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11号线北段工程 (华山路中间风井~罗山路)(浦东新区段)前期费用的审计结果

索引号 SY-310115-2023-03279
文件编号 审计结果公告〔2023〕15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4-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20167月至20228月,区审计局对轨道交通11号线北段工程(华山路中间风井~罗山路)(浦东新区段)前期费用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061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上海市轨道交通11号线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投资[2006]2579号)批准了上海市轨道交通11号线北段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工程总投资238.55亿元。2008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上海市轨道交通11号线北段工程调整方案的批复》(发改投资[2008]3122号)调整了上海市轨道交通11号线北段工程的建设方案,调整工程总投资为305.6亿元,其中项目资金本129亿元由申通公司自有资金安排66亿元,沿线各区财政出资63亿元。资本金以外部分申请国内银行贷款解决。200912月,上海市城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轨道交通11号线北段工程(华山路中间风井-罗山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沪建交[2009]1661号)批准了轨道交通11号线北段工程(华山路中间风井-罗山路)的初步设计。线路途径长宁、徐汇、浦东新区等三个行政区,长约20.887km,设车站13座,除罗山路站外全部为地下站。批准工程总投资129.65亿元。

2009年,申通公司和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新区政府)签订了《关于轨道交通11号线北段工程浦东新区段投资分工协议》。协议约定的前期费用总额为13.3亿元,其中:车站(含风井、高架区间)的前期费用为6.1亿元,申通公司承担三分之一,新区政府承担三分之二;北段停车场的前期费用为7.2亿元,由申通公司承担。新区政府承担的部分不入股不形成股权投资权益或其它权益。

2011年,申通公司和新区政府签订了《关于规划13号线二期、11号线南段停车场工程前期动迁工作委托协议》。协议暂定费用总额11.4亿元,其中11号线南段停车场为7.84亿元,13号线二期停车场为3.56亿元,由申通公司承担。

川杨河停车场为11号线北段、11号线南段、13号线三条轨道交通线路共享基地,本项目涉及南段和北段停车场的费用总额为15.04亿元。

据此,本项目前期费用总额为21.14亿元(不包括13号线二期停车场),其中车站6.1亿元,川杨河停车场(北段和南段)15.04亿元。

申通公司指定上海轨道交通申嘉线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嘉线项目公司)为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单位;新区政府指定上海浦东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城投公司)为该项目浦东段前期动拆迁的出资公司,指定浦发建管公司为动迁实施主体负责征地动拆迁等相关工作,有关动迁居民的安置和动迁争议等由新区政府负责。

在动拆迁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浦发建管公司将罗山路站及川杨河停车场的前期动迁工作按区域管辖范围分别委托给北蔡镇及张江镇具体实施,将三林站的前期动迁工作委托给三林镇具体实施,其余站点和风井的动迁工作主要由浦发建管公司直接负责实施。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负责动迁的共有3家动迁公司,分别是上海金宇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拆迁公司)、上海城厢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厢拆迁公司)及上海浦东新区城市建设动拆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动拆迁公司)。其中,城厢拆迁公司负责张江和三林区域范围内动迁工作,城建动拆迁公司负责北蔡区域范围内动迁工作,其余由金宇拆迁公司负责。除张江镇直接与城厢拆迁公司签订动迁委托协议外,其余均由浦发建管公司与相关动迁公司签订动迁委托协议。

根据申嘉线项目公司、浦发建管公司及浦东城投公司签订的《轨道交通11号线北段工程浦东段前期动拆迁管理工作协议》,本项目的前期动迁工作内容为:轨道交通11号线北段工程浦东段江边风井、济三风井、三林站、东明路站、浦三路站、严御路站、御桥站、罗山路站和川杨河停车场工程用地范围内征地及借地;居民、企事业单位动拆迁(含调查摸底、前期费估算);绿化搬迁;地面建、构筑物拆除清理以及公益性交通、环卫设施等搬迁;街坊及企事业单位用户管线的割断和改接等工作。

本次审计范围为687户居(农)民、104户企业。审计内容为相应范围内的居(农)民货币补偿、安置房屋成本、企业货币补偿、征地包干费用、绿化搬迁与恢复工程、其他费用等前期费用。

根据浦发建管公司提供的送审情况反映,截至2022630日,该项目前期费用2032119746.33元(车站及中间风井751122910.27元,川杨河停车场1280996836.06元),其中,居民补偿632277924.25元,企业补偿644872426.9元,借地费用36296513.3元,安置房购房差价462706440.54元,征地费用125061697元,配套工程75369562.75元,其他费用27352057.71元,项目单位管理费28183123.88元。项目到位资金2399829800元,其中申通公司到位资金1856700000元、新区财力安排60000000元,浦东城投自筹483129800元。

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为1795329594.99元(车站及中间风井525503582.61元,川杨河停车场1269826012.38元),其中:居民补偿566408214.83元,企业补偿494879939.9元,借地费用36296513.3元,安置房购房差价462468735.55元,征地费用124357453.6元,配套工程64765155.99元,其他费用21459412.25元,项目单位管理费24694169.57。核减额236790151.34元,核减率11.65%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审核不严,多计动迁补偿及相关费用

该项目动迁补偿及相关费用送审金额1956750183.58元,审定金额1730564439元,多计金额226185744.58元。

多计主要原因:居民证件虚假,多计居民动迁补偿费414240元;未按实际用地情况分摊动迁成本,多计居民和非居动迁补偿费用219798015.4元;未按实结算,多计土地补偿和征地费用2909729.4元。

(二)未按实报送,多计配套工程成本

该项目配套工程送审金额75369562.75元,审定金额64765155.99元,多计金额10604406.76元。

(三)配套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规范

审计发现共有6个配套工程未按规定公开招标。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

针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待摊投资问题,根据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对该项目应严格依法、依合同约定,据实调整工程前期费用结算款。

具体整改结果由浦发建管公司向社会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局

                                            2023328日 


网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