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家浜楔形绿地C2d-04地块配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15-2023-07040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审核〔2023〕23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11-01

上海浦东土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核准《张家浜楔形绿地C2d-04地块配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立项申请报告》的请示》(沪土控集〔202315)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建设张家浜楔形绿地C2d-04地块配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浦东新区金桥镇,东至申江路,南至金葵路,西至C2d-01地块,北至规划一路。项目用地面积6793.3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配套。总建筑面积156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1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430平方米,具体参数以规划部门审定为准。

四、项目总投资14851万元,所需资金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五、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六、本项目核准有效期为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七、你单位应当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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