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蔡镇河道综合管理养护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SY-310115-2024-02236
文件编号 浦北府〔2024〕37号
发布机构 北蔡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2-04

 

 

 

 

 

 

浦北202437

           

 

关于印发《北蔡镇河道综合管理养护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职能办公室、事业单位,各村(工作站)、居民区,各直属公司和有关单位:

《北蔡镇河道综合管理养护实施办法》已经镇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浦东新区北蔡镇人民政府

202424

此件公开发布

北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3日印发

          (共印10

北蔡镇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优化区镇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工作要求,根据《浦东新区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实施细则》(浦水务〔2023147号)等文件要求,规范事权下放后本镇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结合本镇养护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镇范围内镇管河道的综合管理养护工作,权属单位为北蔡镇人民政府。

第二条  主要内容

本镇辖区内镇级、村级及村级以下水体(坑塘、小微水体等)的河道养护工作。专用水体(如公园、绿化、学校、小区等单位管理的水体)的综合管理养护工作由权属单位自行负责落实,北蔡镇人民政府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日常监管。

第三条  职责分工

(一)镇副总河长作为分管领导,统筹推进镇管河道管理养护的各项工作,确保河道综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相关工作通过镇河长办具体落实推进。

(二)镇河长办统筹协调本镇河长制实施的各项工作,由镇副总河长担任河长办主任,制定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实施相关方案和细则,监督、协调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及考核工作落实,保证镇管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同时作为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镇管河道设施量认定,进行调整、更新、上报,编制一河一档;负责年度计划的编制与上报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河道综合管理养护招投标等工作;负责日常养护管理、检查考核、资金拨付、资金结算、绩效评价、审计清算等工作;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镇财政所负责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资金的统筹安排,对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结合财政年度预算管理,指导镇河长办开展项目预算编制、绩效管理、资金审核、资金拨付等工作。

第四条  基本要求

(一)河道综合管理养护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技术规程》(2022)、《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定额》(2015)、《上海市绿地养护年度经费定额》(2010)、河道养护招投标文件及合同协议条款等相关技术规范,做好综合管理养护实施的全过程管理。同时,接受市级、区级实效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养护质量达标,安全无事故。

(二)结合实际,河道管理部门建立河道综合管理养护工作的考核机制,及时落实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并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强化巡视检查,提高工作管理实效。

(三)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工作内容分为日常养护项目和二类经费项目。日常养护项目内容包括河道巡视检查、护岸养护、防汛通道养护、河道绿化养护、水域和陆域保洁、河道护栏、标牌标识等附属设施维护及配合开展水质维护等工作。镇河长办根据河道维修养护技术规程,要求养护单位制定年度维养计划,在日常养护中推进河道维养进度。二类经费项目为河道设施介于日常维养与河道专项工程之间的设施维修、新增改造、水生态修复、安全维护、亮点创建、科技投入等项目。根据区水务局要求,制定年度二类经费项目实施计划,扎实做好二类经费的使用。

(四)镇河长办及养护单位要做好区域内镇管河道设施量的动态调整。对已竣工验收并符合运行养护接管条件的河道整治工程,及时办理设施量和档案资料的移交,明确管理养护主体,落实河道综合管理养护措施和经费,保障工程充分发挥效益;对因河道建设、地块开发等涉及到河道设施量减少情况,需及时掌握河道动态变化,锁定调减设施量。设施量调整后,须及时做好养护资金的动态调整工作。

(五)为全面提升河道综合管理养护能级,打造高品质滨水生态空间,实现生态环境效能倍增,切实做好星级河道、安澜(样板)水系、无监管类问题河道、清四乱、四清等行业创建及专项工作。

(六)镇河长办指导、监督养护单位建立健全防汛防台、消防安全等管理体系,定期开展相关培训、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

第五条  预算编制和资金管理

(一)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的预算编制、资金管理、项目采购等按照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事权下放总体方案执行。

(二)在每年4月底前,养护单应上报镇域内河道设施量变化情况,由镇河长办进行核实并会同镇财政所向镇政府提交河道综合管理养护预算计,镇政府审核通过后向区水务局进行申报,区水务局审核同意后纳入下年度区镇共同事项转移支付。

第六条  考核和档案管理

(一)镇河长办加强对本镇区域内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质量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河道综合管理养护检查监督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作考核和检查,并使用浦东河道长效管理信息系统上报检查结果,真实反映河道综合管养水平。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考核分为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考核对象为养护单位,考核结果与最终养护补贴资金直接挂钩。

(二)镇河长办与养护单位应充分利用市、区两级河长制平台及浦东河道长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河道养护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问题发现、处置、通报的工作制度,并对养护单位进行考核工作,将结果报区河道管理事务中心备案。

(三)镇河长办按区河道综合管理养护行业要求,做好合同协议、养护计划与总结、养护工作量、养护考核、设施移交、行业创建等养护项目档案整理及归档工作。

第七条  其他

本实施办法包含《北蔡镇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考核实施办法》、《北蔡镇镇管河道设施量调整管理办法》、《北蔡镇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二类经费项目实施办法》和《北蔡镇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维养率执行管理办法》。

