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2021年至2023年镇级集体企业运营及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2369 |
文件编号 | 审计结果公告〔2025〕6号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6-0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4年3月至4月,区审计局对本区2021年至2023年镇级集体企业运营及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截至2023年底,全区24个镇共有453家镇级集体企业。近年来,镇级集体企业积极探索集体经济转型发展,加强成本控制、提升营运效能。
审计结果表明,区农业农村委积极贯彻落实本市和新区关于促进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文件精神和工作管理要求,持续优化新区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各镇推动集体企业转型发展,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镇级集体企业监管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主要是部分全资及控股集体企业未纳入区级监管、部分镇集体企业投资关系未理顺、僵尸和空壳企业未及时清理等。
(二)镇级集体企业运营管理方面。主要是政府与集体企业的管理边界不清;资产资源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未见证资产质效偏低,部分投资参股企业处于亏损状态;部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租期过长、租金偏低;部分企业内控管理不够规范,内控制度不够健全、账户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不够到位等。
(三)镇级集体企业转型发展推进方面。主要是集体企业转型发展的推进力度有待加强,发展定位不够清晰等。
三、审计调查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区农业农村委及时监督和督促各镇抓紧整改。一是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政策有效供给。区农业农村委应强化分类指导,出台促进镇级集体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分类指导意见。在理清家底情况、理顺投资关系、强化参股企业管理、精简企业规模等方面加强指导和监管;二是加强风险防范,促进措施有效落地。各镇应建立健全系统、规范、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在企业内控管理、债务管控、“三资”管理、合同管理方面提升集体企业管理水平。
具体整改情况由区农业农村委向社会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