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浦东新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SY0024699370202100075 发布机构 审计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12-20


 

 

关于2020年度浦东新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区审计局局长    康晴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现向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报告关于2020年度浦东新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729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浦东新区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审计工作报告披露的40个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区委区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先后组织召开区委审计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区政府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整改情况,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措施,加强举一反三,强化成果应用;区审计局会同区人大财经工委、区政协科经委、区财政局、区国资委等组成联合检查组,对6家单位涉及的25个问题进行实地督查,并召开专题会予以推进,审计整改取得了积极成效。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及时制定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整改落实。截至20211030,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40个问题,已整改36个,正在整改4个,整改率为90%,推动制定或完善了41项规章制度,相关部门和单位上缴、收回或原渠道返还财政性资金696.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政府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经常性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

区财政局于7月制发了《关于编制2022年区级预算和2022-2024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明确提出深化落实三个衔接三个机制要求,切实加强项目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绩效考核结果、审计整改及资金问效结果相衔接,并在全区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会议上对各预算单位进行了培训;于8月开展了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跟踪结果应用工作,对部分项目提出了砍减要求;同时,在2022年预算编审中,进一步发挥预算辅助编审等功能,加强对部门经常性项目的编制审核。

(二)关于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

区财政局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对部分条线资金和结转项目执行率偏低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分析,并通过取消项目、压减预算、统筹使用资金、定期沟通指导、纳入年终考核指标等措施加以整改。同时,区财政局制发通知,要求各部门按规定上缴应盘活缴回的结转结余资金,提升预算统筹能级,切实统筹盘活存量资金。

(三)关于区级配套农场补贴资金纳入专项转移支付依据不足的问题

财政局结合十四五区镇财政体制方案,参照市财政做法,8月制发了《关于落实区级配套农场补贴资金审计整改的通知》,明确将区级配套农场补贴资金纳入相关镇体制基数。

二、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今年开展了区级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工作,对区总工会、区科协、区档案局、区团委、区企业服务中心、区信访办、区消保委秘书处等7个部门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对41家一级预算单位的41个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延伸审计,主要揭示了项目管理、社区建设、绩效管理和落实过紧日子4个方面的问题。区财政局组织牵头整改,积极采取措施,强化面上管理,相继制发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等的工作提示,并在2022年预算编制培训中继续强调过紧日子要求,真正做到花钱要问效、有效多安排、低效多压减、无效要问责。各预算单位对发现的具体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完善制度,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一)项目规范管理方面

一是关于部分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19家预算单位加大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规范项目合同管理流程,严格执行合同管理规定,制定完善相关制度5项。如区公安分局制定项目管理工作警示制度,依托项目管理责任民警,落实合同规范审查工作;洋泾街道制定了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合同行为;区科经委明确由专人负责合同流程服务,严格落实一对一档案管理制度。

二是关于部分项目政府采购执行过程不符合规定的问题17家预算单位召开专项会议,组织学习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制定完善相关制度5项,进一步规范采购过程管理。如区市场监管局在2021年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自行抽样和委托检验机构抽样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抽检工作,严格遴选有资质的机构实施委托检验;区科协制定了服务企业科协创新活动管理办法,规范科普书籍和信息服务的采购行为。此外,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加强项目专项资金制度建设,制定了《浦东新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浦东新区自主开发培训课程管理办法》等7项制度,进一步提高制度的完善性和可操作性。

(二)街道公用支出及社区建设管理方面

一是关于部分公用支出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区财政局结合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应安排预算数对20218个街道公用经费预算及时进行调整,对多安排的公用经费预算指标统一收回总预算,并在编制2022年预算中,指导各街道严格按照支出标准和各预算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编制预算。

二是关于个别工程项目管理薄弱的问题4个街道完成绿化补种,恢复了社区项目的原有功能,并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项目后期管理。如南码头路街道督促施工单位完成设施维修和绿化补种,并进一步发挥网格巡查力量、居委、物业管理单位的联勤联动,加强改造后小区环境的日常管理,确保项目竣工后老小区居民生活环境得到实质性改善;金杨新村街道落实物业定时巡视制度,及时清理堆放垃圾和私建棚舍,并加强对小区居民的宣传教育,倡导文明、合理利用小区公共资源。