本办法自20241月起实施,由北蔡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北蔡镇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蔡镇河道综合管理养护工作,巩固和提升河道整治成果,提高河道管理养护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水务〔2019250号)、《上海市河湖长效管理养护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沪水务〔202373号)、《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操作技术规程》(2022)、《浦东新区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实施细则》(浦水务〔202314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遵循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奖惩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镇范围内镇管河道(镇、村级河道及其他水体)综合管理养护考核工作,考核对象为河道养护单位。故河道综合管理养护工作日常监管、月度考核、年度考核由北蔡镇河长办组织实施,并参照本办法开展辖区内河道综合管理养护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报区河道管理事务中心备案。

第二章  工作目标

第四条  总体目标

河道综合管理养护工作主要涉及生态维护、水质保护、绿化养护、岸线管护、河面清护、河床修护等六个方面,结合河道疏浚,全力实现污水无直排、两岸无违建、水域无垃圾、河底无淤积、绿化无损毁、水质无恶化的工作目标。履行养护巡查、水质维护、问题处置、情况报告四项责任。

第五条  星级河道目标

河道设施完好、各类功能齐全、安全有保障,绿化养护质量不低于二级绿地标准,水面每10000内漂浮物累计不超过1,河床断面无淤积,水质考核断面全部达标,水面率只增不减。

第六条  镇管河道目标

河道设施完好、确保运行安全,绿化养护质量不低于林带标准,水面每5000内漂浮物累计不超过1,河床断面无明显淤积,水质考核断面全部达标,水面积率只增不减。

第三章  考核范围与依据

第七条  考核范围

(一)根据年度计划、招投标文件、合同所规定的河道管理养护范围;

(二)经上级批准同意,移交接管增补的设施量;

(三)上级指定的其他临时性应急工作。

第八条  考核依据

(一)《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技术规程》(2022);

(二)《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定额》(2015);

(三)《浦东新区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实施细则》;

(四)河道管理养护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条款;

(五)本办法及其他相关的技术规范。

第四章  考核内容与要求

第九条  基础工作

(一)组织管理

镇副总河长作为分管领导,负责统筹、协调镇管河道长效管养工作;镇河长办作为管理部门,承担具体的河道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制定的政策、计划和措施,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反馈

养护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管理养护工作分管领导、管理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河道管理养护的实施方案、细则,建立河道管理养护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制度;科学制订工作计划;加强养护作业队伍日常巡查、信息采集、信访投诉、问题处置等工作有效管理,保障河道部件设施完整完好、安全运行

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北蔡镇河长办安排的其它工作(临时性或应急工作)。

(二)维养计划

以招标河道名录为依据,更新完善一河一档基础台帐。结合浦东河道长效系统基础设施信息建设,做到数据更新同步,设施量统计完整、清晰、真实。同时,养护单位须按照年度设施量维养率科学制定月度维养计划。

内业资料编制管理要求,养护资料归档,河道基础资料,养护管理资料等。资料要求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制度、基础资料档案、养护档案、信息档案、疏浚档案等资料收集齐全,内容清晰、准确,做到平时归档及时,存放有序,年终装订成册。

(三)项目部设置

养护中标单位建立项目部,并合理设置业务用房。根据管理养护要求配置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抢险物资仓库等用房;配有电脑、电话、打印机及相关的办公设施组织结构、养护区域图、岗位职责牌等资料应及时上墙。业务用房是供一线工人休息和放置作业工具的工作用房,应具备基本的生产生活能力。

(四)人员配备

养护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及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实际以养护专业要求为准,管理人员有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且为该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操作者,并应常驻项目现场。养护单位尽量固定项目部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如需调动或撤离及时告知北蔡镇河长办,并在不影响正常开展工作的前提下进行调整。

养护单位应根据《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操作技术规程》 2022)、《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定额》(2015)相关规定,结合养护管理区域实际情况,合理组建养护班组,明确班组长、技术员、巡视员及各类操作工;专业技术人员与普通工应搭配合理,人员选用严格把关,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其中:

项目部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等人员,且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其它项目,具有相关岗位资格证书

职称技术人员:包括水利专业、市政专业、绿化专业中级及初级职称人员配置;

技术工人员:包括绿化中高级工,河道修防工、筑工(泥工)、木工、电工、油漆工、焊工、钢筋工、车船驾驶等人员配置,实行持证上岗。同时,根据当前河道各类设施量的现状,合理增配如水生态修复等技术工。

普通工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量需求合理配置。

各类人员参加相应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理论知识和现场实操各一次;具体人员配置数量应不低于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条款或相关文件要求。

(五)设备配置

养护单位应根据《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操作技术规程》2022)、《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定额》(2015)相关规定,结合河道养护量情况配有适用、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的巡视作业船只、车辆及机械设备,确保养护作业工作正常进行。其中:

养护船只:包括巡视船、维修作业船、保洁作业船等。

养护车辆:包括巡视车、载货车、专业垃圾清运车等;

其他设备:包括日常维修作业、应急需求、信息化建设等设备

具体养护设备配置数量应不低于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条款或相关文件要求。

第十条  部件管理

所谓部件是指河道管理养护设施,主要包括河道堤防、河道绿化、河道护栏、防汛通道、标牌标识、景观小品等设施养护,以及水域、陆域保洁等8大类28个小项部件。

(一)河道巡查

1、养护单位巡查

养护单位应建立巡查报告制度,采取水陆相结合的巡查方法,保证每条河道巡查全覆盖,并做到信息采集正确、反馈及时。

常规巡查:镇、村级河道每周不少于2次,其它水体每周不少于1次。

定期巡查:每年不少于3次,一般在汛前、汛中、汛后进行。

特别巡查:一般在暴雨、台风、洪水高潮位等自然灾害前后或遭受人为损坏情况后进行。

 

