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12-25

关于浦东新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区审计局局长  华英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就浦东新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区委主要领导在审计局调研时强调坚持问题导向抓实审计整改,在五届区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要求各部门自觉接受审计,严肃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巩固整改成效。区委、区人大、区政府有关领导以调研走访、工作批示、专题研究、实地督查等多种方式,提出整改要求,协调联合整改,推动难点问题解决。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审计局以主题教育为重要契机,通过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3种方式,扎实开展监督检查,有序推进审计整改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五届区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重要精神,严格执行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全力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取得积极成效。

(一)政治站位更高,审计整改责任压得更实。57家整改责任单位以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对整改工作直接抓、直接管。财政局、农业农村委等单位在推进整改的同时,排查问题根源,推动源头治理;建交委、生态环境局等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责任,通过内审部门牵头,开展自查自纠,健全完善制度,督促、指导下属单位落实整改。

(二)贯通协作顺畅,整改总体格局初步成型。我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初步成型,既把握总体、努力做到全覆盖,又突出重点、以重点问题深入整改引领全面整改推进。全面整改方面,审计局向41个问题涉及的57家整改责任单位制发问题清单,全程跟进指导和监督,督促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专项整改方面,区政府督查室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督查范围,联合审计局在全区面上开展专项督查;审计局会同人大财经委及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财政局、国资委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8家单位的26个问题进行实地督查,合力推动跨部门跨领域的难点问题解决。重点督办方面,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的协同联动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将审计查出问题纳入重点关注事项,推动审计整改做深做实。

(三)整改成效明显,重要问题整改有效推进。通过审计整改,有关单位收回、上缴财政资金5380.14万元;通过拨付使用、调整预算等方式,完成整改2.23亿元;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21项。在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方面,有关单位通过健全管理机制、加快项目推进等方式,征收资金、文化基金、促进就业等专项进一步完善了资金管理,提升了使用效益。在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有关单位通过理顺权属关系,推进资产确权,324处国有资产完成权证办理或变更。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了财政预算管理等五个方面41个问题,截至20231120日,已完成整改38个,正在整改3个,审计整改率为92.68%

(一)财政预算管理及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项目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区委政法委、国资委等10家单位已按要求编报2024年部门预算,将项目预算细化至三级明细,并加强预算编制审核。

2、关于部分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已整改。财政局运用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相关项目执行率进行监控,并加强督促、指导。关于电梯配套补贴项目,建交委指导各街镇完善加装电梯补贴资金预拨制度、加快项目清算,各街镇已完成资金使用1.36亿元,预算执行率为99.3%。关于电动自行车项目,各街镇已完成资金使用1029.3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6.19%。关于减量化、促进就业等专项,财政局已督促相关部门上报资金使用方案,加快资金拨付进程,提升预算执行率。

3、关于部分基本建设项目计划数与支出数偏差较大的问题,已整改。在2024年政府投资计划编制和政府财力项目预算编制工作中,发改委会同财政局已督促各项目主管部门做好投资计划与年度预算的衔接工作,提高计划编报的准确性,减少项目调整对预算执行的影响。

(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4、关于美丽庭院建设和农民集中居住衔接工作不畅的问题,已整改。农业农村委制定《浦东新区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加强条线整合,同步规划、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美丽庭院等建设。

5、关于农田基础设施长效管护不到位的问题,已整改。针对13个灌溉配套泵房被占用等问题,相关镇已将泵站内的杂物全部清理。针对13个高标准农田项目涉及田间道路裂缝等问题,农业农村委会同相关镇纳入农田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年度计划,并督促各镇落实管护责任。

6、关于个别项目开发进度停滞的问题,已整改。三林镇中林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按要求调整为土地储备方式推进实施。三林镇配合土地储备中心开展项目地块成本核算等事项。

7、关于商业地块和部分公益性地块开工率低的问题,已整改。建交委会同规划资源局梳理未出让净地地块清单,纳入土地出让计划;建交委会同各镇和项目主体明确年度建设计划,督促前期手续办理,保障开工建设;同时,将城中村改造项目推进情况纳入对街镇和区属国企年度考核,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通过整改,教育用地开工7432平方米,市政道路开工5.72万平方米。

