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宣桥镇2024年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4-03540
文件编号 宣府〔2024〕66号
发布机构 宣桥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7-02

 

 

 

 

宣府〔202466        

 

关于印发《宣桥镇2024年献血工作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灶社区党委,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村(居)委,各镇属单位、公司:

现将《宣桥镇2024年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4628

 

 

宣桥镇2024年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2024年宣桥镇献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需求,保障血液安全,根据新区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本年度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指标

2024年,浦东新区血液管理办公室下达给我镇的献血目标数总量为422人份(每人份200ml)。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实际安排437人份,其中:村300人份,居委75人份,其他企事业单位62人份。

二、献血时间

202493日—4(星期二、三上午8:00-11:00)。

三、献血地点

三灶村五星1701号(三灶学校东侧)

四、补贴标准

为确保宣桥镇献血工作有序开展,统一明确每个单位发放给献血者的补贴标准为1200/人份,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擅自提高标准。考虑到村(居)委献血指标任务重、财力薄,在组织实施过程中还需发生宣传、用车、早餐、辅助工作人员等成本因素,由镇按照指标数对各个村(居)予以500/人份的补贴,其它单位自行安排。

、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加强联动,共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

无偿献血工作事关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是一项关系到民生的具体工作,也是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各村(居)、各单位部门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条线干部具体负责,充分利用各方力量,统筹整合社会资源,在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的同时,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带头献血,为群众树立榜样,作出表率,广泛争取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无偿献血工作。

(二)拓宽渠道,加大宣传,营造无偿献血良好氛围

各村(居)、各单位部门要按照献血工作实施意见及任务分解表依法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本辖区内18-55周岁健康适龄公民(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积极参加自愿无偿献血,不断提高公民的献血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要创新宣传招募模式,通过宣传海报、折页、电子屏等形式和载体,深入开展无偿献血宣传。三灶园区及南工园区要协同做好园区内企业的上门宣传和动员招募。各村(居)、各单位部门做好宣传招募、报名登记、核对筛选、现场组织和对献血人员的关爱工作,认真落实下达的献血目标,确保无偿献血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三)严格管理,提高意识,保障献血秩序和血液安全。

血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各献血组织单位要强化血液安全意识,建立献血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认真履行体检和献血时的公民身份证、居住证等各类证件材料的查验、核对制度,严禁雇人献血,冒名顶替,并落实单位领导签字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正常的献血秩序。对违反血液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配合公安、监察部门严厉打击“血头”、“血霸”和雇人献血等违法行为,把好血液质量关。

(四)规范程序,落实流程,加强用血人员服务管理。 

本镇辖区内村(居)民(含居住在本镇及在本镇辖区内企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需要医疗临床用血时,必须带好相关医院开出的“用血通知书”、用血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所在村(居)或本镇区域内用工企业开具的证明到镇政府社区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办理用血手续。镇社区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规定,为医疗临床用血的公民办理用血盖章服务。

 

附件:2024年宣桥镇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分解表

 

 

 

 

 

 

 

 

 

 

 

 

 

 

 

 

 宣桥镇党政办                              202462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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