 

2、管理部门巡查

镇河长办对镇管河道养护现场进行随机巡查,巡查频率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巡查量不少于河道总长度的5%区河道管理事务中心通过巡检系统负责随机抽查。

3、镇级检查评价单位巡查

镇级检查评价单位由镇河长办委托。每月对镇管河道、历年问题河道进行巡查。

(二)保洁频率

1、陆域保洁

镇、村级河道每三天1次,其它水体每周1次,并加强巡回保洁

2、水域保洁

镇、村级河道及其它水体每三天1次,并加强巡回保洁。

(三)部件处置

1、管理单位(区级)

主要是区级河道管理部门在每月巡查任务及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托河道巡查信息系统平台,及时落实派单任务,由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置工作。同时根据问题大小对责任单位进行扣分及罚款。

2、检查评价单位(市、区两级)

主要是市、区级两级检查评价单位在巡查中所发现的问题。依托河道巡查信息系统平台,及时落实派单任务,由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置工作。同时根据问题大小对养护责任单位进行扣分及罚款。

 

 

3、河长制(河长、河长办、村居工作站)

主要是河长、河长办、村居工作站等河长制管理部门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依托河长制平台,及时落实派单任务,由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置工作。同时根据问题大小对养护责任单位进行扣分及罚款。

4、养护单位主动发现问题处置

主要是养护单位在巡查中所发现的问题。依托河道巡查信息系统平台,由养护项目部及时落实派单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置工作。其中:

设施损坏情况一般:在24小时内完成修复;

设施损坏情况严重:在3天内完成修复,影响沿线构筑物或行人安全的,须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设施损坏特别严重:根据抢修实施方案完成修复,同时必须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5、信访投诉(市民热线、网格工单)

接到信访投诉件后,责任单位应在2小时内赶赴现场、了解 情况、确认属性,其中市民热线应在24小时内回复当事人;反映问题属实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四)质量验收

部件处置后,养护人员应及时传输现场整改对比照片;处置质量复核由养护项目部负责;由镇河长办负责核定上报;区河道管理事务中心负责治理审核及问题大小判定。

第十一条  事件管理

所谓事件是指除部件以外,发生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各类问题,主要包括违法填河、违法施工、违法侵占、污染河道、非法捕捞等5大类20个小项事件。

一)主动发现件处置(养护单位)

1养护单位依托巡查机制,应全面掌握河道范围动态,是各类河道违章、违法事件的第一发现人,一旦事件发生,应及时发现;第一时间进行现场阻止、查明情况,并立即报告上级管理部门

2、所有违章类事件经管理部门确认后,应及时通过河道长效管理系统转报、派单至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置;处置过程中镇河长有责任督促推动执法工作;处置结果报镇河长办。

二)其他发现件处置

除养护单位外,由其他单位发现的事件问题,经确认确实是养护单位未发现或发现在后的,一律纳入河道养护月度考核工作中,每件事件问题扣月度考核成绩的0.5分。(按时完成整改或转报后不扣分)

第十二条  水体质量

按照水岸联动、截污治污、沟通水系、调活水体、改善水质、恢复生态、长效管理的治水思路,水环境质量有效改善,镇级水质监测断面和村级河道代表断面全部达标。各养护中标单位须对辖区内各类断面通过水质监测设备进行全覆盖监管。考核指标以断面年均值为基数,要求水体质量稳定达标、不断改善。

第十三条  二类经费

二类经费主要用于河道设施介于日常维修与河道专项工程之间的设施维修、新增改造、水生态修复、安全维护、亮点创建、科技投入、特殊处置等项目。原则上二类经费在标段内统筹使用,北蔡镇参照《浦东新区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实施二类经费项目的指导意见》制定相应实施细则,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工作成效纳入月度及年度考核。

第十 垃圾处置

养护作业所收集的垃圾处置需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行。日常养护收集的各类垃圾,养护单位自行运输处置的,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并严格执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程分类体系。非自行处置的,应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实施

第十五条 资金管理

镇河长办应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养护资金管理,财政所应设立资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同时加强行业监督,严格按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条款,考核成绩拨付资金。

第十六条 资料管理

养护单位形成完整的日常养护档案,包括巡查养护记录、水质检测记录、统计报表等,并及时报备镇河长办。

第五章  考核等级及方式

第十七条  镇管河道管理养护年度考核由月度考核、年终考核二部分组成,考核结果与最终养护补贴资金直接挂钩,同时将记入养护单位业绩档案。

(一)月度考核

由镇河长办负责实施,通过信息化系统内相关维养情况、实地检查情况、工单处置情况、日常管理工作情况和资料等进行月度考核,考核结果上报区河道管理事务中心。

 

(二)年度考核

由镇政府组织实施。成绩由月度考核及年终考核两部门组成。其中月度考核成绩占年度总分的70%,年终一次性考核占年度总分的30%。年终考核内容包括基础工作、台账资料、行业创建、水体质量、资金管理、村居民满意度等工作。考核结果上报区河道管理事务中心。

