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浦东新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 SY0024699370202000031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0-12-18 |
关于2019年度浦东新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区审计局局长 康晴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报告关于2019年度浦东新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7月31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浦东新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审计工作报告披露的41个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区委区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一是召开区委审计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区政府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整改情况,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把整改方案转化为具体行动和有效措施,举一反三,确保审计整改落地见效;二是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出台审计整改“1+1+X”制度体系,完善“三张清单”机制,明确审计整改评估认定标准,建立审计整改检查评估制度,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进行逐项检查、逐项核实、逐项评估;三是加强审计整改协作联动,充分运用“巡审一体化”机制,开展巡审问题整改联合评估,会同区人大财经工委、区政协经济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财政同级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现场检查,积极加强与财政、国资和公安等多部门的协作联动,形成整改监督合力,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提升审计整改工作成效。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审计整改。截至目前,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41个问题,已整改33个,正在整改8个,整改率为80.49%,推动制定或完善了40项规章制度,相关部门和单位上缴、收回或原渠道返还财政性资金7031.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政府预算管理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一是关于部分预算编制不到位的问题。对部分预算编制不合理、不完整等问题,8个部门在编制2021年度预算时,加强了预算论证与前评审力度,进一步强化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如区红十字会修订了《上海市浦东新区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实施细则》,将会费收支纳入2021年度预算管理;世博地区管委会2021年压减区域宣传工作经费等3个项目预算合计227万元,相比2019年累计压减34.14%。
二是关于部分预算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对部分项目资金调剂使用、部分支出无预算等问题,7个部门加强了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按预算内容和范围使用资金。如度假区管委会在编制2021年度预算时,已将不规范的项目支出进行调整;区政协办公室及时调整执行率偏低的项目预算,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是关于部分结转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对部分结转结余资金未按规定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长期宕存等问题,5个部门已上缴国库、原渠道返还、在2021年度预算中安排结转结余资金合计5750.18万元,1个部门正在履行832.96万元结余资金上缴程序。
四是关于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滞后的问题。区财政局建立了新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下达提示机制、资金使用进度通报机制和约谈机制,督促区土地储备中心等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强化专项债券资金预算执行。截至10月末,区土储中心账户的7.28亿元专项债券资金已使用0.58亿元,剩余6.70亿元已按项目进度明确了使用计划。
(二)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
一是关于部分项目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5个部门分别针对问题采取了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如区卫生健康委已按比例分配预拨经费和考核经费、按月预拨乡村医生日常工作经费,完善了乡村医生考核体系,提升了专项经费使用绩效;自贸区陆家嘴管理局已根据项目类别及进展情况及时进行项目撤销、审计清算、绩效评价、专家验收,截至9月20日,已按项目进度划拨资金3955.15万元。