8、关于部分建设计划未及时完成的问题,已整改。2023年,新区建成曹路镇群乐村等8座乡村公园,完成了市绿化市容局下达浦东新区2023年乡村公园建设任务(3座),同时弥补了前两年的建设不足(4座)。

9、关于移交接管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已整改。生态环境局已修订《浦东新区市政配套(绿林环卫)和水务设施移交接管实施细则》《生态环境局绿化林业设施移交接管操作口径》。

10、关于个别项目多支付养护资金的问题,已整改。区林业站已收回多支付的养护资金127.74万元。

11、关于缺少行业指导意见和相关管理制度的问题,已整改。建交委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交委公共基础设施核算工作的指导意见》,生态环境局制定并下发《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公共基础设施入账管理工作方案》。

12、关于公共基础设施核算的工作机制未健全的问题,已整改。建交委下属城道中心、道运中心修订完善了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办法,健全核算工作机制。生态环境局下属绿化中心、供排水中心等单位修订完善了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并按照竣工决算、移交资料等初始构建成本,将新接管设施登记入账。

13、关于部分公共基础设施未入账的问题,正在整改。建交委下属道运中心18条段公路已入账,城道中心82条段城市道路已入账,公用中心13.64万盏城市照明灯已入账。生态环境局下属绿化中心和林业站的绿地及林带等设施已入账。川沙新镇、新场镇、康桥镇、惠南镇农村公路已入账。合庆镇16.59公里农村公路正在整改推进中。

(三)重点专项和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4、关于未按要求完善区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的问题,正在整改。财政局已制定出台区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农业农村委会同财政局已形成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区级配套奖励资金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正在履行发文程序。

15、关于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要求核算的问题,已整改。针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的问题,财政局已下达至卫生健康委1078万元、文体旅游局892.1万元,农业农村委已明确110万元资金用途。针对转移支付资金宕存的问题,文体旅游局加快项目推进,宕存资金200万元已使用完毕;农业农村委已确定5428.85万元资金使用方案。针对转移支付资金未专款专用的问题,教育局已调减相应单位公用经费预算额度572.95万元,加强对学校的培训、指导和审核;卫生健康委已收回精防医生年终奖励费4.3万元

16、关于部分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卫生健康委、文体旅游局、曹路镇、惠南镇已收回超标准支付资金190.66万元;相关单位明确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17、关于征收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的问题,已整改。针对48个项目资金已到位但未启动的问题,42个项目已启动签约或已具备签约条件,6个项目已明确推进路径。针对项目支付周期较长的问题,12个项目依法履行司法程序后清算余款,其余项目已完成整改。建交委已制定《浦东新区房屋征收项目资金清算操作规程》《浦东新区房屋征收项目资金留存退余操作规程》。

18、关于征收资金专户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整改。建交委已督促相关征收事务所完成专户设立和资金迁移,审定的差价款项已收缴。

19、关于项目清算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已整改。文体旅游局已修订《文化基金资助办法》,健全清算机制,细化项目尾款的拨付原则。

20、关于部分项目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已整改。文体旅游局与财政局联合开展项目查重,对不具备申报主体资格的企业不予受理,避免项目重复补贴。同时,已追回重复拨付的财政补贴款99万元。

21、关于部分文创项目资助效益不佳的问题,已整改。文体旅游局修订完善《浦东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结合其他安商稳商途径,留住受资助企业。

22、关于部分项目支付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已整改。文体旅游局修订了《文化基金资助办法》,明确项目验收、成本确认、尾款支付等流程。度假区管委会对所资助项目完成协议签订。

23、关于菜场改造补贴审批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已整改。商务委、财政局加强审批审核,要求市场主体完善转账凭证、工程发票等补贴申请资料,规范财务核算。同时,建立市场主体送审、专业机构复审的双重审核机制,对第三方机构出具审价报告严格把关。

