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高路(龙阳路-浦建路)和金科路(蔡伦路-华夏中路)合杆整治工程决算审计结果

索引号 SY-310115-2023-01295
文件编号 浦审结果公告〔2023〕11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3-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26月至20229月,区审计局对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以下简称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建设的杨高路(龙阳路-浦建路)和金科路(蔡伦路-华夏中路)合杆整治工程进行了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874日,区生态环境局(原区环保局)以浦环保市容[2018]463号批准工程技术方案;201888日,区发改委以沪浦发改城[2018]481号批准工程总投资4639万元,其中建安费用37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1万元,预备费344万元,工程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项目实施范围为区域道路内的路灯、交通标志标牌、交通信号灯、视频监控、路名牌等杆件(机箱)的“多杆合一”和“多箱合一”。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杨高路沿线新建综合杆99根,设综合机箱12个,新建照明设施153个;金科路沿线新建综合杆76根,设综合机箱18个,新建照明设施217个,改造综合杆10根;同步实施沿线道路路面绿化等修复。

该项目由上海浦发生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代建,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设计,上海浦东城市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施工,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该项目于2018115日开工,于2019121日竣工。

区生态环境局委托上海啸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上海琳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价和审计,并依据审价、审计报告编制本项目竣工决算总投资为39699196.75元,其中:建安投资34986611.75元,待摊投资4712585元。

经审计,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履行了技术方案、总投资等基本建设审批程序,进行了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但在招标投标管理、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过程管理不严,存在多计投资376160.3

一是部分新建综合机箱配置未能执行规范及设计文件。现场随机抽检3个新建综合机箱,箱内实际配置未能达到《上海市道路合杆整治技术导则(试行)》及设计投标文件所描述的功能需求,涉及金额68154.68元。

二是申请电源费结算依据不充分。该笔费用(212550元)一般应作为市政公用配套费用,列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不应视为措施费,且施工单位未能提供该笔费用发生的实际依据。

三是部分送审工程量与现场实勘工程量有差异。金科路上编号D-3-7-HZ02(23)的合杆与编号JK-HZ-02的合杆为同一根,属重复计量,涉及金额95455.62元。

(二)建设单位履职不到位,项目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1.违反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一栏空缺,项目本质特征不明确,工程内容不清晰,投标组价不明,结算存在分歧。例如新建综合机箱、排布管线保护管等子目,项目特征描述空缺,涉及资金139.89万元。

2.前期设计单位参与项目投标并中标。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为本一体化项目设计中标单位,在项目投标之前,编制完成方案设计工作,出具相应设计图纸。

3.合同管理及履行不规范。存在合同签署时间普遍滞后;部分合同内容表述不准确;合同履约不规范等。

4.竣工验收不规范。验收报告中未见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字,未见各单位提供的档案资料,未见任何日期记录。

5.工程资料完整性不足,未及时整理成册并归档。部分竣工图纸不全、部分竣工图纸与现场有差距;未见完整规范的施工档案、合同档案、招投标档案、工程管理档案等资料。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

针对审计发现的多计投资问题,根据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的相关规定,区生态环境局应采取有效措施收回不实投资。

针对审计发现的建设单位履职不到位,项目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应承担起项目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大项目在重要领域上的监管力度。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生态环境局向社会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局

                   202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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