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22年新区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应急管理局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1-17 |
区委、区政府: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新区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目标,全力防范化解城市安全风险,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落实十五条硬措施,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受控,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产安全死亡事故总体情况
2022年,新区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含工矿商贸、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128起、死亡135人(包含不纳入新区考核的中央驻区企业、临港新片区152区域、浦东国际机场区域的死亡事故6起11人),事故起数同比下降8.6%,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3%。其中,工矿商贸领域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56起、死亡62人,同比分别下降22.2%、17.3%,发生一起6人死亡的较大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不纳入新区考核);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死亡事故72起、死亡73人,同比分别上升7.5%和7.4%;未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死亡事故。
二、工矿商贸领域死亡事故分析
(一)按经济类型分类
私营企业发生死亡事故48起、死亡49人,占死亡人数的79.0%,同比下降19.7%;国有企业发生死亡事故7起、死亡12人,占死亡人数的19.4%,同比下降7.7%;外资企业发生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占死亡人数的1.6%,同比持平。
从事故企业的经济类型看,新区生产安全事故依然集中在私营企业。一方面,新区私营企业数量远高于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另一方面,私营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足、缺乏专业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项目承发包管理不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等问题。小微私营企业问题更为突出,导致事故多发。
(二)按行业领域分类
建筑业发生死亡事故24起、死亡24人(其中:市报监9起9人,区报监10起10人,未报监5起5人),占死亡人数的38.7%,同比下降33.3%;制造业发生死亡事故11起、死亡11人,占死亡人数的17.7%,同比下降31.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发生死亡事故7起、死亡7人,占死亡人数的11.3%,同比持平;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发生死亡事故5起、死亡6人,占死亡人数的9.7%,同比上升20.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发生死亡事故1起、死亡6人,占死亡人数的9.7%,同期无事故;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发生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占死亡人数的3.2%,同比持平;批发和零售业发生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占死亡人数的3.2%,同比持平;住宿和餐饮业发生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占死亡人数的1.6%,同比下降50.0%。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生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占死亡人数的1.6%,同比持平;农林牧渔业发生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占死亡人数的1.6%,同比持平;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发生死亡事故1起、死亡1人,占死亡人数的1.6%,同比持平。
受疫情期间停工等因素影响,全年建筑业死亡事故下降明显。事故主要集中在由高资质施工企业总承包的受监项目工地,存在高资质施工企业承接大量建设工程项目后,自身管理力量稀释导致部分项目安全管理能力下降的现象。与此同时,5起非受监项目亡人事故中,4起事故的项目未在属地街镇相关部门备案,存在监管盲区。
近几年,随着新区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制造业自动化程度不断提升,事故呈明显下降态势。但仍存在设备检维修等临时性作业过程安全操作规程不落实、风险隐患辨识排查不到位、安全生产管理缺失等问题。
交通运输、仓储业事故主要发生在集装箱堆场。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对外来人员安全管理不善,违规进入正面吊、堆高机等大型机械作业区域造成碾压事故。普货堆场取消经营许可后,港区外普货集装箱堆场违规存放危险货物集装箱的情况缺乏监管,风险累积导致发生爆炸等较大影响事故。
(三)按事故类别分类
事故类别 |
死亡人数 |
死亡人数占比 |
同比分析 |
高处坠落 |
15 |
24.2% |
↓50.0% |
物体打击 |
11 |
17.7% |
↑175.0% |
坍 塌 |
8 |
12.9% |
↑33.3% |
触 电 |
7 |
11.3% |
↓46.2% |
起重伤害 |
7 |
11.3% |
↑16.7% |
车辆伤害 |
5 |
8.1% |
↓28.6% |
机械伤害 |
4 |
6.5% |
持平 |
其他爆炸 |
4 |
6.5% |
↑300.0% |
其他伤害 |
1 |
1.6% |
↓50.0% |
2022年,新区针对性开展了防高坠、防触电等事故专项整治,加强事故警示宣传和安全防范教育,高处坠落、触电等事故大幅下降。但是,此类事故仍然多发于建筑施工工地和零星装修装饰施工场所。
物体打击事故集中发生在货物装卸搬运以及设备维修及拆除环节,主要系零星作业安全防护和管理缺失造成。
坍塌和爆炸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2.15”上海外高桥电厂布袋除尘器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7.25”祝桥危险货物集装箱爆炸造成2死2伤,“10.7”唐镇厂房内钢结构夹层施工坍塌造成4人受伤等,需引起有关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和防范。
三、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分析
(一)事故发生地具有区域集中特点
