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浦东新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7307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SY-310115-2023-02254
文件编号 浦商委办理〔2023〕35号
发布机构 商务委(粮食物资局、航运办)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4-28

 

王巨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浦东新区航运融资租赁产业发展的建议”的代表建议(第07307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浦东新区航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收到该提案后,我委会同区金融局、保税区管理局对提案所提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研究,对于您提出的推动浦东新区航运融资租赁产业发展的建议,我们认为对于浦东新区推进船舶融资租赁产业发展,提升浦东高端航运业服务业能级具有重要指导借鉴意义。结合目前工作实际,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积极采纳,以推进航运融资租赁产业发展。

一、浦东航运融资租赁产业发展现状

浦东新区一直以来大力支持航运融资租赁产业发展,推动航运金融专业机构和人才在新区集聚,2022年浦东集聚航运融资租赁飞机SPV263家、船舶SPV33家、飞机发动机及其他设备SPV61家。

(一)推进融资租赁总部企业集聚陆家嘴

融资租赁产业在陆家嘴集聚,截至2022年底高能级融资租赁企业218家、商业保理企业120家,融资租赁资产规模近1.5万亿,占全市约50%。融资租赁产业总部机构集聚,法国巴黎银行、荷兰国际集团等全球十大船舶融资机构5家,集聚交银、招银、中航等航运融资类银行及融资租赁母公司39家,融资租赁资产规模超两千亿融资租赁企业有4家,超百亿企业的有13家。

(二)加速保税区域融资租赁SPV公司发展

上海自贸区保税区域融资租赁产业已成为全国租赁资产管理中心之一。截至2022年底,保税区域租赁资产规模达1.9万亿元,融资租赁企业1357家(其中母体公司1000家,SPV公司357家),航空航运租赁资产规模累计4030亿元,包括飞机658架、船舶678艘、飞机发动机38台。航运航空类租赁资产保税区域是国内主要运营中心之一,如东航租赁、交银租赁、春秋租赁等龙头企业均在保税区设立SPV公司,船运类租赁公司如民生金租等在也保税区域投放了船舶资产。单船单机租赁业务特点凸显,集聚了交银、东航、春秋为代表的飞机龙头租赁企业。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业务常态化运作,飞机实际入区和异地委托监管政策落地。

(三)持续加强政策支持提供便利化服务

2018年至今我们将支持大型船舶项目公司列入上海自贸专项资金,给予扶持。在浦东引领区实施方案中,将“依托海港、空港优势加快发展飞机、船舶、大型设备等融资租赁业务”、“大力促进SPV项目公司发展”列为具体工作任务。区金融局、外汇管理局、保税区管理局、上海机场综合保税区等部门始终支持相关租赁公司在自贸区设立 SPV 公司并开展跨境业务,持续简化了SPV公司设立流程,获得外汇管理局、海关等部门支持,为相关跨境船舶业务涉及的简化跨境资金管理、降低融资租赁航运业务汇率风险、简化大型船舶海关监管等提供便利。

(四)航运租赁企业抓住机遇乘势而上

新区航运租赁公司抓住发展机遇加速发展。2019年以后航运爆发增长,区内航运租赁公司不断提高国际化程度,尤其在瞄准主流船型、准确估算价格、合作一流船厂及国际领先航运公司、合作及培养专业团队等方面不断精进,保持了跨境船舶租赁资产较好的资产安全性和盈利性。2022年全球航运市场保持高位,带动了航运租赁业发展。新区航运租赁机构坚持国际化目标,在航运国际业务的拓展,加强资产管理能力和处置能力,船舶租赁公司持续探索加大自(合)营模式运营比例,稳定收入效益。

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对于提案第三条“打造浦东新区“航运金融信息平台”,提供一体化多元化综合服务”内容,我们研究后将留作参考。有三点原因:一是由于航运物流、资金、保险、等信息源多掌握在行业企业和机构内或者相关市级政府部门,区级部门掌握信息较少;二是物流、资金、保险信息涉及企业敏感数据,存在商业信息泄露风险,从信息主体(相关企业)获取信息难;三是航运市场国际化程度高,国际航运市场竞争激烈,区级信息平台对于发挥您建议中“规划和引导金融机构抵御船舶市场的强周期波动风险”作用比较难。因此由新区政府主导搭建航运金融信息平台暂时较难实现,鉴于该建议具备前瞻性,我委将列入创新储备清单,待时机成熟优先考虑推进。

为贯彻落实市领导对高水平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要求,有序推进浦东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区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结合代表对推动浦东新区航运融资租赁产业发展的第一、二、四条的3点具体建议,我委将在下一步工作中持续加快改革、支持发展、培育人才,推进航运融资租赁产业发展,提升高端航运服务业能级。

(一)加大制度改革力度,破除行业痛点

一是依托上海自贸区FT账户优势,为航运融资租赁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航运跨境金融服务。取得人行上海总部同意,制定、出台浦东航运跨境金融服务规定,出台航运产业链企业跨境金融服务实操方案,设计航运的离岸金融制度体系。二是开展外汇税收制度改革,开放美元资金池、母子公司共享外债额度给航运金融租赁公司,放宽对跨境人民币使用额度的限制,允许设立第三方托管账户进行船舶交易,降低准入门槛。三是对航运融资租赁开展离岸业务研究离岸税收政策。充分利用海关特殊监管区免税、保税等政策优势,与市区监管部门共同研究推进飞机、船舶、大型设备等资产的跨境交易新型业务模式试点。

(二)鼓励SPV公司开展跨境融资,拓展国际业务

一是集聚优质SPV项目,利用好上海市、浦东新区融资租赁财政扶持以及自贸试验区专项资金促进融资租赁SPV项目发展等政策优势,不断吸引优质SPV项目落户,提高区域租赁资产投放规模。二是扩大政策示范效应,持续推动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飞机租赁异地监管等业务常态化、规模化运作。三是深入挖掘境外航运业务的潜在机遇,支持船舶租赁公司建立完善的国际业务营销网络和渠道。

(三)运用政策等多种举措,引进和培育人才

一是加大对航运金融人才的政策扶持,用足浦东新区关于促进航运服务人才发展政策,吸引航运融资租赁行业的领军型、紧缺型人才集聚浦东发展,吸引更多优秀航运融资租赁人才聚集浦东。二是加大对航运融资租赁人才的培训,与专业机构合作举行高端航运融资租赁人才的专题培训,加强同高校间协作,支持培育复合型人才,推进校企联合培训,支持高校提升航运金融等专业学科水平,培育航运金融复合型人才。三是提升人才的专业技能,针对政策、条款理解偏差问题开展系列政策专题宣讲,邀请业内专家开展核心条款讲座,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浦东航运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指导浦东航运中心建设工作。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

202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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