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1-24

 

 

关于浦东新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区审计局局长  华英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浦东新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如下: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五届区委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强调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抓实审计整改,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形成长效。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多次批示要求形成监督合力,巩固整改成果;区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对重点难点整改事项开展监督调研。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抓紧推动问题整改,促进整改长效常态;区政府有关领导多次牵头组织专题研究、协调部门联动,推动镇级集体企业发展、减量化资金管理等方面问题整改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审计局坚持查改贯通、防治结合,统筹推进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审计整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五届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五次、第六次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扎实推进各项整改任务,取得积极成效。

(一)审计整改组织保障更加有力,整改责任不断压实。审计局将审计查出问题全口径纳入整改监督范围,66家整改责任单位逐一制发问题清单,对全区160名内审人员开展指导培训。同时,建立每月跟踪和结果审核机制,以“见账见事见物”为原则,对审计整改结果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严把销号关口各整改责任单位将审计整改纳入班子重要议事议程,逐项列出清单、制定措施,增强整改落实的主动性和严肃性。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资源局等部门针对行业主管领域反复出现、经常发生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组织系统自查,推动源头整改。区建交委、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针对系统内部常见易发、重点难点整改事项,注重发挥内审牵头作用,强化内部监督,提高整改成效。

(二)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更加成型,贯通协作不断深化。深入推进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作、同频共振,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取得新突破。区人大财经委、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与区审计局建立“四个联动”机制并有效运转。下半年,审计联合人大、财政和国资等监督力量,组成4个检查组,现场走访16个单位,对今年同级审查出的17个重点问题整改进展进行督促推动,对去年同级审查出的9个典型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区委督查室深入落实区委主要领导要求,将镇级集体企业审计查出的3个问题纳入督办,各镇及时建章立制,以重点问题整改带动全面整改。财审监督联动取得良好成效,审计监督及整改结果有效运用到预算安排和绩效考核工作中。纪检、巡察与审计监督的联动协作机制逐步完善,强化对重点项目、重大问题、重要线索的协商研判,推动整改到位。

(三)审计整改成果运用更加充分,治理效能不断提升。坚持审与改相结合、治与防相统一,及时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在改的方面及时收回、上缴财政资金,进一步规范会计账务处理。在治的方面,国有资产、专项资金、集体企业等领域专项治理相继开展,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已经出台浦东新区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行业内部管理等制度53项,区农业农村委、区规划资源局等部门正在研究集体企业分类改革、减量化资金管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等意见办法,有力促进体制机制完善在防的方面,审计局聚焦“屡审屡犯”难点,系统梳理近年审计查出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编制22条常态化问题整改指引和3类单位(部门、街镇、国企)易发问题提示清单,指导内审部门开展自查、自纠、自防,推动将“点”上监督转化为“面”上防范。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今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审计工作要先立后破,把揭示和解决裉节瓶颈问题作为突破点,同时根据审计署和市审计局部署要求,从今年开始,审计整改分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3种类型,分类推进。区审计局认真落实上级审计机关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对同级审上下半篇文章同步予以深化。从上半篇文章来看,对单位和资金、资产、资源的审计覆盖范围更加广泛,对问题的剖析和研究更加深入,主要从体制机制方面反映问题、揭示风险。从下半篇文章来看,分类整改的针对性、实效性更强,区审计局结合问题性质、成因和整改难度,将问题分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3类,对应规定整改期限以3个月、1年、5年为上限,逐一研究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间节点。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财政管理等4个方面32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25个,已完成整改23个,整改率为92%;要求分阶段整改的问题6个,持续整改的问题1个,均按整改要求制定了措施及计划。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支出管理有待提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对公用经费管理不到位问题,区财政局印发《关于编制2025年区级预算和2025-2027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据实安排公用经费,并按照分级分档原则据实压减102家单位2024年、2025年综合定额预算。组织浦东新区面上公用经费预算编制培训。进一步完善财政数据集成应用平台预警规则,对综合定额预算超上年预算等情形进行预警提示。对个别支出预算执行不规范问题区国资委于3月将监事会主席和外部董事工作津贴项目结余资金24.32万元上缴国库。

2.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短板,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对部分绩效目标编报不及时不完善问题,29家单位已补齐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6家单位已补齐41个项目绩效目标信息,区财政局制发《浦东新区2025年区级部门预算编制指南》,将绩效目标作为申请和安排2025预算的前置条件对部分绩效目标信息公开不到位问题,区财政局在浦东新区面上制发工作提示,7家单位已完成13个项目绩效目标公开工作。对专项债券项目未按规定及时开展绩效自评问题,区财政局向相关单位制发《关于开展2020-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相关单位已完成24个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对部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问题8家单位及时反馈了绩效评价结果的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在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中要求将绩效结果与优化管理、完善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充分衔接。

3.关于部门预算管理不够规范,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问题,区统计局等4家单位在编制2025年预算时已将项目支出细化到三级明细,并开展内部培训。对部分项目预算调整不规范问题,金桥管理局等4家单位已修订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对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过程管理不严格问题世博管理局已按规定将一事一议事项报区财政局和区商务委备案,追回多支付的4万元项目经费,并在合同中明确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部分预算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问题。陆家嘴管理局等3家单位已建立修订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等内控制度。度假区管委会等3家单位已修订合同管理办法,落实专人审核合同,开展合同管理培训。