第十八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95分(含)以上为优秀,85分(含)-95分为合格,85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考核优秀:区级、镇级月度考核、年度考核优秀的,按中标合同价100%的养护资金结算(不包含区财政扣款)。年度考核优秀予以表彰或通报表扬。

(二)考核合格:区级、镇级月度考核合格且排名全区前十(含第十名),按中标合同价100%结算;月度考核合格但排名低于前十名的,每低一名扣减月度养护补贴款10000元、低2名扣月度养护补贴款20000元的规则依次类推进行扣款;年度考核合格但排名低于全区前十名的,每低一名扣款20000元。(不包含区财政扣款)

(三)考核不合格:区级、镇级月度考核不合格的,以85分为基准分,按照低1分扣减相应月度合同款5%、低2分扣减相应月度合同款10%的规则依次类推进行扣款,扣款上限为月度合同资金的50%。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以85分为基准分,按照低1分扣减相应年度合同款5%、低2分扣减相应年度合同款10%的规则依次类推进行扣款。

第十九条  由于工作失职发生的责任性问题,如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活动保障不力、重大媒体曝光、点名批评或通报等,将对养护中标单位予以书面警告,并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影响情况进行扣分罚款。

第二十条  北蔡镇严格根据《浦东新区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考核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实施年度考核奖惩制度。同时在奖惩基础上,养护单位年度考核为优秀的,按照考核不合格、月度考核名次低于全区前十名及日常养护问题扣款总和的60%进行奖励,其中年度考核结果为全区排名第一名奖励扣款总额的90%,第二名奖励扣款总额的80%,第三名奖励扣款总额的70%,剩余扣款资金上缴财政。

第六章  附则

二十一  考核评定表根据区级行业管理要求不定期作更新调整。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北蔡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41月起执行,同时废止《北蔡镇河道综合管理养护考核办法(试行)》(浦北府202172号)

 

附件1-1

北蔡镇河道管理养护日常管理考核评定表(月度)

考核内容

项目

具体要求

分值

赋分(扣分)说明

赋分依据

得分

日常巡查

10分)

养护单位巡查

镇级河道:每周全覆盖巡查2次;村级河道:每周全覆盖巡查2次;其它水体:每周全覆盖1次。

10

按实际巡查达标率计算。

 

 

其他发现

10分)

其他发现问题

管理单位及市、区第三方、信访投诉、网格工单发现养护问题。

10

每件工单按问题大小扣减相应分值。(问题大小分为一般、中等、严重:一般不扣分,中等每件扣0.5分,严重每件扣1分;中等工单每件扣2000元,严重工单每件扣5000元)

数量

 

 

按时整改

10分)

问题处置时效

养护工单处置时效性。

10

每件工单超时完成或未完成扣0.2分。

数量

 

 

整改质量

10分)

问题处置成效

养护工单处置成效性。

10

每件工单被退单一次扣0.2分。

数量

 

 

综合管理

30分)

基础保障

人员、设备、项目部等基础设施配备充足。

30

基础设施配备不足扣1分。

数量

 

 

工作台账

会议签到、记录、工作计划、信息齐全。

一项不符合扣2

数量

 

 

安全文明

安全措施落实,现场作业规范,垃圾分类处置。

安全措施不落实扣1分,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扣2分,重大安全事故扣5 分;文明作业不规范扣1分,发现弄虚作假事件扣2分;垃圾处置不规范扣2分。

数量

 

 

重大保障

重大会议、活动期间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保障措施不力扣1分,受到区以上领导批评扣2分。

数量

 

 

问题曝光

问题处置及时有序,不造成负面影响。

市河长办通报每件扣1分,区以上领导批示督办每件扣2分,新闻媒体曝光每件扣3分。新闻媒体曝光每件扣5万元。

数量

 

 

河道创建

按时完成进度,创建成效符合要求。

按进度及质量不符要求程度扣1-5分。

数量

 

 

合计

 

 

70

 

 

 

 

 

 

附件1-2

北蔡镇河道管理养护每月集中考核评定表(月度)

考核内容

河面、河岸环境保洁情况

河岸绿化、河道护栏、堤岸、水闸、防汛通道等设施情况

河道周边违搭、污染物直排河情况

标识标牌情况

总计

30分

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

河面有无垃圾,发现一处明显垃圾扣0.5分。

河岸有无垃圾,发现一处明显垃圾扣0.5分。

绿化有无破坏,发现一处明显破坏扣0.5分。

河岸护栏有无损坏,发现一处明显扣0.5分。

堤岸、护坡有无损毁,发现一处明显损毁扣0.5分。

防汛通道有无损坏,有无堵塞,发现一处扣0.5分。

水闸泵站是否正常使用,定期清理保洁,发现问题扣0.5分。

河面有无障碍物、违规物,发现一处扣0.5分。(已上报统计的不予扣分。)

河岸有无新增违搭,发现一处扣0.5分。(已上报统计的不予扣分。)

沿河有无新增污水直排,发现一处直排扣0.5分。(已上报统计的不予扣分。)

标牌标识有无损坏、信息有无更新,发现一处扣0.5分。

得分

1

 

 

 

 

 

 

 

 

 

 

 

 

 

2

 

 

 

 

 

 

 

 

 

 

 

 

 

3

 

 

