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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成立万祥镇再生资源回收领域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编号 万府〔2021〕38号 发布机构 万祥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6-18

关于成立万祥镇再生资源回收领域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万府〔2021〕38号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扎实做好万祥镇再生资源回收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按照“规范有证、取缔无证、打防结合、源头治理”的工作原则,针对各类非法运作分类回收人员以及回收场所进行依法治理,实现区域无非法回收点,正规回收点规范经营。经研究,决定成立万祥镇再生资源回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    江臻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吴金国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  健    副镇长

成  员:    康  健    经发办负责人

王  勇    城运办主任、

城运中心第一副主任

    姚荣凯    规建办主任

杨晓春    平安办主任

陈  勇    城运中心常务副主任

            唐  涛    五违办常务副主任

甘福林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程智敏    市场所所长

            徐  进    派出所所长

宋学华   万兴村委会主任

            朱军明   万隆村委会主任

            王舜琪   万宏村委会主任            

庄  丽   新振村委会主任

            陈  卫   新建村委会主任

            周志强   新路村委会主任

            潘益人   金路村委会主任

            尹晓青   万祥居委会主任

            李  青   馨苑居委会主任

            丁备红   祥苑居委会主任

瞿婷婷   兰湾居委会主任

王丹华   橘园居委筹备组组长

陈天燕   兴隆居委筹备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金国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以上人员如有变动,由接任职务的人员自然更替,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万祥镇再生资源回收领域联合整治行动方案

 

上海市浦东新区万祥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

 

万祥镇党政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印发

      (共印30份)

万祥镇再生资源回收领域联合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扎实做好万祥镇再生资源回收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现请各职能部门积极排摸我镇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情况,形成问题排查清单,对各类非法运作分类回收人员以及回收场所进行依法治理。

工作目标:

由万祥镇再生资源回收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规范及整治我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对于发现问题的备案企业,督促企业即知即改;对于无证经营废品回收站,根据规划需求予以取缔或引导其规范经营。进一步巩固重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调动村级组织长效管理的积极性,发挥好村民自治作用,防止出现“整治、回潮、再整治”的现象。

工作措施:

1、第一阶段:调查摸底

要求各村(居)委对非法废品收购点进行排摸,对上报情况进行确认、核实,做到不漏报、不重复。重点调查从业人员姓名、房东姓名、涉及面积、涉及外来人口数量、地址、联系电话等情况,并形成一户一档,进行拍照留存,锁定数量后不应随意变化。

2、第二阶段:宣传教育

针对每个非法废品回收点进行宣传教育,告知从业人员及房东其违法行为,发放告知书劝导其尽快自行清理拆除。对排摸清单中的非法收购点自行拆除后,各村(居)委应及时拍照留存,形成档案并上报镇经发办,经发办及时核实信息;有证废品收购点应规范经营,做到无违章搭建现象、消防规范、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三合一”现象、外来工作人员及家属及时办理上海临时居住证(暂住证)。

3、第三阶段:集中整治

由经发办牵头,会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尚未自行整改的非法收购点进行集中整治。一是采取强制措施,对非法废品收购点坚决予以取缔;二是对非法废品回收点存在的搭建现象进行拆除。

4、第四阶段:长效监管

以各村(居)为面,各职能部门为线,加强对本镇废品回收行业的长效监管,重点巡查已取缔无证照点回潮及新增无证照点现象,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及时进行阻止,如遇村居不能处理的情况,则及时拍照取证,上报镇经发办。由经发办牵头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联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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