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轨道交通市域线崇明线工程-金吉路站及相邻区间涉及航油管保护工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申请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3484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管许〔2023〕0006号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6-26 |
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核准《锦绣东路(金科路-金桥路)防护绿地项目立项申请报告》的请示》(沪土控集〔2023〕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建设锦绣东路(金科路-金桥路)防护绿地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浦东新区金桥镇,西至金科路,东至金桥路,北至锦绣东路,南至B1-02地块。其中,项目用地面积15811.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项目建设内容为锦绣东路(金科路-金桥路)防护绿地。
四、项目总投资915.96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六、本项目核准有效期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七、你公司应当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