 

 

 

 

 

 

 

 

 

 

 

4

 

 

 

 

 

 

 

 

 

 

 

 

 

5

 

 

 

 

 

 

 

 

 

 

 

 

 

6

 

 

 

 

 

 

 

 

 

 

 

 

 

7

 

 

 

 

 

 

 

 

 

 

 

 

 

8

 

 

 

 

 

 

 

 

 

 

 

 

 

9

 

 

 

 

 

 

 

 

 

 

 

 

 

1

 

 

 

 

 

 

 

 

 

 

 

 

 

 

 

 

 

 

 

 

 

 

 

 

 

 

 

 

 

附件1-3

考核内容

项目

分值

具体要求

赋分(扣分)说明

得分

基础工作

50分)

组织管理

5

以文件形式明确负责人,建立管理养护实施细则、安全文明等管理制度并每年与养护人员签订安全等协议。

项目负责人不明确,无正式文件扣0.5-2分

 

一河一档

12

一河一档资料齐全、数据正确、内容清晰、更新及时;日常管理资料手续齐全,内容清晰、准确,做到平时归档及时,存放有序、年终装订成册。

档案资料好得10-12分,一般得8-10分,差得5-8分。

 

项目部设置

5

项目部独立,办公室、会议室、值班室、抢险物资仓库及办公设施齐全、符合相关规定。

配置标准不符合要求扣1-2分;未设置项目部不得分。

 

人员配备

14

项目部人员、职称技术人员、操作工、巡视员、一线人员配置符合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条款等相关规定。使用本区域劳动力不低于50%。

项目部人员、职称技术人员、操作工、巡视员等人员缺少1名扣1分,一线人员数量明显不足扣1-5分。

 

设备配置

14

各类养护船只、车辆、设备符合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条款等相关规定。

设备数量不足扣1-5分,配置标准不符要求扣1-5分。

 

河道疏浚

20分)

组织实施

8

根据年度计划按时完成设计、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施工管理规范;落实专业机构质量监督;执行项目验收程序;按财务要求开展项目审价。

前期工程质量差扣1-2分;项目施工不符合规范扣1-2分;监督不落实扣1-2分;验收程序不规范扣1-2分;不进行项目审价审计扣1-2分。

 

完成进度

10

进度按计划100%完成

按完成进度比例赋分。

 

档案管理

2

资料归档符合验收评定要求;工程质量具有第三方验收报告;轮疏影像资料齐全。

按完成质量赋分。

 

行业创建

10分)

行业创建

10

积极开展河道行业创建工作。(样板水系、星级河道)

按实际创建成效赋分。

 

水体质量(10分)

水质达标

10

全年水质考核断面达标

依据年度水质报告:养护区域内1个水质断面不达标扣1分,扣完为止。

 

二类经费使用(10分)

现场成效

5

二类经费使用实施项目现场成果

根据完成项目的实际成效赋分(1-5分)

 

资金使用

5

是否按照要求比例完成二类费的使用

根据实际使用经费比例赋分(1-5分)

 

北蔡镇河道管理养护考核评定表(年度)

 

附件2

北蔡镇镇管河道设施量调整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北蔡镇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规范河道建设项目相关设施变更调整工作,保证河道养护资金精准落实,确保河道建设项目与管理养护顺利衔接,进一步体现“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工作要求,同时结合浦东新区镇管河道养护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据

依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技术规程》、《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定额》、《浦东新区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考核实施细则》、《浦东新区市政配套(绿林环卫)和水务设施移交接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权属管辖原则

按河道管理权属,各司其职负责河道设施量调整工作。

2、达标移交原则

因移交接管等事由涉及的新增河道设施量需满足建设标准,质量达标,符合运行养护接管条件。

3、及时调减原则

因河道建设等事由涉及到河道设施量减少,管理单位需及时掌握河道动态变化,锁定调减设施量。

4、资金配套原则

新增或减少河道设施量后,应及时做好养护资金的调整工作。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北蔡镇镇管河道综合养护项目所涉及的河道设施量,镇河长办负责镇级、村级河道及公用水体等河道(以下简称镇管河道)设施量的新增及调减工作。

第五条  调整流程

(一)新增设施量

新增设施量应做好移交接管手续,河道设施需竣工验收后接管,绿化设施应竣工验收满一年后再行接管。

1、接管其他主体建设的新增河道设施量。项目竣工验收后,镇河长办与建设主体办理移交接管手续,主要分为资料移交与现场移交,待资料及现场均满足移 交条件后,进行移交手续流转,签订移交接管协议。绿地按防护绿地标准接管。

2、镇自建项目的新增河道设施量。项目竣工验收后,镇建设部门与镇河长办联系办理移交,主要分为资料移交与现场移交,待资料及现场均满足移交条件后,进行移交手续流转,签订移交接管表。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建设的绿地按防护绿地等级接管,其中网红打卡点绿地按三级绿地标准接管。

3、日常养护工作中实施的新增河道设施量。二类经费等实施的日常养护项目,待项目完成后制定新增设施量认定表,经镇河长办流转报批后,新增设施量在下一年度纳入河道养护范围。

