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路镇高东规划新开河(镇界-永新界河)河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15-2025-00407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城〔2025〕64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1-26

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上报曹路镇高东规划新开河(镇界-永新界河)河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浦曹府〔2024〕11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地区防汛排涝能力,满足水资源调度需要,根据新区蓝线专项规划和区域性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则同意曹路镇高东规划新开河(镇界-永新界河)河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本项目西起镇界,东至永新界河,为规划支级河道,全长约0.44公里,规划河口宽28-36米,两侧陆域控制带各6米。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河道开挖与疏拓工程、护岸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以及征地补偿等前期工作。项目建设标准:工程等别Ⅲ等,主体建筑物3级,抗震设防烈度7度。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评估意见,结合地区规划、现状地形、生态景观等,优化河道总体设计方案,注重处理好与周边河道、道路等的衔接,进一步论证桥梁建设必要性,研究明确断面布置及护岸结构型式,确保防汛排涝安全;做好土方平衡工作,减少土方外运,合理控制投资。

五、根据项目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结合现状情况,本项目前期工作是:征收集体土地约24.07亩。

六、本项目总投资3141万元,其中工程投资1291万元(建安费96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28万元,预备费95万元),前期费用1850万元(征地补偿费1760万元,其他和管理费2万元,不可预见费88万元)。所需资金中,工程费和50%前期费,共约2216万元由新区财力承担;剩余50%前期费,约925万元由你镇筹措。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八、本批复有效期24个月。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本批复的内容及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有序实施。

特此批复。

 

附件:

1. 高东规划新开河(镇界-永新界河)河道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表

2. 高东规划新开河(镇界-永新界河)河道建设工程绩效目标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20日

 

附件1

高东规划新开河(镇界-永新界河)河道建设工程

投资估算表

 

序号

名称

金额(万元)

建安费

968

1

土方工程

499

2

护岸工程

342

3

绿化工程

72

4

附属工程

43

5

临时工程

12

工程建设其他费

228

1

三通一平费

10

2

勘察费

8

3

设计前期费

10

4

设计费

34

5

施工图预算编制费

3

6

监理费

35

7

代建管理费

28

8

电力管线监护

100

工程预备费

95

前期费

1850

1

征地及土地补偿费

1760

2

其他和管理费

2

3

不可预见费

88

建设项目总投资

3141

 

附件2

高东规划新开河(镇界-永新界河)河道建设工程

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高东规划新开河(镇界-永新界河)建设工程

项目总投资

(万元)

3141

政府出资(万元)

3141

总体目标

提高河网排蓄水能力,保障区域防洪除涝安全,改善水生态环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工程规模

长约0.44公里,河口宽28-36米。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

按照规划河道要求质量完成

时效指标

建设工期

6个月

成本指标

项目总投资

按批准概算控制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

改善区域水环境和人居环境

提高区域调蓄水面积,加强河网调蓄、排水能力,减轻沿线区域排涝压力;改善水质,提升周边环境质量。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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