(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4.关于部分镇级集体企业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正在整改,预计202412月完成整改。6个镇集体企业股权关系未理顺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加强自查自纠,对24个镇的镇、村两级股权关系开展全面清查,并督促整改,目前20个镇完成镇级集体企业股权关系清理,15个镇完成村级集体企业股权关系清理,其余正在抓紧推进。6个镇未按要求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支出管理等制度规定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已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目录指引,形成镇到村5个层级的制度清单,并举一反三,要求24个镇按照指引重新梳理完善制度,目前6个镇已健全本镇相关制度,其余18个镇正在抓紧完善。15个镇的58家僵尸、空壳企业未清理问题,区农业农村委督促相关镇已制定清理计划,其中已注销4家,正在履行注销手续8家,计划注销23家,拟抓紧办理注销手续,其余23家拟暂时保留

5.关于部分镇级集体企业经营管理存在一定风险,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预计20259月完成整改。对部分企业债务风险较大问题,区农业农村委正在指导相关镇明确债务化解措施和工作计划,对于亏损企业做好一企业一评估一方案11个镇的集体企业存在60份房产租赁合同未纳入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5051.97万元租金未及时收缴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已指导相关镇将60份合同纳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各镇建立租金催缴机制11个镇已收回租金2816.74万元,其余正在抓紧催收。133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租金偏低问题,目前2个镇通过重新签订合同、补充合同条款等方式,对36份合同租金进行了调整,其余正在抓紧协调推进。区农业农村委制定《浦东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开展区级评估,召开专题会议,指导各镇于11月底前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指导价,目前6个镇已经完成。24个镇1061处未见证资产由各企业自行线下租赁、资产质效偏低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已要求各镇将未见证资产全部纳入市级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同时会同区规资部门拓宽未见证资产补办证渠道,目前已在10个镇开展试点。

6.关于镇级集体企业转型发展推进不到位,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区农业农村委已起草《浦东新区关于镇级农村集体企业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指导各镇将集体企业划分为实体经营型、资产经营型、对外投资型、公共服务型等类别,合理确定企业发展定位和管理策略。

7.关于部分国有企业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投资控制不到位,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4个项目可行性研究缺失问题,东岸集团等已规范可行性研究集体决策流程,并在企业考核中对未实施可行性研究的责任主体进行扣分处理。5个项目投资超概算或超估算、工程变更无依据问题,金桥集团等已调整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编制建设项目管理指引,加强对工程变更审核。对个别项目墙地砖损耗费用增加不合理问题,陆家嘴集团制定了产品技术标准,并定期更新,对于施工及设计变更图纸中变更率较高的项目,通过专项评审会等方式严格把控论证技术和经济的可行性。

8.关于部分国有企业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管理及核算不规范,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2个项目融资利率偏高问题,外高桥集团股份等制定了公司融资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比选、决策审批等流程。2个项目资金成本核算不规范问题,浦发集团、张江集团已在成本核算中调减了竣工验收后资本化利息,并开展成本核算培训。

9.关于部分国有企业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后期管理不健全,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预计20259月完成整改。12个项目竣工决算不及时问题,其中5个项目已完成竣工决算,其余7个项目,针对资料不齐全、结算内容存在争议、周边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建设单位正在协调解决抓紧推进,积极争取开展竣工决算。6个项目未按国资委相关规定开展后评估问题,其中3个项目已启动后评估,其余3个项目拟在完成财务决算等工作后开展后评估。

10.关于部分减量化项目推动及清算不及时,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预计20259月完成整改。12个镇、84个项目立项2年以上未实施问题,其中44个项目具备实施条件拟继续推进,40个项目由于乡村振兴需要、规划调整等原因,镇政府拟申请撤销项目。11个镇、462个项目已验收未及时申请资金清算问题,其中171个项目已申请清算,其余291个项目,正在办理权证注销和审计手续,完成后进行清算。4个镇使用多个账户核算专项资金问题,相关镇已按规定重新明确资金核算账户。3个镇将减量化工作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使用或用于其他项目支出问题区规划资源局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减量化资金管理办法,推动督促各镇规范高效使用减量化资金。

11.关于部分减量化新增土地利用不合理,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区规划资源局已与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对接,明确拟用于造林的地块根据造林计划实施,对于拟复垦为耕地的地块,区规划资源局抄送区农业农村委,同步纳入浦东新区耕地用途管控场景平台,共同加强后续管理。相关镇已向区生态环境局提出造林申请,重新优化减量化新增土地用途。

12.关于减量化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对未见证资产补偿认定受到影响问题,区规划资源局编制《浦东新区未见证建筑处置工作指引》,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为减量化未见证资产补偿认定提供了参照依据。8个镇涉及区属企业的15个减量化项目推进缓慢问题区规划资源局在认真研判的基础上,已通知相关镇撤销10个项目,其余5个项目,相关镇会同区属企业已明确推进方案。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3.关于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相关单位已完善招投标流程,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在合同中约定处罚措施,对涉及到项目变更的已完善审批手续。

