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钢新村街道“双清”群租治理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3-01790
文件编号 浦上党〔2023〕12号
发布机构 上钢新村街道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3-07

关于印发《上钢新村街道“双清”群租治理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居民区、辖区各相关单位:

经党工委会研究决定,现将《上钢新村街道“双清”群租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共产党上海市浦东新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上钢新村街道工作委员会               上钢新村街道办事处

202333


上钢新村街道双清群租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整顿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加大对城市管理“群租”顽症的综合治理力度,强化租赁住房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决定开展“双清”群租治理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结合《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实施,以“清除房屋安全隐患、清理人口违规违法居住”的“双清”行动为抓手,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对辖区出租房屋进行全面大起底,对电气、燃气、违法搭建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违法人口居住的群租进行全方位整治。通过开展集中整治、长效管理,使“群租”投诉大幅下降、安全风险降到最低,坚决守牢住宅小区出租房屋不发生安全风险的底线。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摸底(即日起-4月底)。

1.加强对《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宣传解读。邀请条线部门、法律专家对202321日实施的条例进行全面解读,做好执法取证准备,形成完备的法律支撑。通过海报、电子屏、小册子等方式,对群租条例进行全面宣传,对二房东、房产中介形成威慑力,引导居民不做群租出租人,加强违法群租举报,形成良好的社区氛围。

责任人:司法所、社区平安办、各居民区 

2.完成对辖区内所有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的排摸工作。居民区、物业公司对所有出租房屋下发《群租法律风险告知书》(附件1)。对其中存在“群租”的,不留死角、不留遗漏,建立完善“群租”防范治理“一户一档”。排摸力求做到“两个明确、一个关注”: 明确房屋分隔使用情况,明确业主、转租人和承租人员情况,重点关注反复“回潮”点位,形成出租房屋和群租房屋总表,做到不漏户、不漏房和不漏人。

责任人:社区平安办、综合执法中队、城建中心、各居民区、各物业公司 

(二)集中整治(5月-7月)。

根据辖区内“群租”排摸认定情况,制定集中整治工作计划,对排摸出的整治清单实现“清零”。

1限期整改。经认定为群租的,居民区、物业公司做到“三个告知”:上门发放张贴《限期整改告知书》(附件2)、《实有人口登记告知书》(附件3)、《租赁房屋备案登记告知书》(附件4),限期(一般五日内)自行整改。现场做好事实排查,填写《“群租”房屋检查表》(附件5),对张贴告知书、现场排查情况要拍照记录(房屋地址、违法情形等),固定好证据,为后续执法工作提供执法依据。对无法入户排查的房屋,可将疑似“群租”房屋地址上报平安办,进行联合整治。

责任人:综合执法中队、城建中心、各居民区

2联合验收。综合执法中队、居民区、物业公司对自行整改到期的“群租”房屋进行联合验收。对已经自行整改并符合标准的合租房标注“合格”;对尚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标注“房屋依然存在的违规情况”,由综合执法中队约谈房屋业主、二房东、租户,限期(一般三日内)整改完毕。验收通过的,全程录像或拍照留痕反馈平安办。

责任人:综合执法中队、城建中心、各居民区

3集中整治。由平安办牵头综合执法中队、派出所、城运分中心对拒不自行整改的“群租”房屋开展集中联合整治。遇到妨碍公务的,由公安部门负责劝离或带离,城运分中心辅助力量配合。在整治中发现的燃气、电气、违法搭建、违法经营等安全隐患问题,由公安、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及时消除隐患。特别是对于安全隐患突出、反复“回潮”的,从严从重处罚,形成高压震慑。

责任人:社区平安办、综合执法中队、派出所、管理办、市场所、城运分中心、燃气公司、各居民区 

(三)长效管理(8月起)。

1.建立网格化巡查管理制度。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开展出租房屋安全巡查、人口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整治和政策宣传等日常工作,把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融入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

责任人:各相关部门(单位)、各居民区 

2.试点智能化群租预警。在群租投诉集中的1-2个居民区,试点开展电子门禁智能化改造,以电子门禁刷卡频次为基础数据,用智能化算法形成疑似群租预警。同时开发小程序,将出租房屋和群租点位纳入,形成线上群租预警、线下核查、联合整治的工作流程,弥补人工走访排摸力量不足、及时性有限的问题。

责任人:社区平安办、城建中心、各居民区 

3.建立分类分级房屋管理模式。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疏堵结合。按照群租和安全风险等级不同,形成三级动态房屋管理模式,定期上门核查情况,及时处置问题。探索打造合租房“样板间”,建立人员分类、出租屋分级和房东信用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房东、租户和居民的自治意识,不断完善群租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责任人:社区平安办、综合执法中队、城建中心、各居民区 

4强化租赁行业管理。大住房租赁市场秩序整顿力度,加强对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日常监管,做好房屋出租备案、规模性租赁房屋安全管理。对于从事“群租”的住房租赁企业,以及为“群租”提供居间服务的经纪机构,加大违规违法查处力度。

责任人:综合执法中队、市场所、派出所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以政法书记和分管副主任双牵头工作机制,明确整治牵头部门,厘清部门职责关系,统筹推动“群租”专项治理工作。整合相关条线管理执法力量,优化多部门季度协商会、每周集中整治和回潮攻坚等机制,加大“群租” 排摸力度,尽早发现、集中攻坚,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压实居民区属地责任,微网格员尽职履责,发挥发现、劝阻作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出入管理,守住小区安全第一道防线。对发现不劝阻、整治不配合等情况的居民区、物业公司,在年终考核中列明,给予扣分,强化专项治理的实效性。

(三)强化治理难点攻坚。坚持结果导向,加强对“群租”专项治理工作的督导。对“群租”问题突出、居民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特别是“12345”投诉较为集中的重点区域,及时采取措施,提高居民满意率,用“铁脚板”沉入社区,用大数据助力整治,形成“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的管理模式。

 

 

 

上钢新村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337印发

 

 

 

 

共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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