二是关于部分项目实施及后续监管不到位的问题。4个部门分别针对问题采取了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对项目实施的后续监管。如金桥管委会出台了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规范了项目比选程序和内容,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区市场监管局出台了专项资金后续监管的指导意见,采取企业承诺、全面自查和专项核查等措施,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三是关于部分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能及时分解下达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建立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方案提交督促函告机制,并在编制2021年区级预算通知中进一步明确了方案提交时限和资金分解下达时限。今年区财政局已制发督促函告工作联系函5份,相关资金全部在30日内分解下达完毕。
四是关于涉渔工程补偿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2091.18万元涉渔工程补偿款余额,区财政局将其中157万元安排预算使用,其余1934.18万元于7月缴入国库;对涉渔工程补偿款收取事项缺乏依据的问题,区财政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委研究决定不再收取该款项。
五是关于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对部分支出会计科目核算不规范、部分经费支出缺少原始附件等问题,7个部门采取了即知即改、梳理核对等相关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账务核算。如4个部门已补充完善相关原始附件,强化财务报销审核管理,进一步严格落实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制度;3个部门已按项目设置了对应科目,规范了在建工程、食堂物资采购的往来账务核算。
二、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今年开展了63家区一级预算单位的审计全覆盖工作,主要揭示了“三公”经费、会议费、部分项目绩效管理等4个方面的问题。区财政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培训力度,会同区机管局、区外办等相关职能部门,明确了赴台经费核算要求,制定了《浦东新区项目预算评审管理办法》等10个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监管平台建设,加大对绩效目标设置的审核力度,要求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按照批复下达的绩效目标进行跟踪。各预算单位对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关于公务接待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20家单位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费审批、结算管理,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3项。如区司法局已将不符合规定的公务接待支出0.2万元退还至国库,区建交委制定了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的相关制度,区规划资源局、周家渡街道调整了会计列支科目。
二是关于公务用车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19家单位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加大车辆运行台账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定点采购和公务卡结算制度,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5项。如东明路街道制定了公务用车暂行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定点采购、运行台账和油卡台账管理等相关要求;周家渡街道已对报废车辆作销账处理。
三是关于部分因公出国(境)经费及会议费未按要求核算的问题。10家单位进一步规范会议费使用管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将不符合会议费规定的支出按具体使用用途列入其他公用经费;36家单位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使用管理,并按照区财政局要求进行核算,提高决算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如金杨新村街道今年取消会议临时停车场租赁协议;自贸区保税区管理局组织各处室、事业单位召开审计专题会议,严格落实整改要求。
四是关于部分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实施不到位的问题。44家单位按照区财政局要求,不断提升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并采取重新评价、加大培训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完善相关制度等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如区委宣传部对事业单位企业化运行补贴项目重新进行了绩效评价;区社会工作党委委托专业人员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等重点环节进行了专项培训辅导;区发改委严格按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开展自评价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三、部分重点专项和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村级组织运行经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一事一议”资金制度设计不够科学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与区财政局共同研究决定自2021年起,把经济相对薄弱镇的纯农地区村补贴资金由“一事一议”改为经常性经费,纳入村级组织运行经费的基本补贴范畴,并采用2017年至2019年实际下拨的补贴资金平均数3526.10万元,作为今后的基本预算数。