14.关于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存在多计投资,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8个项目中,已收回多计投资款4586.28万元,其余97.68万元,正在办理退回手续。

15.关于个别医疗救治设备采购制度规定不够完善,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区卫生健康委指导督促4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完善本中心紧急采购内控管理制度。

16.部分医疗救治设备使用效益不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对移动DR和肺功能检测仪使用效益不高问题,区卫生健康委加强设备监测和调研分析,结合老年人体检、专家下沉指导等工作提高设备使用率,1-9月移动DR累计检查3548人次,肺功能检测仪累计检查1698人次。对部分指氧仪留存仓库问题,区卫生健康委督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设备使用,将部分设备纳入浦东新区公物仓,定期跟踪指氧仪使用、发放、闲置等情况。

17.关于个别医疗救治检查项目信息化效益未能体现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区卫生健康委推进各医联体牵头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对接协调,确保医联体平台心超报告上报渠道通畅,通知并督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提高心超报告平台诊断率、院内互联互通、医联体互联互通等多种途径提升平台信息化效益。

18.部分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未完成竣工验收,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预计20259月完成整改46个项目未完成竣工验收问题,7个项目已完成区级验收,其余39个项目因验收口径调整,正在抓紧推进。由于部分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未及时上报、市级土地出让金返还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问题区建交委会同区规划资源局,提速推进各镇增减挂钩规划材料编报工作,现9个项目已完成增减挂钩规划材料编报工作,其余22个项目正在抓紧编制。

19.关于部分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成本控制不严,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相关镇在项目结算中调减多列支的审计费14.96万元,已向征收事务所收回1061.99万元农民房源补差款

20.关于个别镇执行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政策不规范,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相关镇已按照浦东新区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农民集中居住项目签约节地奖发放口径。

21.关于部分城市配套费投资项目推进缓慢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预计20259月完成整改。13个推进缓慢的项目中,6个项目已竣工,3个项目计划在2024年底前完成,其余4个项目由于管线搬迁、腾地等原因,建设单位正在抓紧协调推进。

22.关于部分城市配套费投资项目验收和清算不及时,属于持续整改类问题,预计202512月完成整改。16个项目存在绿化率不达标、土地手续不齐等情况,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建设单位正在协调办理验收和清算,将于2025年底前陆续完成。

23.关于部分城市配套费投资项目资金安排不规范,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区建交委牵头,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部门对公建项目建设和出资机制进行了研究,已明确按核定面积每平方米2800元标准进行公建配套补贴,不足部分由区财力安排。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4.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不够完善,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预计20259月完成整改。区财政局、区机管局已起草《浦东新区房屋资产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各单位意见。区财政局已启动新增资产配置标准管理办法起草工作,预计年内出台,同时正在抓紧推进浦东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25.关于部分单位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不规范,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正在整改,预计202412月完成整改。28家单位房屋资产台账数同决算报表数存在差异问题,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已调整资产台账和决算报表,区机管局已开展全面清理,在此基础上进行账务调整。4家单位未及时登记、注销资产账面价值问题,相关单位已完成5359.18万元账务调整。7家单位在建工程已投入使用未及时结转账面价值问题,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将2.05亿元在建工程计入固定资产等会计科目。

26.关于行政事业性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衔接有待强化,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区财政局、区机管局出台《浦东新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向各部门制发《关于加快推进公物仓资产调剂利用的工作提示》,并通过财政数据集成应用平台加强管控,新增资产必须经过公物仓前置查询和审批才能安排预算。13家单位通过内部调剂、统一上缴区公物仓等方式盘活479件闲置资产。

27.关于部分区属企业国有资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相关企业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订了决策事项清单。

28.关于部分区属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不到位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4处房屋资产面积进行核实,据实调增了0.1万平方米、调减了0.4万平方米资产台账。修订了房屋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建立了房屋租赁分类定价机制。

29.关于部分区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薄弱,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对个别项目未按工程建设程序实施问题,相关企业对未验收即投入使用的项目实施了竣工验收,并制发工作提示,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流程。对签证审核不严问题,相关企业对2个项目9份不实签证不予认可,涉及的308.41万元不纳入工程成本。对个别项目设计管理不到位问题,相关企业制发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提示,编制规划建设业务操作手册,并对设计单位进行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设计单位招标的重要参考。

30.关于部分土地资源管理精细化程度不够,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3个镇已对52.56亩基本农田进行整治和复垦。4个镇已对66.49亩减量化新增地块进行修复和检测,恢复了地块用途。3个镇已对48.05亩带征地上的违章搭建等进行了拆除和清退。

31.部分水资源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相关镇对未达到类及以上水质要求的19条段河道进行了整治,经水质检测,目前已达标。

32.部分林地资源养护管理缺乏有效监督,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整改。3个镇已对缺失和枯死的林木进行了补种,对杂草和垃圾进行清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有关整改责任单位对后续整改已作出安排,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节点,下一步将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区审计局将持续加强对后续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逐一对账销号,直至整改完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