(三)项目绩效管理方面

一是关于个别项目评审结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区财政局制发通知,严格将财政评审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上限,并在全区2022年预算编制会议上进一步强调预算编审要求,同时借助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监管平台,强化监管。

二是关于部分项目绩效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9家预算单位在编制2022年预算时按要求完善和细化项目绩效目标,加强项目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估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偏,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制定完善相关制度3项。如区残联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和内控管理制度,开展了预算编制和执行专项培训,对缺失和不细化的绩效目标进行了补充完善;区金融局制定了评价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排查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服务质量反馈表,并完成了2020年度的评价反馈。

(四)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方面

一是关于部分项目预算管理不到位的问题21家预算单位在2022年编制预算时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科学性,增强预算执行监管力度,制定完善相关制度5。如区档案局对执行率低的两个项目,压缩了2021年预算,不再安排2022年预算,并在编制2022年预算时,细化项目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区社会工作党委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年度项目要素明细表,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及时更新,并对各项目采取绿、黄、红分色管理机制。

二是关于部分项目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12家预算单位在查出问题后即知即改,进一步加强项目经费审批管理,制定完善相关制度2项。如区农业农村委自2021年起,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以项目总投资为基数进行财政补贴资金计算,已立项5个项目;潍坊新村街道召开专题会,研究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及宣传教育工作,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三是关于部分项目资金支付审核不严的问题17家预算单位进一步加强资金支付审核,严格执行内控管理规定,开展回头看检查工作,制定完善相关制度4项。如区妇联根据回头看评估报告结果,追回屋里厢项目结余资金1.23万元,并修订了妇儿家”“妇女之家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管理流程,防范违约风险;区总工会对所有下拨基层工会的专项资金开展检查,对违规使用经费的单位,责令收回相关资金,对未按规定建立资金使用台账的单位,帮助指导建立资金使用台帐。

三、部分重点专项和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自贸区专项发展资金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约束性不够的问题。区发改委在新一轮功能提升类项目管理细则中完善对绩效不佳项目的惩处机制,对于第二轮功能提升类项目中有未能完成建设、未实现绩效目标、验收不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列入新一轮自贸专项项目审慎评审名单。

二是关于社会功能提升类项目支持方式缺乏多元化引导的问题。区发改委在新一轮自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优化扶持方式,除了直接补贴以外,探索开展贴息、事后补贴等扶持方式。目前初步计划对自贸区新基建项目进行贴息,现已开始对新基建项目贴息规模进行测算,拟将其列入新一轮自贸专项绩效评价指标,区财政局已将包含该指标的绩效评价表报市财政局核准。

三是关于专项资金在各层面宕存的问题。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及时召开项目推进会,认真梳理宕存资金项目情况,按项目进度和合同约定制定宕存资金项目消化计划表。截至10月底,所有宕存资金13.05亿元都已安排:已支付工程款3.47亿元,项目推进准备阶段1.40亿元,推进实施阶段6.79亿元,完成中期检查阶段1132.95万元,竣工验收阶段1.28亿元。

四是关于项目绩效管理不够完善的问题。区发改委着力完善项目绩效管理,在项目调整申请时,要求绩效目标必须明确、具体、量化,在项目调整评审时,委托第三方严格按照绩效目标设定标准评审项目申报材料;同时,区发改委及时梳理已完工项目,严格开展综合验收,截至10月底,11个项目已通过综合验收。

(二)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个别政策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区民政局正在制定十四五期间养老服务发展财政扶持政策,已通过区府常务会审议。拟从此政策起,市区建设项目资金采取分步拨付,项目结束后清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街镇已建设完成的项目,由街镇确认投资额后,区民政局即可拨付项目资金。下一步将明确建设补贴使用范围,加强对街镇的培训和政策解读,指导街镇合理使用市区两级建设补贴,盘活宕存扶持资金。区民政局宕存的1190万元中,已下拨620万元,其余570万元正积极指导街镇加快申请;街镇宕存的3385.53万元中,已使用522.9万元,目前正在进一步清理中,拟于年内将街镇未使用资金全部收回。