24、关于专项资金内控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已整改。商务委、财政局已制定《浦东新区菜市稳供调节专项基金项目评审实施细则》,健全评审机制,明确评审程序。

(四)政府投资建设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5、关于投资决算审核不严,虚增投资的问题,已整改。南码头街道、北蔡镇完善财力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分别收回施工单位多计款902.98万元、687.57万元。

26、关于未按实结算和超口径补偿,虚报项目成本的问题,已整改。相关项目单位根据审定金额计项目成本,多计的企业动迁补偿费已按审计报告进行调整。

27、关于招标过程监管不严,存在串标和违法分包的问题,已整改。大团镇制定《大团镇工程类项目和服务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建立招标代理公司遴选机制,同时对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强项目管理。

28、关于部分项目未能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问题,已整改。规划资源局、建交委、教育局已协调并完善综合整新项目施工许可证的会签和核发机制。

29、关于工程设计和验收没有消防介入的问题,已整改。按照市住建委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有关规定,由教育局申报、建交委审批,对后续实施的综合整新项目加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30、关于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内控管理薄弱的问题,已整改。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完成立项申请上报,卫生健康委已下达立项批复。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按要求预留质保金,加强项目内控管理。

31、关于部分社区康复中心运行效益还未充分发挥的问题,已整改。2023年,各社区康复中心运行数据持续提升,19家示范性社区康复中心与上级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建设标准化的康复诊疗信息采集系统。

(五)国有资产资源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32、关于房产权属未理顺的问题,正在整改。陆家嘴集团涉及爱法新城30套房屋和142个车位已办理权证。浦开集团积极推进476处古镇房产确权,其中:152处已完成变更,224处在变更中,100处还在确权推进中。

33、关于部分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的问题,已整改。金桥集团下属临港公司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细化相关决策流程。

34、关于工程项目投资控制未落实的问题,已整改。陆家嘴集团重新调整冰雪世界项目成本并完善概算明细报告,加强项目投资成本控制管理。浦开集团已加强在建商办项目概算审批,健全在建项目投资概算把关机制,严格做好投资成本管控。

35、关于部分资产效益不佳的问题,已整改。经区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联审会议审议决定,张江高科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园类住宅项目已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使用。金桥股份加大招商工作力度,推动1.72万平方米空置资产招租。

36、关于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财政局制定闲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对相关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可盘活存量资产底数。建立由财政局、机管局牵头,区有关部门和各镇协同推进的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协调机制。

37、关于部分项目采购管理薄弱的问题,已整改。保税区管理局等单位已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对历年购买服务项目比选情况进行自查,对供应商选取、合同签订等重要环节严格把关。

38、关于部分单位结转结余资金清理不及时的问题,已整改。保税区管理局等3个部门积极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已上缴财政3367.89万元,其余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39、关于土地资源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整改。老港、航头、万祥3个镇26.09亩基本农田已完成整治并复耕,7.74亩已认定为林地。老港镇制定管理办法,对50.2亩减量化新增土地进行检测、修复、种植农作物;万祥镇、老港镇抛荒闲置的40.78亩耕地已复耕。新场、祝桥等5个镇改变用途的966.87亩高标准农田,100.33亩已恢复种植,250.3亩已纳入林地管理,63.35亩硬化坑塘地块不再列入高标准农田管理,552.89亩根据农业轮作需求调整种植结构。

40、关于公益林管养不到位的问题,已整改。老港镇、高桥镇对3个公益林地块进行清理和补种,并强化对公益林的管养工作。

41、关于垃圾堆放监管不力的问题,已整改。老港镇制定垃圾长效管理方案,取消2个管理不规范的农村垃圾临时堆点,设立农业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对农业垃圾进行集中处置;清理2个备案建筑垃圾堆点上的农业废弃物。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对于正在整改的3个问题,审计局将持续跟进指导和监督,督促被审计单位细化措施、加快落实,确保应改尽改。对于面上总体整改情况,审计局将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继续强化。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