服从所在地区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为进一步明确汛期值班工作内容,区防汛办对防汛值班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上海市防汛的主要灾害包括台风、暴雨、高潮、洪水及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二)防汛责任包括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责任制、分包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等五项责任制。(三)有防汛任务的部门或单位在汛期(6月1日至9月30日)要实施24小时值班。(四)值班人员要及时掌握汛情。汛情一般包括水情、工情和灾情。水情:按时了解雨情、水情实况和水文、气象预报。工情:当雨情、水情达到某一数值时,要了解堤防、泵闸等防汛设施的运行情况。灾情:主动了解受灾地区的范围和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抢救的措施。(五)值班人员要及时请示报告。对于重大汛情、险情、灾情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对需要采取的防汛措施要及时请示批准执行;对授权传达的指挥调度命令及意见,要及时准确传达。(六)值班人员应及时掌握各地发生的险情、灾情及处理情况。(七)值班时对发生的重大汛情要整理好值班记录,以备查阅、保存。(八)值班人员熟悉所辖地区或本单位的防汛基本情况,对所发生的各种灾情要根据有关资料进行分析。(九)在值班时,遇有上级机关、领导及有关部门、单位询问或报告雨情、工情、汛情、灾情汇报等重要电话、电报时,要在电话记录簿上做好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来电单位、人员姓名和来电时间、来电的主要内容、记录人姓名以及接来电后的处理意见等,记录要求准确、清晰,重要内容不许错漏。(十)按照市防汛办值班值守系统平台操作系统的要求,各级要完善值班表信息录入,落实系统平台日常值班签到工作,完善指挥部值班模块信息录入,完善值班通讯录模块信息录入。具体按要求登录上海市水务局网站,政务外网地址:http://10.107.67.13,用户名和密码与去年相同。(十一)值班人员要做好汛情统计分析和汛情灾情汇报材料拟写工作。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交接手续。(十二)凡有防汛任务的人员汛期必须坚守岗位,服从领导、遵守纪律,不得擅自离岗。各级要加强防汛值班检查,一旦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纠正。严禁出现值班电话无人接听、值班人员业务不熟、值班人员非防汛专人值班、网络通信故障报备不及时等问题,如有存在请及时整改。市、区防汛办将不定期对各街镇、各相关单位应急响应期间值班值守情况开展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

三、规范紧急汛情信息报送工作,提升报灾工作质量

近期市、区领导对信息报送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区防汛办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对汛期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突发险情、灾情报告分为首报、续报和终报,原则上应以书面形式逐级上报,由各级防汛指挥部门或其办事机构负责人签发。紧急情况下,可以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告。首报是指突发险情、灾情发生后,在确认险情或灾情已经发生,应在第一时间将所掌握的有关情况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区总值班室要求,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严格落实30分钟口头报,1小时书面报的工作要求,快报事实,慎报原因。对可能进一步恶化的突发自然灾害事件,要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和区总值班室报告有关情况,确保掌握主动。续报是指在突发险情、灾情发展过程中,有关防汛指挥部门根据险情、灾情发展及抢险救灾情况,对报告事件的补充报告。终报是指险情排除、灾情稳定或结束,详细说明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现场指挥、抢险救灾人员、抢险物料、抢险措施及损失情况等,并要求附险情、灾情图片。(二)遇到紧急情况时,为及时上报情况,汛情汇报可采取阶段性的方式边收边上报。(三)汛情汇报应遵循逐级上报的原则,如遇紧急情况确需越级上报时,必须同时报本级防汛指挥部。(四)各级防汛部门要与本级的信息部门、水务、市政、绿化、电力等单位加强信息交流,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上报。(五)遇有重要紧急防汛险灾情况,各有关单位向领导同志报告的同时,要按照规范同步报告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和区总值班室,避免以向领导同志个人报告简单代替按照规范信息报送主渠道向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坚决防止出现信息倒流,信息不对称等情况。(六)明确报送内容及范畴。第一,一般报送内容应包括雨情、水情、风情、险情、灾情、防汛抢险工作以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和要求解决的困难等;第二,已经发生并造成社会危害的台风、暴雨、高潮、洪水及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方面的信息;第三,因自然灾害影响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引发较大社会影响的线索性、苗头性、预警性重要情况信息;第四,在防汛应急响应期间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以及舆论高度关注的事故信息;第五,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要求调度了解的信息。(七)目前新区共有两套灾情报送系统,分别是市防汛办开发的洪涝灾情报送系统和国家应急部开发的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当发生重要灾情或市、区相关部门发布报灾指令后,各单位相关灾情报送人员及时按要求开展灾情填报工作。

请各街镇接到通知后尽快完成《防汛备汛线上检查表》(附件)内容填写于6月24日前报送至区防汛办邮箱(pdfxb@163.com)备案。

 

联系方式:胡诚佳 38939916,蒋涛 38939848

 

附件:防汛备汛线上检查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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