4、行业创建绿地等级调整。镇管河道成功创建为星级河道后,制定绿地等级调整表,经镇河长办流转报批后,在下一年度将成功创建为星级河道段落内的绿地等级调整为二级绿地,原有绿地面积同步核销;安澜(样板)水系成功创建后,制定绿地等级调整表,经镇河长办流转报批后,在下一年度将绿地等级调整为防护绿地,原有绿地面积同步核销。

()调减设施量

1、因移交其他主体需调减的河道设施量。镇河长办应与接管主体办理移交接管手续,主要分为资料移交与现场移交,待资料及现场均满足移交条件后,进行移交手续流转,签订移交接管协议,调减设施量。

2、因行政审批需调减的河道设施量。涉河审批项目进场实施前,建设单位需提供涉河行政批文,镇河长办根据行政批文确定涉河施工范围,清点施工范围的河道设施量并制定清单,然后根据项目正式进场时间进行设施量调减。

3、因镇自建项目需调减的河道设施量。项目进场实施前,镇建设部门根据项目批文与镇河长办联系办理移交,双方进行河道现场踏看,明确施工范围内涉及的河道设施量,进行移交手续流转,签订设施移交表后方可进场施工。

()设施量调整的上报和审核

设施量调整实行实时调整,养护单位对设施量调整情况上报镇河长办,由镇河长办对调整养护设施量进行核实,并上报区河道管理事务中心复核。经区河道管理事务中心现场完成复核后,将完成河道养护长效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录入工作。

第六条  资金管理

调整设施量的单价按照养护单位在投标文件中设施量的报价计算。养护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无新增设施量的报价的,新增设施量的单价按照《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定额》(2015)测算。

区河道管理事务中心核对镇河长办上报的设施量调整计划后报区水务局进行审核。区水务局负责对镇管河道养护资金年度计划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反馈各镇人民政府,并上报至区财政局。经区财政局审查后,因设施量调整导致的养护资金调整,在下一年度预算下达时予以增加或者扣减。

第七条  本办法由镇河长办负责解释,自20241月起施行。


附件3

北蔡镇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实施

二类经费项目的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使用北蔡镇镇管河道养护经费,不断提高河道综合管理养护水平,将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依据《上海市河道养护技术规程》、《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定额》、《浦东新区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实施细则》,结合《浦东新区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实施二类经费项目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及北蔡镇实际情况,将现有河道长效养护经费分成日常维养经费和二类经费两个部分,工作成效均纳入《浦东新区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考核实施细则》及《北蔡镇河道综合管理养护考核办法》,其中二类经费实行类项目化管理,同时为规范二类经费的使用,特制定北蔡镇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实施二类经费项目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一)全力做好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工作,不断提升河道管理水平。

(二)规范使用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的二类经费,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三)促进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工作专业化,考核工作规范化。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一)按体现实效、解决问题;注重民生、化解民忧;计划有纲、调整有目;轻重缓急、张弛有度的管好用好镇管河道长效养护二类经费。

(二)夯实基础,提升设施,逐步提高河道综合管理养护水平

(三)镇主管部门在确保基础维养内容的前提下,可对二类经费统筹使用,进行合理分配,提高工作绩效。

第二章  二类经费构成及提取比例

第三条  二类经费构成

(一)河道堤防经费,主要用于河道堤防日常巡查、护岸结构维修、土堤加固、废料外运等基础养护工作。

(二)河道绿化经费,主要用于绿化日常巡查、绿地保洁、中耕除草、植物修剪、树木浇水、苗木补植、抽稀和调整等基础养护工作。

(三)河道保洁经费,主要用于河道巡查、有害水生植物打捞、漂浮垃圾清理、河道障碍物清除等基础养护工作。

(四)附属设施经费,主要用于河道附属设施(如防汛通道、河道护栏、河长公示牌、河道铭牌、宣传警示牌等)的日常巡查、维护、维修、更新、调整等基础养护工作。

第四条  二类经费提取比例

(一)为便于计费及统一标准,二类经费养护招投标周期内年度养护中标资金的13%进行提取。

(二)为便于固定年度二类经费资金,上报后本年度内不作调整,但若涉及年度设施量调整资金(调增、调减)超过中标资金10%(不含),则按变量比重相应进行浮动调整(调增、调减)

第三章  镇管河道二类经费实施范围及标准

第五条  实施范围

二类经费主要用于镇管河道设施,规模介于日常维养与河道工程建设之间的设施维修、新增改造、水生态修复、安全维护、亮点创建、科技投入、特殊处置等项目。

第六条  申请标准

单个项目经费50万元以下,且工作量达到以下规模的可申报二类经费项目:

1、水上、岸坡绿化种植200平方米以上;

2、水生态设施修复更换、改善河道水环境面貌、提升河道水质需求;

3、排污()口的封堵、修复及应急处置;

4、河道障碍物清理(工作量较大超150立方米以上);

5、清除河岸较大型成堆垃圾50 吨以上;

6、堤防加固(施打木桩、砼桩、塑钢板桩)50米以上;

7、更换栏杆50米以上;

8、翻新防汛道路200平方米以上;

9、拆建堤防护岸(块石结构、L 型挡墙、砼结构)10米以上;

10、星级河道、样板水系的创建、提标;

11、提升管养水平的数字化、科技化投入;

12、信访投诉、热点追踪、应急突发、公共安全、隐患处置等特殊情况;

第七条  镇管二类经费项目的测算依据

按照以下顺序套用定额测算建安费:

1、上海市水利工程预算定额(2016)

2、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6)

3、上海市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16)

4、上一年度末或当年度初的园林信息价

第八条  镇管二类经费取费要求

因镇管二类经费为年度养护中标资金的固定提取,有别于工程性项目,因此养护单位在项目预(决)算中规费取费不提取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已在养护投标中提取)项目的设计、监理、审价、审计等的第三方需求由镇自定。

第四章  镇管二类经费实施流程与考核

第九条  计划下达、申报与审核

1、资金计划下达:养护单位应在上年度的12月中旬制定项目计划并报镇河长办进行审核,镇河长办按年度养护中标资金测算养护单位的二类经费年度实施资金,并落实资金计划任务。

2、年度计划申报:养护单位应依据镇下达的资金计划任务,并根据养护特点和申报标准与要求,安排年度二类经费项目计划;于1月底前填报《镇管河道二类经费项目计划表》完成申报,年度计划实施项目需具有一定严肃性及可操作性。

3、计划项目审核:镇河长办应对申报项目进行核实,就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必要性、紧迫性进行现场论证,同意后方可落实,对存在异议的项目,应进行调整,重新选项,重新核实(委托第三方的,可与第三方共同进行)

  项目实施与监管

河长办通过审核备案年度计划后,养护单位应填写《镇管河道二类经费项目结算联系单》、出具项目施工图、编制工程预算、编写实施方案,交镇主管部门管理人员进行核定签字,并根据时间节点落实人力物力进行实施,实施过程中,镇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应进行协调,并对施工质量和安全进行监管,督促实施进度(委托第三方的,可与第三方共同进行)。二类经费的实施项目纳入月度、年度的考核,考核主要内容为计划上报、推进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造价控制、资料上报、实效展现等。

第十一条  项目完工与验收

项目实施完工后,养护单位向镇河长办提交《镇管河道二类经费项目结算审核单》、工程前中后对比照片、工程竣工图、决算书等资料。镇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对完工的工程 量进行核实,对工程施工质量、工程资料进行核验,验收必须合格,未通过验收的要进行整改直至合格(委托第三方的,可与第三方共同进行)

第十二条  经费审核与拨付

通过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养护单位根据实物工作量编制决算,填写结算审核单,附相关证明材料,由镇河长办人员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予以确认(委托第三方的,可与第三方共同进行)

镇管二类经费按第四条条款测算经费总量,按实结算,总量控制,超出不补,少做需扣。

第十三条  惩罚措施

对于镇管二类经费项目完成进度、完成率未达到要求的养护单位,镇人民政府应以书面形式责令其整改;对于多次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养护单位,年度结余经费在下一年度下达预算时予以扣除。

 

附件3-1:《镇管河道二类经费项目计划表》

附件3-2:《镇管河道二类经费项目工作联系单》

附件3-3:《镇管河道二类经费项目结算审核单》

 

 

附件3-1

填报单位:

北蔡202*年度镇管河道二类经费项目计划表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

名称

所涉

河道

位置

实施月份

完成工程量

预算经费

(万元)

备注

护岸拆

(米)

土堤加

(米)

更换栏杆

(米)

绿化

(平米)

防汛通道

(平米)

垃圾

(吨)

障碍物

(方)

排水管

(米)

排污口封堵(个)

服务类

(万元)

其他

(万元)

小计

合计

 

 

 

 

 

 

 

 

 

 

 

 

 

 

 

 

 

 

 

 

 

 

 

 

 

 

 

 

 

 

 

 

 

 

 

 

 

 

 

 

 

 

 

 

 

 

 

 

 

 

 

 

 

 

 

 

 

 

 

 

 

 

 

 

 

 

 

 

 

 

 

 

 

 

 

 

 

 

 

 

 

 

 

 

 

 

 

 

 

 

 

 

 

 

 

 

 

 

 

 

合计

 

 

 

 

 

 

 

 

 

 

 

 

 

 

 

 

 

 

 

附件3-2

北蔡镇镇管河道二类经费项目工作联系单

(项目编号-202*-**)

养护单位:(盖章)                           日期:        

 

项目名称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完工   时间

 

经办人

 

联系电话

 

预算经费

 

工程内容(概括描述主要工程项目及其工程量):

工程实施方案

第三方监管意见(如聘请)

 

 

 

 

签名                                                       

河长办意见:

 

 

 

 

 

 

签名                                                       

1、项目编号说明:*为实施年度、**项目实施顺序号。每个项目都要填写,按 申报计划排序编号。

2、附施工图、原有苗木清单、预算书、施工方案。

 

 

原有苗木清单(绿化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序号

类型

品种

规格

单位

数量

改造用途

备注

 

 

 

 

 

 

 

 

 

 

 

 

 

 

 

 

 

 

 

 

 

 

 

 

 

 

 

 

 

 

 

 

 

 

 

 

 

 

 

 

 

 

 

 

 

 

 

 

 

 

 

 

 

 

 

 

 

 

 

 

 

 

 

 

 

 

 

 

 

 

 

 

 

 

 

 

 

 

 

 

 

 

 

 

 

 

 

 

 

 

 

 

 

 

 

 

养护单位(签字)

 

 

 

 

盖章:

 

第三方监管意见(如聘请

 

 

 

 

 

签名:                                                             

镇河长办意见

 

