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浦东新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5090号代表建议的会办意见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1143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办〔2025〕0265号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3-18 |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新区人大山佳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发挥引领区先行先试优势 推动浦东设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代表建议(第075090号)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目前,水、电有针对农业的价格政策和标准,其中本市农业水价按照“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原则,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农业用电有优惠的价格标准。市发改委制订本市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实际销售价格以政府制定的基准价格为基础,由供应企业在上下5%的浮动幅度内确定。我委尚未制订过设施农业能源价格扶持政策。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代表时参考。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16日
联系人姓名:吴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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