二是关于部分街镇与民非组织政社不分的问题区民政局已将情况通报相关街镇,明确告知各街镇应该政、社分清,与民非组织做到人财物分离。祝桥镇、万祥镇、张江镇等已书面承诺,将不再把为老服务民非机构视为内设机构安排预算,严格执行政府购买服务程序,签订服务协议,区民政局将跟踪相关单位的明年预算实际安排情况。川沙新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将相关剩余资金1373.44万元已全部上缴至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三是关于部分镇的为老服务机构设点不合理的问题区民政局会各街镇对全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调研分析,形成浦东新区养老地图,指导各街镇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布点前期论证。唐镇处于停滞状态的5家微型助餐点,现根据实际需求作了调整;塘桥街道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和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已在20216月开始运营;周浦镇已在尝试调整现有设施的功能,以匹配周边老年人群的需求。

(三)国企房地资产经营管理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房屋土地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区国资委出台区属企业房屋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规范房屋租赁管理;金桥集团等6家企业修订相关房产租赁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度流程、提高房产资源效益。

二是关于部分带条件转让项目后续监管未落实的问题外高桥集团于20219月发函给物流仓库项目受让方普高公司,并走访仓库入驻企业,全面了解普高公司经营情况,后续将于每年一季度跟踪了解普高公司及其引进项目的业务开展情况和前一年度经营指标,落实项目后续监管。

三是关于部分出租房产长期欠收租金的问题在区国资委牵头下,13家企业积极采取催收回款、诉讼、坏账处理等方式抓紧整改,截至10月底,收回资金2.22亿元(催收回款6471.88万元,诉讼处理1.56亿元,坏账处理98.24万元),金桥集团等4家已全部完成整改,尚有8912.79万元涉及9家企业正在推进整改,其中1870.46万元已制定还款计划。

四是关于部分动迁房源未盘活的问题区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区建交委的《关于外环线以内部分存量征收安置房转化为公共租赁住房的工作方案》,并形成了明确的盘活动迁房意见。浦发集团已就零星且长期未供应的房源转公租房的相关事宜与区建交委对接,有序配合区建交委开展相关摸底、梳理及落实工作。

(四)黄浦江东岸公共空间建设管理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公共空间长效管理机制尚未理顺的问题区浦江办会同区生态环境局拟订了《上海市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区域条例》实施意见,拟作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推进了公共空间长效管理机制的完善。根据黄浦江两岸综合开发浦东新区领导小组会议要求,由区发改委会同区建交委、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召开会议研究黄浦江东岸沿线视频监控系统设施管理与维保方案。

二是关于部分规划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东岸集团将已建成的东岸滨江核心区公共空间4处停车场136个车位对外开放,开发望江驿小程序并设置了查询停车场位置功能,以方便市民查询。区建交委同步完善停车线上引导系统,已实现滨江地区经营性停车场90%线上引导。

三是关于部分区段防汛墙养护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东岸集团已修复存在安全隐患的防汛墙;约谈大都会公司主要负责人,出具拆违限期整改通知书,向水务、城管等部门申请依规处理,并要求其办理岸线使用许可手续,签订使用协议。同时物业加强现场巡查,确保相关岸线不被私自占用。

四是关于部分工程项目未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问题东岸集团正在办理民生路轮渡站区域贯通工程等3个项目竣工备案手续;对南码头区域贯通及景观提升改造工程等7个项目,已办理水利、绿化等各类单项质检验收,待进行专题研究逐步解决土地权属问题后,完成综合验收备案手续;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东昌轮渡站前区域园桥项目进行结构安全性检测,消除项目安全隐患。

(五)林地资源管理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林地建设用地难以得到保障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及相关镇落实市规资局出台的《关于本市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文件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四个严格要求,明确镇林长制办公室的职责,规范造林项目的立项和实施。惠南镇等7个镇按照市绿化市容局和市规资局专题会议精神,把32块违规造林的减量化地块调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大机管控成果。新场镇政府按原种植模式恢复与储备土地项目相冲突的林地原样,后续要求在土地出让前办理相关行政许可。

二是关于部分公益林地被违规占用的问题。张江镇等6个镇恢复原占用林地或异地还林;合庆镇、大团镇拆除违法搭建,清理杂物,补种苗木;老港镇和川沙新镇把林地被占用问题移交至区城管执法局立案调查。

