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浦东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SY00245679X0202200407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能源〔2022〕465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7-18

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促进光伏产业发展,根据《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浦府〔20176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2年度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181日至202257日期间,在新区范围内投资建成的单个装机容量不低于1兆瓦(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申报条件

1. 项目单位应为浦东新区依法设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无违法违规行为。(对于项目单位为临港地区企业,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组织申报);

2. 项目审批手续完备规范;

3. 项目建成并完成并网接入;

4.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5. 项目投资主体信用状况良好;

6. 一个建设主体只能申报1个符合上述要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三、申报材料

1. 浦东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申请表》;

2. 投资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3. 项目备案文件;

4. 新区供电公司出具的项目并网验收意见;

5. 项目审价报告;

6.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补助标准

给予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光伏相关部分投资总额)20%的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五、申报程序

符合上述支持条件的项目,申报单位需于202272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浦东新区市民中心(合欢路2号)211室。(联系人:新区发改委能源处  吴华东  28282582

区发改委将按照《浦东新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力量开展申报项目评审、补贴项目审定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浦东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申请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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