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浦东新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500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1938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办〔2025〕0406号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5-12 |
金颖婷、韩懿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洋泾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公场地的建议》代表建议(第07500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现状洋泾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位于巨野路219号,办公楼投入使用近十年,整体面积不足400平方米,受理大厅面积不足200平方米。2023年日均接待量400余人次,业务量居全区街道前三。
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博单元规划》(沪府〔2021〕78号),洋泾街道现状常住人口为15.49万人,规划常住人口13.7万人。根据《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2016年修订版),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属于社区级基础保障类设施,主要服务内容为行政和社区事务服务。建筑面积最小规模为1000m2/处,建筑面积千人指标为10m2/千人,用地面积千人指标为6m2/千人,每个街道(镇)设置一处。根据《上海市“15分钟社区生活圈”工作导引》和街道常住人口测算,规划街道内应设置该类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1370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不小于822平方米。按照控规技术准则的要求,除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施预留用地以外,其他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宜综合设置。
对代表建议中提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面积不足的问题,我委会同区教育局、区规划资源局、洋泾街道办事处深入研究,从以下三方面着手解决:
一是按规划补齐公共服务设施。2023年8月,按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及工作要求,我委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对洋泾街道公共服务设施的缺配情况、需求、规划布局进行了梳理研究,形成一揽子解决方案,并专报时任区领导,获批同意。其中,对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补缺提质,建议按规划实施完善。根据《洋泾社区C000202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浦规〔2010〕0119号),洋泾街道2-03-05地块规划设置一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和社区学院用地,地块使用面积789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社区行政管理用地(RC1),容积率为1.66,建筑限高24米,建成后可满足达标要求。目前地块北侧的大陆家宅城中村已于2023年完成房屋征收签约,商城路已基本建成。
二是抓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3-05地块曾于2008年启动“浦东社区学院和洋泾社区中心”项目,由原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现浦东新区教育局)作为立项主体,由洋泾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项目已实施招投标并办理施工许可证,但因周边居民集访、群访,项目建设搁置。鉴于合同已履行、部分资金已付,涉及施工总包单位资金退回等问题,建议区教育局会同洋泾街道尽快启动相关程序,或可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三是后续项目实施路径。在解决遗留问题的同时,可抓紧启动浦东社区学院及洋泾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新建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新建项目的建设主体一般为街道、计划主体为区民政局,社区学院的建设主体与计划主体一般为区教育局。后续,我委将会同区教育局、区民政局、洋泾街道协商建设主体事宜。在方案研究阶段,做好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与社区学院的有机融合,结合社区需求,复合功能设置,同时一并研究运营管理方案,提升设施使用效率和服务品质。我委将积极配合建设主体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列入政府投资计划。
感谢你们对浦东新区社会民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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