三是关于林业执法尚未形成工作闭环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与区城管执法局联合签订《关于管理与执法联动工作备忘录》,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工作流程与标准,规范案件移交工作;对未进行持续跟踪的169个林地减量小班,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城管执法局联合召开浦东新区林地减量督查工作布置会,结合今年开展的打击毁林专项行动,要求对相关移交案件进行处置落实。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招投标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202012月,区建交委在全区进行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管理专项整治检查基础上,出台了《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从强化源头管理、扩大监管范围、规范发包行为、严格合同履约、实施信用监管、健全廉政防控等六个方面作进一步规范。今后区建交委和区财政局将根据该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区的工程招投标管理,相关单位也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及该意见,进一步规范招投标管理。

二是关于部分项目存在转包、违法分包的问题。区生态局对黄浦江沿岸景观灯光提升二期工程存在转包问题多次研究整改措施和约谈总承包单位,今后在总承包合同中明确不得转包、总承包单位作承诺及明确相关惩罚措施等。曹路镇也将规范施工合同履行,防止劳务工程再次分包给个人。

三是关于部分项目动迁补偿不规范的问题。宣桥镇对某地块储备项目中存在的26家企业以提前搬迁为由获取实际不存在的设备补偿款736.2万元进行追回,目前,已追回18户企业的431.62万元。对于两港公路某路段新建工程前期费用项目中存在11户企业在征地公告之后通过注册公司获取动迁补偿款1221.36万元的问题,代建单位将会同祝桥镇在进一步梳理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相关措施。

五、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基本农田被占用的问题。康桥镇和合庆镇采取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简称“三调”)中调整部分地块性质、恢复耕地用途等措施完成整改:对62个被违规用于建设房屋、休闲场地的基本农田地块,52个地块在三调中调整用途为宅基地、绿化地等,10个恢复耕地用途;对21个被违规种植苗木、公益林的基本农田地块,18个地块在三调中调整为林地,3个恢复耕地用途;对10个被违规用作泥库、水产养殖的基本农田地块,4个地块在三调中调整为坑塘水面,6个恢复耕地用途。

二是关于减量化新增耕地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康桥镇制定了《建设用地减量化(土地整理)复垦后地块管理细则》,进一步强化减量化新增耕地的后续监管,杜绝抛荒闲置现象;合庆镇清理2个减量化耕地的违规垃圾,清退11个减量化耕地违规种植的农作物。

三是关于河道管理及养护有待加强的问题。康桥镇和合庆镇完成9条河道的违章拆除,13条河道的垃圾清理和畜禽清退,9条河道的污水清理和截污。同时,开展村级河道集中巡河及农村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对河长制责任落实的考核,强化河道的管理和养护工作。

四是关于建筑垃圾存放、运输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康桥镇和合庆镇对减量化拆房工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产出量进行全面梳理,追查去向,并将涉及的拆房公司等纳入黑名单管理。同时,制定项目管理和垃圾处置相关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各类垃圾清运项目的实施和垃圾收集、分类、外运等处置活动。

六、疫情防控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资金全流程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区防控办多次会同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对多支付的金额进行了仔细核查,并在11月份的房费统计中予以扣除。

二是关于部分资金专家评审机制有待完善的问题。区科经委进一步加强评审专家管理,设立了社会领域信息化评审专家库,并补充完善专家业务领域等信息;同时,优化评审专家配置,在专家选取过程中参照项目业务领域选取专家,并在项目评审环节增加了财务专家。

从整改情况看,各部门各单位都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大部分问题已立行立改、全面整改,整改率达到90%,个别问题的整改工作仍在持续推进过程中。下一步还要在三个方面继续努力:一是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结合,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被审计单位要把审计整改与完善内部治理、强化行业监管结合起来,既要落实具体问题整改,也要举一反三,排摸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通过审计整改促进健全体制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并有效执行,实现审计整改向标本兼治转变。二是坚持指导和督促相结合,夯实审计整改监督责任。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审计局将加强整改指导和监督。对于涉及体制机制问题,要专题研究,综合研判,敢于破题;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要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等机制作用,以啃硬骨头的精神逐项研究,分类施策,多部门形成合力,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账销案存三是坚持创新和创优相结合,提升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进一步推进巡审一体化成果向基层深化转化,联合区纪委监委共同指导街镇、直属企业开展纪律监督和内审监督一体联动凝聚合力。要进一步优化审计整改公告工作,拓宽公开渠道和方式,提升公告工作的时效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审计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1129

校对:区审计局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