二是关于部分专项资金宕存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已对全区各镇村3441.70万元宕存资金进行排摸检查,部分镇已在今年逐步使用宕存资金。如金桥镇、三林镇、老港镇的4个村已上缴区财政局200.74万元,其余资金在2021年预算中安排使用。
三是关于部分镇对村级组织运行经费未实行全面预算管理的问题。7个镇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切实落实托底保障工作。如唐镇制定了村级组织运行费用补贴保障及使用管理办法,祝桥镇采用了“基本补贴+条线经费”的托底保障方式,并设立了“村级组织运行镇级托底资金”预算科目进行专项管理。
四是关于部分村美丽庭院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该问题涉及的8个镇对透支的建设资金进行梳理分类,确认影响村级组织运行经费的,由各镇先行托底;不属于美丽庭院专项工作但能改善民生的,由其他工作专项列支。目前,曹路镇、高桥镇、新场镇已整改完毕,其他4个镇都承诺11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川沙新镇尚有5043万元缺口,争取年底前完成。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服务业引导财政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项目特征不明显的问题。区科经委在制定、执行《浦东新区促进重点优势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等相关政策时,以新区重点发展的六大硬核产业为着力点,重点支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和汽车、航天等优势产业,目前该政策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
二是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缺乏统筹管理的问题。区科经委明确综合运行处作为牵头部门,梳理、整合、优化、统筹原“十三五”战新中相关市级项目配套和技改奖励等相关补贴类政策,并与区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多次沟通协商,牵头编制预算和操作手册,通过明确操作流程、统筹项目管理、开展综合评估等,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应。
三是关于部分项目稽查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整改的问题。区发改委对10个项目稽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2个项目已收回资金425万元;对进度异常项目会同相关部门召开验收工作会议,明确验收意见和相关处置结论;对发票缺失等问题进行再次核对,补充完善相关项目台账,2个项目予以结项处理。
四是关于部分服务业引导项目验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发改委自8月起,在项目验收中增加了财务专家,并根据项目领域扩大了专家选取范围,提高了专业匹配度;对存在验收问题的2个项目已收回资金336.18万元;在后续验收中,要求第三方机构进一步加快验收进度,加强对固定资产购置、入账等方面的把关。
(三)公建配套学校建设管理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项目推进目标未能有效实现的问题。对第一批未开工的2所学校,康桥镇1所学校正全力推进动拆迁和安置房建设工作,三林镇1所幼儿园涉及动迁,评估价格尚未获得双方认定,正在协调推进中。对第一批未交付的4所学校,大团镇2所学校涉及的镇级道路已开工,航头镇1所学校配套道路已立项,力争2021年启动建设,北蔡镇1所因动迁矛盾停工的学校已复工建设,计划2021年4月完成整体竣工验收。对第二批未交地开工的5所学校,经推进办多次沟通协调,目前周浦镇1所配套小学、康桥镇2所配套初中力争于年底前开工建设,康桥镇1所配套小学和1所配套幼儿园涉及司法征收,流程较长,推进办将继续跟进项目进展。
二是关于部分学校用地未能交付的问题。康桥镇1所配套初中项目今年9月已完成土地征收,目前涉及土壤检测,力争于年底前开工建设;1所配套小学和1所配套幼儿园位于同一地块,因涉及司法征收,目前处于司法征收阶段(高院已出判决),但土壤检测尚无法进场,预估流程较长,推进办将继续跟进项目进展。
三是关于部分学校资产移交手续不规范的问题。区教育局已对接各建设主体,认真梳理问题,制定绿化恢复方案和综合验收计划,接下来将积极对接规划、环保、建交等部门,加快综合验收手续。目前正在进行4所学校的专项验收,计划年底完成11所学校的综合验收,还有8所学校正在沟通推进中。
四是关于部分学校建成后无法使用的问题。宣桥镇1所配套幼儿园的配套道路已建成,已于今年9月开办为宣桥幼儿园分园;航头镇1所配套幼儿园无规划配套道路,经航头镇协调推进,目前配套道路已立项,力争于2021年开工建设;大团镇2所学校项目涉及1条区级道路和2条镇级道路,目前区级道路已建成,镇级道路已开工建设。
(四)储备土地管理和使用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储备土地信息不完整的问题。区土地储备中心建立健全储备净地库,将未入库的储备地块信息及时入库,充分利用储备数据平台,健全储备地块信息,实时跟踪并录入地块推进现状,实现动态管理。
二是关于新老储备机制衔接不到位的问题。区土地储备中心已对25幅土地按照储备新机制签订了委托协议,并下拨财力资金5.78亿元;对因规划调整终止的项目,具备收储条件的纳入储备计划并启动收储流程;同时,加强与相关国企对接,及时对企业垫付的费用进行审核并予以结算。
三是关于部分已收储土地监管不力的问题。区规划资源局10月召开了整改推进会,对涉及实施主体为相关公司、镇的问题,明确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区土地储备中心成立专班,加强跟踪,截至目前,涉及的28幅地块,已完成整改22幅,年内完成整改4幅,2幅正在加快推进(周浦镇、张江集团)。
四是关于部分储备土地环境安全问题突出的问题。截至目前,涉及的16幅地块中,已完成整改9幅,年内完成整改5幅,2幅正在加快推进(周浦镇)。
(五)行政事业单位受托监管企业经营管理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单位政企、事企脱钩不到位的问题。区国资委牵头,协同相关委办局完成股权划转工作,目前2家公司进入划转实施阶段,2家公司已确定划转企业,在商讨具体方案,3家公司根据深改委方案暂时保留。
