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浦发改公告〔2023〕1号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3-2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近期组织召开优化浦东新区区域性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由下列人员构成:消费者8名,新区人大代表1名,新区政协委员1名,新区总工会工作人员1名,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1名,政府部门工作人员2名,专家学者1名,出租汽车驾驶员2名,经营者2名。共计19名。
二、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消费者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新区价格主管部门委托上海市浦东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区消保委”)受理报名,在浦东公证处现场监督下,由工作人员随机选取确定人选,如报名人员不足8名,不足人数委托新区消保委推荐产生;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总工会工作人员、区消保委工作人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专家学者由区价格主管部门邀请;经营者、区域性巡游车驾驶员由相关行业协会组织报名推荐产生(报名公告见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网站“公示公告”栏目:http://www.pudong.gov.cn/jjw/)。
三、消费者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2、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身份职业、居住地区等)。
3、对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情况比较了解。
四、消费者报名办法
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详见附件)。具体可选择以下两种报名方式:
1、3月24日至3月30日(以收到邮戳时间为准),通过信函方式报名。请报名者寄送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信封上注明“价格听证”字样)至新区消保委,并请随信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请确保清晰可辨)。邮寄地址:浦东大道2330号4号楼1楼浦东新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邮编:200136)。
2、3月24日至3月30日下午17时(以收到时间为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报名者将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发送至新区消保委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中填写“价格听证”),并请随邮件附身份证照片或扫描件一份(请确保清晰可辨)。邮箱地址:pdxbw315@263.net。
五、其它
本次听证会设消费者候选2名,出租车驾驶员候选2名,另设旁听席,旁听人员2名。2名消费者候选人员及2名旁听人员的产生方式与消费者人员产生方式相同。2名出租车驾驶员候选人员由相关行业协会组织报名推荐产生。由区价格主管部门委托上海市浦东新区融媒体中心推荐1名新闻媒体代表参加。
特此公告。
附件:优化浦东新区区域性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听证会报名登记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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