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浦路越江隧道(浦东段)新建工程前期费用决算审计结果

索引号 SY-310115-2024-00988
文件编号 审计结果公告〔2024〕8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2023414日至2023910日,区审计局对江浦路越江隧道(浦东段)新建工程前期费用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批复情况

20152月,市发改委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浦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沪发改城〔201517号)批准该项目立项。

20169月,市发改委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浦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沪发改投〔2016208号)批准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北起杨浦区江浦路、龙江路路口,向南下穿福宁路、杨树浦路、黄浦江、滨江路、昌邑路、浦东大道、栖山路后出地面,至浦东新区民生路、商城路路口止。工程线路全长2280米,隧道段全长2030米。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地下隧道,同步实施隧道通风、给排水、绿化、消防、照明、供电、无障碍设施等附属工程。

201611月,市住建委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复江浦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函》(沪建综规〔20161072号)核定总投资概算331323.2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15000.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190.56万元,预备费6530.77万元,盾构摊销7000万元,前期工程费186601.65万元(浦西征收拆迁补偿费90656.78万元,浦东征收拆迁补偿费95916.07万元、绿化补偿费28.8万元)。另外,管理中心、风塔、保护建筑恢复、监控、管线搬迁、隔声窗等费用另行报批。

20186月,市发改委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浦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概算调整的批复》(沪发改投〔2018121号)批准调整概算,新增投资112622万元,概算总投资相应调整为443945万元。20206月,市发改委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浦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概算调整的批复》(沪发改投〔2020198号)批准调整概算,新增投资212万元,概算总投资相应调整为444157万元。20214月,市发改委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浦路越江隧道新建工程概算调整的批复》(沪发改投〔202161号)批准调整概算,新增投资4452万元。概算总投资相应调整为44860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181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912万元、预备费6722万元、盾构摊销7000万元、绿化补偿费29万元、管线搬迁费48891万元、保护建筑平移保护费5427万元、隔声窗1176万元、征地拆迁费244280万元(浦东侧95916万元、杨浦侧148364万元)。资金来源为:征地拆迁费57707万元由杨浦区承担,其余资金由市级建设财力安排,征地拆迁费由所在区根据批复数定额包干使用。

20169月,区发改委《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业务处理意见通知单》(沪浦发改投通字〔2016〕第11),明确该项目总投资129000万元,其中新区财力56000万元。

(二)建设用地许可及供地情况

20176月,市规土局以《关于核发江浦路隧道越江工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决定》(沪规土资许地〔201746号)批准项目规划用地。

201610月,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屋拆迁管理中心对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本项目协议置换预备案材料进行了备案处理(浦房协预备案收(2016)061号)。

20188月,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出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浦府房征决字〔2018〕第006号)。

(三)动拆迁情况

20168月,区重大办专题会议(2016-206)明确上海浦东第三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收三所”)负责涉及新区相关前期工作;20169月,上海黄浦江越江设施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征收三所签订征地拆迁工作协议,由征收三所具体负责该项目所在浦东新区范围内的征收拆迁工作。

该项目(前期费用部分)代建单位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为征收三所,负责征收工作及协议置换补偿口径的上报和备案以及动迁协议的审核等。同时,征收三所与上海外联发城市建设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联发公司”)签订动迁委托协议,外联发公司又委托上海悦越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具体实施拆迁工作;上海百盛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负责居民及非居拆迁的评估;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管线及拆房招标。

二、审计结果和评价

(一)审计结果

根据区建交委上报的送审情况反映,截至20221231日,该项目完成投资1300298914.24元,其中:动迁补偿费1143864876.59元,安置房屋成本114344687.65元,管线绿化及零星工程11804353.49元,其他费用30284996.51元。截至20221231日,该项目收到拨入资金1518929815.60元,均为浦东新区财力拨入资金。

经审计,该项目完成投资1292510222.49元,其中:动迁补偿费1140466203.95元,安置房屋成本114289757.19元,管线绿化及零星工程搬迁9858608.21元,其他费用27895653.14元,核减7788691.75元,核减率0.6%

(二)审计评价

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履行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协议置换备案、房屋征收决定等审批程序,项目建设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但还存在多计投资额、项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动迁补偿费3398672.64

该项目动迁补偿费送审金额1143864876.59元,审定金额1140466203.95元,核减金额3398672.64元。核减的主要原因: 多计居民动迁费、居民动迁过渡费、非居动迁费。

(二)多计安置房屋成本费用54930.46

该项目安置房屋成本费用送审金额114344687.65 元,审定金额114289757.19元,核减金额54930.46元。核减的主要原因:按实际使用的房屋面积分摊物业管理费,核减37363.97元,另多送审17566.49元,共计核减房源款54930.46元。

(三)多计管线绿化及零星工程搬迁费用1945745.28

该项目管线绿化搬迁费用送审金额11804353.49元,审定金额9858608.21元,核减金额1945745.28元。核减的主要原因:部分工程量计算有误、部分主材单价有误、权属单位相关配合费核减、房屋拆除脚手架工程费用与主体拆除工程费用重复。

(四)多计其他费用2389343.37

该项目其他费用送审金额30284996.51元,审定金额27895653.14元,核减金额2389343.37元。核减的主要原因:

多计代建管理费、防盗窗、空置物业费、评估费、电子服务费、

审计费、房屋抗震检测费。

(五)项目管理不到位

2016年,征收三所与外联发公司签订协议动拆迁委托劳务合同。同时,外联发公司与上海悦越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动迁委托协议书,把该项目动迁实施内容转让给上海悦越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经工商查询,上海悦越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中无动拆迁经营业务。

四、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

针对审计发现的多计投资额问题和审计结果,根据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规定,要求区建交委按审定金额1292510222.49元,计入“待摊投资”科目,据实调整工程前期费用结算款。针对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建议区建交委加强内部控制,按照“1+17”房屋征收政策,严格按规范进行征收工作;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承担起项目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建交委向社会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局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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