二是关于部分委托监管协议签订不及时的问题。截至目前,区国资委与相关委办局已签订全部委托监管协议。
三是关于部分委托监管企业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区国资委明确了托管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要求,已发函至相关委办局和托管企业督促执行,并协同委办局及外派监事对“三重一大”决策运行进行监督。相关委托监管企业已建立相应的决策制度,文化传媒和人才市场已按要求完成决策程序。
四是关于部分委托监管企业内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浦保公司、下属四分公司、文化传媒公司修订了相应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展览公司、浦保公司、招商服务公司清理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项目投资超概算的问题。6个项目相关建设单位及代建单位已按审定金额进行竣工决算报表调整及账务处理,今后进一步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强工程设计和概算编制的科学性,提高概算的准确性,强化超概算原因的分析,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是关于部分项目仍存在高估冒算现象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及代建单位已按照审计审定金额与区财政局进行清算,并形成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财务报表。如:曹路公交停车场新建工程,建设单位区建交委已于2019年7月按审定金额2亿元进行竣工决算报表调整及账务处理;三林(懿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已于2019年10月按审定金额2683.76万元在基本建设财务账目中进行相应调整。
三是关于部分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建交委拟定了《浦东新区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等“1+7”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文件,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完善过程监管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建设行为,区、镇两级及国有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均按要求进入建管招标平台或政府采购平台统一实施,相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积极开展自查,举一反三,确保项目招投标依法、合规。
五、区属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集团主业发展仍显不足的问题。投控集团设立了浦东科创母基金、张江科创子基金,已投决6个项目,并配合区国资委开展了支持浦东开发建设等研究工作。农发集团出台了《集团种业公司整合方案》,通过孙联发减资、集团增资,实现对种苗公司的直接控股,进一步统筹种业资源。外高桥集团通过强化下属商运公司专业运营,推动森兰商都进入良性循环,目前二期、三期已明确业态定位。
二是关于部分企业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的问题。浦发集团下属南汇房产公司修订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涉及的5个诉讼案件,2个已终审败诉,3个尚未判决,区审计局已于今年3月将此线索移送区纪委监委。水务集团下属资产经营公司重新梳理了内控管理流程,规范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程序,并对开元酒店未履行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等事宜,于今年7月向浦东法院提起诉讼。
三是关于存量股权投资项目管理薄弱的问题。浦发集团下属汇房拆迁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请求行使股东知情权的诉讼,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决汇房拆迁公司胜诉,南汇房产公司已制定专项审计计划,并实施撤资退股程序。农发集团已委托中介机构对书院大棚建设项目的参建收益进行了专项审计,取得了审计报告,并按参股比例追回了收益。
四是关于个别公司经营管控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科创集团重新梳理了风险控制程序,落实项目抽查检查工作,出台外派专职监事管理制度,并向下属科技金融公司派遣监事长,进一步加强委贷业务关联授信风险管理。外高桥集团股份全面梳理了信用证业务,采取报案、诉讼等方式主张债权,安排专人追讨款项,组织开展了专项审计,修订完善《信用证业务管理办法》。目前区纪委已介入调查,待结果明确后进行追责处理。
五是关于部分资产销售、租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浦发集团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已撤销4套代签合同,并就其余3套代签合同提起了诉讼。外高桥集团股份已签订相应租赁协议,并收回欠缴租金。
从整改情况看,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少数问题正在整改,但都已排出时间进度、落实相关措施,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涉及体制机制问题,需要多部门加强综合研究,通过联合整改解决问题,如公建配套学校项目推进目标未能有效实现,学校资产移交手续不规范,由于监管不力,部分已收储土地被个人或企业非法占用问题;二是涉及历史遗留问题,覆盖时间长、整改难度较大,如部分单位政企、事企脱钩不到位的问题。下一步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的监督跟踪,加强多部门协作联动,推动整改制度落实落细,切实提高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