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钢新村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3-07985
文件编号 浦上处〔2023〕26号
发布机构 上钢新村街道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10-31

关于印发《上钢新村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居民区、辖区各相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上钢新村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上钢新村街道办事处

20231027

 

 

         上钢新村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适应街道辖区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有效有序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高街道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浦东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发生在上钢新村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切实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以防为主原则。完善工作机制和网络,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防、抗(化)、救、援”各个环节紧密衔接,加强全过程监测跟踪,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3.分级管理原则。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五)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上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六)应急预案体系。

1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街道总体应急预案是街道应急管理体系的导则,总体阐明街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和工作要求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上钢新村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由街道制定并公布实施。

2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街道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有关部门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部门职责的应急预案。由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批准后实施。

3突发公共事件居民区应急预案。是居民区根据街道总体应急预案,为应对区域内突发事件制定的整体计划和规范程序,由居委会制定,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备案。

以上各类各级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由制定单位及时修订并报上级审定、备案。各类各级预案构成种类应不断补充、完善。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要求,逐级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网格化、全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框架。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成立街道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城运应急委),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双组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分管领导及世博园区公安处、上钢新村派出所、消防救援支队世博大队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为成员单位,明确各自职责(详见附件一)。

城运应急委的主要职责:统一领导全街道城市运行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研究确定全街道城市运行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决定启动街道总体应急预案,并实施组织指挥。必要时,请求区城运应急办指导和帮助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决定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有重要或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办事机构。

街道城运应急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城运应急办,设在街道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作为街道城运应急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城运应急办主任由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上钢新村派出所副所长、世博园区公安处治安大队大队长、上钢新村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担任。城运应急办的具体工作由街道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分工协作,其中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综合协调,落实专人负责值班安排、综合协调和预案管理工作;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和应急管理,并加强与区应急管理局的工作对接,落实专人负责应急演练、值班值守、平台运行、热线办理等工作。

街道城运应急办主要职责:一是执行街道城运应急委的决定,综合协调协调辖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对测、报、防、抗(化)、救、援各个环节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二是收集、分析研究各部门报送的社会安全相关信息。三是组织修订街道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督促各部门和单位在总体预案下制定、修改本部门和单位的应急专项预案。四是综合协调辖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应急演练、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五是完成街道城运应急委和有关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构。

1街道应急联动中心。设在街道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依托城运中心指挥平台,在城运应急办指导下,对街道范围内发生的灾害、事故和事件实施先期应急处置。街道应急联动中心与公安、消防、城管、卫生、安监、市场监督等具有处置应急情况职能或者与新区具有处置应急情况职能单位负有联系责任的部门,共同组成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网络。

2具有应急管理职责的街道议事协调机构承担城运应急委部署的相关工作。在相关领域内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指定谁、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街道突发公共事件专项预案中,各类专项领导小组、指挥部等机构为街道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专项领导机构,专项预案启动后成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部署,根据城运应急委具体要求,落实本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内的各项应急措施;在发生较大或特殊突发公共事件时,报请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后启动或结束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居民区联勤联动站。统筹建立快速发现城市管理问题、各类安全隐患和突发事件工作机制,参与突发事件的前期处理和上报工作。

三、工作机制

街道根据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建立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舆情应对机制。

(一)预测与预警。

相关职能部门、各居委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公共事件,整合检测信息资源,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做好预警预测工作;应急联动中心依托城运中心联勤联动网格力量,根据应急响应方案进行先期处置,与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对接,建立全时段、全覆盖的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系统,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预警级别。

针对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依据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级别的划分标准按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权限、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如实向新区汇报有关情况,并及时、准确地向辖区单位传达新区发布、调整和解除的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以通过广播、电话、手机短信、微信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2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一旦发布,街道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根据预警信息内容,按照各类预案的规定,及时响应,妥善处置。

(二)应急处置。

1信息报告和通报。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居委、责任单位、街道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有关预案和报告制度的规定,在组织抢险救援的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如实上报街道应急联动中心。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素:信息来源、时间、地点、事件起因和性质、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发生IV级(一般)及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必须要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向街道城运应急办报告事件发生及先期处置等情况,并及时反馈后续处置情况。对于一次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受伤的各类突发事件,街道城运应急办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向区政府(区总值班室)口头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

2先期处置。

事发地街道办事处是先期处置第一责任单位,街道办事处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开展应急救援与处置。事发地居民区和其他组织要立即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相应的应急预案实施单位要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响应。

一般突发事件由街道办事处应对,应对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指定谁、谁负责的原则;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区政府负责组织应对;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由市政府负责组织应对。涉及跨街镇、跨部门的一般突发事件,必要时提请区城运中心(应急联动中心)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

4相关责任单位职责。

负责街道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建立和完善工作预案和领导分工AB角制度。当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应及时赶赴现场,履行应急处置职责。街道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居民区应按照各自职责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依据在本预案框架下编制的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中所规定的内容,协同一致、准确高效地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5应急终止。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由负责决定、发布或执行的机构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转入常态管理。

(三)恢复与重建。

1善后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街道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街道牵头处置部门及时会同有关单位调查统计突发公共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损失情况以及处置工作综合情况,报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

2调查与评估。

街道牵头处置部门及时会同有关单位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育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将调查结果与评估情况向区政府提出报告。

3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的居委负责,相关职能部门给予积极配合。超出其能力范围的,由事发地的居民区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资源评估后提出请求,街道城运应急办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经街道城运应急委批准后,迅速制定工作方案,合理分配任务,明确救助程序,规范捐赠管理,全面组织恢复重建。

4新闻报道与舆情应对。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统一由街道城运应急办会同社区宣统办和负责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负责信息发布。信息发布遵循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按照市、区有关规定和程序,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和政府应对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协调做好网格信息管理工作,必要时申请新区网信办开展网络舆论引导,为突发事件妥善处置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四、应急保障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队伍保障。

1先期处置队伍。是指以街道城运平台统筹的第三方社会化服务队伍为主的队伍体系,遇突发事件,根据应急联动中心指令,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作快速反应和先期处置。

2专业处置队伍。是指公安、城管、安监、市场监管、卫生防疫、绿化市容等专业职能条线和单位的处置队伍,根据相关指令,对突发事件进行专业处置。

3志愿服务队伍。以社区应急响应队伍为主,由居委社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及居民志愿者等组成,日常协助开展防范、宣传、培训和演练,遇突发事件,为各处置队伍提供支援。

(二)经费保障。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分级负担。对受突发事件影响较大,必要时由街道办事处向区级财政提出申请,予以适当支持。

(三)物资保障。

街道城运应急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统筹做好物资装备储备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应急物质保障,做好物资储备与管理。

(四)信息技术保障。

依托全区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等相关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增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平台体系,规范技术标准,配置移动指挥系统。

五、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和培训。

街道城运应急办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对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进行广泛宣传,并通过五进等方式,有组织、有计划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街道城运应急办应公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报警电话等。

(二)演练。

街道城运应急办组织协调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部门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综合或专项演练。演练要贴近实战,深入发动群众,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抢险救援的能力。 

(三)责任追究。

当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单位和应急救援专业部门领导,要按照本单位、本部门的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检查本部门应急人员、设施、装备等资源的落实情况,并制定相应奖惩措施。

(四)预案管理。

街道各职能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居民区、辖区各相关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街道城运应急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上钢新村街道城市运行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名单

 2上钢新村街道应急管理组织架构图

 

 

上钢新村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1031印发

 

 

(共印6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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