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1-10 |
为深刻吸取全国和本市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安委〔2022〕10号)和市安委会《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安委会〔2022〕14号)的具体要求,全力遏制新区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新区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原则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系统梳理加强电动自行车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任务,依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抓实全链条监管责任,完善部门间联网核查和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切实强化部门工作合力,下大力气解决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交通等事故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工作
各相关部门、单位及各街镇应进一步加强《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执行,继续推动落实上海市十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本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沪消〔2021〕200号)的各项措施要求。在此基础上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市场监管局
1.加强包括网络销售在内的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的质量监督抽查,加大车速限制、整车质量、蓄电池及充电器电气安全性能等重点项目抽查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单位和有关销售者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产品质量管控。发现产品存在缺陷的,及时督促企业履行缺陷召回法定义务,消除产品安全隐患。
2.督促非电子商务平台的外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骑手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3.积极推进电梯加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提升阻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入室停放充电行为的技防水平。
(二)公安分局
1.按照《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规定,严格审核电动自行车书面材料和查验相关技术参数,把好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关,发现上牌车辆存在使用超标蓄电池等非法改装行为的,一律不予登记上牌,并将涉嫌非法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线索及时抄告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进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专用号牌核(换)发工作,有效支撑日常执法管理。
2.进一步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持续严管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闯禁令、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以及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3.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或其他部门移送涉嫌电动自行车相关犯罪线索的,应及时开展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对发现涉及经营性非法改装、违法生产销售等问题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
4.持续加强社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导致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
5.会同商务、邮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研究并指导制订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的管理制度。
(三)科经委
指导协调推进相关部门和单位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电动自行车安全数字化监管水平。
(四)商务委
督促外卖行业中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贯彻落实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消防、交通安全的管理标准,进一步明确外卖企业电动自行车相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
(五)发改委
推动完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和制定相关发展政策。
(六)建交委
1.根据实际建设住宅工程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配套设施,确保满足居民正常停放、充电需求。
2.加强对新建社区工程非机动车库是否符合国家《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的监管。
3.指导各街镇房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及时向城管执法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报告。
4.会同消防救援等部门指导各街镇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
(七)邮政管理局
指导快递企业落实非机动车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快递企业加强员工通行安全和车辆停放充电安全教育,督促企业规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
(八)生态环境局
做好电动自行车电池收集、利用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和环境监管工作,防止废旧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被无序利用。
(九)消防救援支队
1.持续加强高层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导致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
2.会同商务、邮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研究并指导制订快递、外卖行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管理标准。
(十)各街镇
1.持续加强社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建设,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城中村”、农民自建房出租屋等电动自行车充电矛盾突出的难题。根据区域实际,积极建设多种形式的公共充电设施,尤其要加强适合外卖、快递骑手使用的换电柜建设。
2.建立本行政区域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落实机制,明确将电动自行车使用、停放等安全管理纳入日常管理,组织社区管理、综治、城运、城管等队伍,加强对社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的巡查管理,建立专项巡查制度,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违法行为,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惩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近年来,由于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已经成为城市安全运行的突出问题,影响市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此,各部门、各街镇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任务分工抓好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发动,形成社会共识。各部门、各街镇要在社会面广泛开展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交通等事故风险的宣传教育,不断强化电动车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引导树立安全购买使用电动自行车的理念。对于超标车禁止销售、存量淘汰退出以及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措施,要强化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形成工作合力,增强工作质效。各部门、各街镇要畅通工作信息的共享机制,及时通报工作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单位的情况信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组织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真正做到全链条无死角。区安委办将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通报各部门和各街镇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并将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