 

 

 

 

 

签名                                                   

 

附件3-3

北蔡镇镇管河道二类经费项目结算审核单

(项目编号-202*-**)

养护单位:                                                              日期:            

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经办人

 

预算经费

 

结算经费

 

工程完成内容:

工程完成情况:

第三方监管意见(如聘请)

 

 

 

 

 

签名                                                    

镇河长办意见:

 

 

 

 

 

 

签名:                                                    

1、对应联系单项目编号

2、附竣工图、完工工程量确认单、结算书、对比照片、完工总结。

 

完工工程量确认单(完工验收)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序号

类型

品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养护单位(签字)

 

 

 

盖章:

第三方监管意见(如聘请)

 

 

 

签名:                                                          

镇河长办意见:

 

 

 

签名:                                                          


附件4

北蔡镇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维养率

执行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蔡镇镇管河道的维修养护管理工作,提高河道维修养护作业水平和质量,明确镇管河道日常维修养护工作量,同时遵循经常养护,及时维护,养重于修,修重于抢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细则依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技术规程》、《上海市河道维修养护定额》、《浦东新区镇管河道综合管理养护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河道维修养护可分为日常维修养护、大修和抢修,本意见涉及的镇管河道维养率是指日常维修养护的工作量,主要涉及巡查及维养镇管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护岸设施、附属设施、河道保洁、河道绿化等。

第二章  河道巡查

第四条  养护单位应建立巡查报告制度,采取水陆相结合的巡查方法,保证每条河道巡查全覆盖,并做到信息采集正确、反馈及时。其中:

常规巡查:镇、村级河道每周不少于2次,其它水体每周不少于1次。

定期巡查:每年不少于3次,一般在汛前、汛中、汛后进行。

特别巡查:宜在自然灾害前后或遭受人为损坏情况后进行,另根据行业要求在应急保障等工作中落实。

第三章  护岸设施

第五条  护岸应确保压顶、墙体、伸缩缝等部件完整完好。护岸维养率为3%,计算基数为设施长度,即护岸年度维修工作量为:护岸设施长度*3%

第六条  木桩应保持平整完好、桩后无水土流失。木桩维养率为4%,计算基数为设施长度,即木桩年度维修工作量为:木桩设施长度*4%

第七条  土堤、自然土坡应保持坡面自然,堤顶平顺、无坑洼,无堆积杂物。土堤维养率为每年边坡修整3次,计算基数为设施长度,即土堤年度维修工作量为:土堤设施长度*3

第四章  附属设施

第八条  防汛通道应安全畅通,路面平整、无坑洼破损,路基无塌陷。防汛通道维养率为1%,计算基数为设施面积,即防汛通道年度维修工作量为:防汛通道设施面积*1%

第九条  河道标牌各部件应牢固、完整。河道标牌维养率为每年维护1次,计算基数为设施数量,即河道标牌年度维修工作量为:河道标牌数量*1

第十条  河道护栏应牢固、稳定、设施完整。河道护栏维养率为4%,并每年油漆1次,计算基数为设施长度,即河道护栏年度维修工作量为:河道护栏设施长度*4%;河道护栏年度油漆工作量为:河道护栏设施长度*1

第五章  河道保洁

第十一条  陆域应做到基本清洁,无废弃物(垃圾)。陆域保洁频率为镇、村级河道每三天1次,其它水体每周1次,并加强巡回保洁。

第十二条  水面应保持基本清洁,水面每5000平方内漂浮物面积累计不超过1平方。水域保洁频率为镇、村级河道及其它水体每三天1次,并加强巡回保洁。

第六章  河道绿化

第十三条  乔灌木修剪应以调整树形、均衡树势、使其通风透光为目的。乔灌木修剪频率为每年不少于1次,并在冬季进行1次刷白。

第十四条  草坪应无明显空秃、无明显杂草,平地上草坪高度应控制在10cm 以内,坡面上草坪高度应控制在15cm以内。草坪修剪及除草频率为每年进行3次。

第十五条  水生植物布置应与整体环境协调,配置上应高低错落、疏密有致合理。水生植物修剪频率为每年不少于2次。


北蔡镇镇管河道设施维养率分解表

 

序号

养护分类

分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维养率

备注说明

河道巡查

1

镇级河道

km.

每周2

河道长度

2

村级河道

km.

每周2

河道长度

堤防设施

3

护岸维修

km

3%

设施长度,压顶、墙体、伸缩缝维修

4

木桩维修

km

4%

设施长度,木桩更换、桩后回

5

整修边坡

km

每年3

设施长度,雨淋沟及塌坡处理

附属设施

6

防汛通道维修

m2

1%

设施面积,路面、路基维修

7

河道标牌维护

每年1

设施块数,标牌维护

8

河道护栏维修

km

4%

设施长度,护栏维修

9

河道护栏油漆

km

每年1

设施长度,护栏油漆

河道保洁

10

陆域保洁

m2

一天1

设施面积

11

水域保洁:市区管河道

m2

一天1

设施面积

12

水域保洁:城区、开发区、景管河道

m2

一天2

设施面积

河道绿化

13

乔灌木修剪、刷白

m2

每年1

绿地苗木量

14

草坪修剪、除草

m2

每年3

绿地苗木量

15

水生植物修剪

m2

每年2

绿地苗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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