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今年第6号台风“卡努”防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4947 |
文件编号 | 浦汛办〔2023〕21号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7-30 |
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及有关单位:
今年第6号台风“卡努”已于2023年7月28日2时在菲律宾以东洋面生成。气象部门预测台风“卡努”将以每小时15-20公里的速度向北偏西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增强,向我国东部近海靠近,届时适逢“天文大潮”,将会对本区产生较大风雨影响。请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镇高度重视,对所有可能受到影响的部位根据预案全面部署、全力抢险,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坚决压实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镇要提高站位,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绷紧防汛安全这根弦,从最不利情况出发,扎扎实实做好防范准备,全力打赢台风防御硬仗。要密切关注台风“卡努”的动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信息报送等制度,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各级防汛责任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现场督办,切实履行各级防汛责任,迅速采取有效行动,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
二、排查整改,全面消除隐患
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镇要围绕下立交设施、地下空间(地下车库、地下商场、下沉式广场)、在建工地、塔吊、高架匝道、低洼和易积水小区、轨道交通出入口、灯箱广告、店招店牌、玻璃幕墙、临时工棚、危棚简屋、田间沟渠、堤防薄弱段等重点领域,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特别要加强各避灾安置场所、高空坠物、易积水城市快速路等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改销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按照一处一方案,落实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三、全力防范,做好应对准备
防汛、气象、水文、海洋监测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和潮位情况,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水务部门要针对此次台风可能带来的强降雨提前做好预降河道、管道水位等各项防御准备,并加强排水管网、排涝泵站等设施的全面检查和运行管理,暴雨期间做好联动排水工作;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各类建设工地的现场管理,切实做好塔吊、脚手架等施工设施的加固、锁定,按规定及时停止建筑施工和野外、高空作业;市容景观、房屋管理部门要督促各有关单位,对高空霓虹灯、广告牌、高楼玻璃幕墙等高空构筑物立即组织检查、加固,避免高空坠物伤人。电力、通信部门要随时待命、及时抢险,确保电力供应正常,电话畅通;公路、绿化部门要落实抢险人员,在采取措施减少树木倒伏的同时,做好随时、快速清除倒伏树木的准备,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关注树线矛盾灾情,及时协同处置,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农业部门要对蔬菜大棚等农业设施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加快瓜果蔬菜抢收工作,努力减轻损失,保障市场供应;市容环卫、城市道路公路管理部门要全面组织道路清扫人员,在集中降雨期间加强道路巡查,及时清扫,防止路面垃圾、树叶等杂物堵塞下水道进水口;公安交管部门要按预案调派警力,全力做好交通疏导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镇要安排好专业抢险队伍、充分备足物资设备,努力维护城市正常的运行秩序。“卡努”影响期间,正逢天文高潮,相关部门要密切关注黄浦江亲水平台潮位,及时做好各类应对措施。沿海、沿江、沿河各单位要加强一线海塘、江堤、防汛墙的巡查巡视,及时关闭各类挡潮闸门,坚决杜绝发生潮水倒灌等人为责任事故。
四、及时避风,确保有序安全
各街镇、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堤防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按照预案,对各类工地临房、危房简屋内的人员以及一线堤防外人员,做好人员撤离转移准备工作。撤离指令一旦发出,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并妥善安置,防止台风袭击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特别加强对安置场地的安全检查,对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的安置场所要坚决关闭,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航运、渔政、执法部门要加强码头、港口、水上作业活动等管理,及时组织相关水域水上作业和过往船舶回港避风,加固相关设施,防止船舶走锚、搁浅和碰撞。
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38939849,传真:38939865,邮箱:pdfxb@163.com。
上海市浦东新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