从区域分布来看,航头、曹路、高行区域事故高发,共发生死亡事故22起、死亡23人,占全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死亡人数的30.8%。与相关区域物流仓储企业、建筑施工工地较多有一定关联。
(二)肇事驾驶人中外来务工人员占比较大
发生死亡事故的肇事驾驶人中,外来务工人员占74.3%,以豫籍、皖籍、苏籍、鲁籍为主。当前从事货运驾驶职业的的人群中,外来务工人员占较大比重,上述人群相对安全意识较为薄弱。
(三)肇事车辆以大型货运车辆为主
全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中,涉及大型客货运车辆的事故共35起、死亡36人,占事故总数48.7%。肇事大型客货运车辆中,重型半挂牵引车占47.3%,重型自卸货车事故占21.1%,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占10.5%。相关运输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驾驶人员日常教育等源头管理仍存在明显不足。
四、下阶段工作措施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统筹发展和安全任务艰巨,需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始终把 “减量防大”(压减事故总量、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一)完善监管体系,压实安全生产四方责任
区安委办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巡查,将隐患专项整治纳入各部门、各街镇和各相关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压紧压实党政领导、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危险化学品、建设、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专委办要发挥专业优势,按照“综合监管一件事”“一领域一主题”要求,加强研究会商和联合整治,攻坚克难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突出矛盾问题。相关部门要以防范化解事故风险为导向,指导督促街镇和相关单位加强区域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隐患上账管理,进一步构建完善风险防控责任体系。相关部门、街镇和单位要将近年来发生伤亡事故和存在较大风险源的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检查执法力度,推动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隐患自查自报自纠,切实把风险管理、隐患排查和事故预防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全过程。
(二)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安全专项整治
区安委办将认真分析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促发展、保安全”大走访大排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治经验成果,强化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深化贯彻落实十五条硬措施,推进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攻坚。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推进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品一码”试点,推进危险化学品进出口储存环节安全整治,强化港区危险化学品配套仓储安全监管等。建设施工领域重点推进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整治,强化危大工程和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交通运输领域重点推进“两客一危”、渣土运输、混凝土搅拌等大型运输车辆以及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着力压减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总量。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推进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大型游乐设施以及仓储物流行业起重机械和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领域重点推进厂房仓库、大型综合体、高层建筑、农民自建房和“三合一”等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全链条专项整治。其他领域重点推进燃气安全、集装箱堆场、经营性自建房、农业机械、粮仓库房等专项整治。
(三)创新监管手段,持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区安委办将围绕“城市生命线、公共安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四个维度和“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三个功能目标,积极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安全生产领域的创新应用,加快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全面构建“线上集成、线下协同”的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体系。推进形成新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一张图,加大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分析和风险研判,注重关联风险研判与评估,提前考虑各种可能的极端情况,落实重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方案和各项资源和措施准备,认真做好各类事故预防和救援处置工作。
(四)推进社会共治,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
区安委办将持续运用多渠道宣传媒体,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加强极端天气、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安全风险预警和安全告知提示。积极推进“五进”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提升广大从业人员安全认知能力。完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利用“12345”“随申拍”“安全隐患上账管理系统”等,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安全宣传和隐患治理。持续深化开展“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安全月”“交通安全日”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公共安全第一课”等活动,积极营造良好安全氛围,打造全社会共建共治的安全治理格局,积极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