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浦东新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504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1919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办〔2025〕0405号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5-12 |
赵开银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区新能源车充电管理的建议》代表建议(第075049号)收悉。经与区建交委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规范本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房屋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等7部门已联合印发《上海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共八章30条,聚焦打造“慢充为主、安全智能、经济便捷、开发共享”的居民小区充电网络,从新建小区充电条件预留、小区自建桩、小区公建桩、小区充电桩互联共享、电力配套服务、保障措施等方面规范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上海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明确,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规对辖区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以及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情况,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房管部门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做好住宅小区充电桩的建设和管理。
下一步,建议由区建交委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巡检巡视发现安全隐患时,在提醒自建桩所有权人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的同时,将相关信息记录汇总,并将汇总信息报房管办事处。以此完成小区新能源车充电桩安全隐患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如有必要,建议由区建交委牵头,根据市里文件精神,结合浦东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感谢你们对浦东新区能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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