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 SY0024699370202000014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0-08-17 |
关于浦东新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区审计局局长 康晴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报告 关于浦东新区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审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快推进“五大倍增行动”和助推“六稳”“六保”工作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加大审计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力度,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中,紧盯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聚焦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资金使用,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探索开展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督促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较好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
今年上半年,对区财政局组织本级预算管理及相关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审计,重点对9个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63家一级预算单位实施了全覆盖审计,对 村级组织运行经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服务业引导财政专项资金、储备土地管理和使用 等5个重点专项开展了审计调查,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区属企业进行了审计。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163.39亿元,应上缴财政和归还原渠道资金1.78亿元,核减不实投资2.81亿元,提出审计建议81条,移送问题线索5件。
一、政府预算管理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对区财政局组织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政协办公室、区红十字会、度假区管委会、自贸区陆家嘴管理局、金桥管委会和世博地区管委会等9个部门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2019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485.5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403.87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总量21.39亿元,三本预算收支执行平衡,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余额244.9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持续深化体制机制创新,推进财政监管体系建设,各部门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预算编制质量不断提高,项目资金管理不断完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一是部分预算编制不到位。 世博地区管委会 等5个部门存在部分预算编制不合理、经费安排与实际工作匹配度不高的情况,涉及金额合计2727.35万元;区政协办公室等4个部门存在部分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的情况,涉及金额合计670.99万元。
二是部分预算执行不规范。 金桥管委会等6个部门存在部分项目资金调剂使用、交叉列支的情况,涉及金额合计845.79万元;度假区管委会等5个部门存在部分支出无预算、超预算或超范围的情况,涉及金额合计264.38万元。
三是部分结转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 自贸区陆家嘴管理局等3个部门存在部分结转结余资金未按规定纳入部门预算、无预算支出的情况,涉及金额合计1.08亿元;区卫生健康委等5个部门存在部分结余资金长期宕存往来科目、未按规定上交区财政或上级部门的情况,涉及金额合计4205.14万元。
四是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滞后。 2019 年,浦东新区新增专项债券22亿元,安排用于4个土地储备项目,资金拨付至区土地储备中心。截至2020年3月,有7.28亿元专项债券资金尚未支付使用,影响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
一是部分项目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5 个部门存在部分项目资金支出不规范、未单独核算等情况。如:区红十字会“人道救助基金”存在收支预算未报理事会审批、支出存在随意性、捐款管理不规范、返还及留存无相关依据的情况,涉及金额4576.80万元;区卫生健康委“乡村医生补助资金”存在拨付进度不符合要求、未按绩效考核结果拨付资金的情况,涉及金额1685.75万元;自贸区陆家嘴管理局部分项目进展缓慢,尚未完成或未开展的项目资金长期挂账,涉及金额1.08亿元;区市场监管局“促进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审核不严,部分补贴资金发放至受行政处罚的企业,涉及金额223万元。
二是部分项目实施及后续监管不到位。 4 个部门存在部分项目采购程序不规范、项目后续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如:区商务委承办的2018年度浦东新区经济突出贡献企业表彰活动,拆分为7个服务内容,直接发包给6家单位,涉及金额237.44万元;金桥管委会元宵节项目、关爱运动会项目中标单位将主要服务内容转包或违规分包给其他单位,涉及金额158.17万元。
三是部分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能及时分解下达。 2019 年区财政局对“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专项补助资金”、“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产业强镇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17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解下达时间不符合相关要求,涉及金额合计8502.72万元。
四是涉渔工程补偿款管理不规范。 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的涉渔工程补偿款存在较大结余,截至2019年末,专户中该项目余额2091.18万元,未及时纳入国库管理。
五是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到位。 世博地区管委会等4个部门存在部分支出未单独核算、会计科目核算不规范的情况,涉及金额合计4650.56万元;区市场监管局等5个部门存在部分经费支出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缺少原始附件及结算单据的情况,涉及金额合计76.96万元。
二、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情况
区审计局按照区级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的工作安排,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对63家一级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会议费、部分项目绩效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显示,63家一级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决算12117.46万元,会议费决算5022.12万元。审计结果表明,一级预算单位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使用管理,注重预算绩效,总体情况较好,但部分单位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还不够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务接待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4 家预算单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支出情况,涉及金额18.84万元;17家预算单位存在公务接待审批程序不完备、会计核算不规范等情况,涉及金额27.98万元。
二是公务用车管理有待加强。 12 家预算单位相关支出预决算数据不完整、会计核算与公务卡结算不规范,涉及金额92.54万元;11家预算单位存在车辆资产账实不符、相关台账记录不全等情况,涉及金额83.17万元。
三是部分因公出国(境)经费及会议费未按要求核算。 10 家预算单位会议费存在超标准、超范围等支出不规范的情况,涉及金额46.86万元;36家预算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存在支出决算数据不完整、会计核算不规范等情况,涉及金额合计343.13万元。
四是部分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实施不到位。 11 家预算单位申报的项目绩效目标流于形式,存在目标值设置不符合相关要求、目标不够细化、操作性不强等问题;8家预算单位绩效跟踪和评价工作不到位,个别跟踪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未及时整改,个别项目跟踪报告与评价报告连续几年内容相同;38家预算单位未按要求实施绩效跟踪或评价,对于预算金额较小的项目全部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涉及391个项目。
三、部分重点专项和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针对部分重点专项、民生资金及政策跟踪落实情况开展了5个专项审计调查,主要涉及村级组织运行经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服务业引导财政专项、公建配套学校建设管理、储备土地管理和使用,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受托监管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合理运用财政资金,有效推动各项工作,但还存在相关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一)村级组织运行经费审计调查情况
2017 年至2019年,区级财政补贴村级组织运行经费合计15.30亿元,其中85%为 基本补贴,15%为“一事一议”资金,镇级财政补贴合计7.49亿元。2018年至2019年,各村收到美丽庭院奖补资金合计7.5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保障作用较为明显,村级组织运行基本平稳有序,相关重点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一事一议” 资金制度设计不够科学。 区农业农村委每年安排“一事一议”资金7650万元,其中用于 经济相对薄弱镇的纯农地区村补贴资金三年分别为3148.40万元、3420万元、4010万元,占当年度“一事一议”资金41%、45%、52%。该项补贴属于经常性经费,应在村级组织基本补贴中予以安排。
二是部分专项资金宕存。 “一事一议”资金安排不够合理,三年均于年末拨付到各镇,截至2019年末,全区各镇“一事一议”资金宕存合计3441.70万元。如:唐镇收到558.30万元,未使用;金桥镇收到135.60万元,只使用了1.97万元,未能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部分镇对村级组织运行经费未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有5个镇未对镇级财政补贴进行全面预算管理,2个镇未将各村的历年结余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村级组织历年累计结余较多。如金桥镇2个村三年累计结余776.61万元。
四是部分村美丽庭院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 截至2020年6月,有8个镇部分村美丽庭院建设资金存在透支情况,挤占村级运行经费及其他资金,涉及金额5423.65万元,部分村为弥补美丽庭院建设资金缺口,向村经济合作社借款,涉及金额8038.72万元。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服务业引导财政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2017 年至2019年,区科经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项目92个,拨付专项资金合计2.20亿元,区发改委服务业引导项目140个,拨付专项资金合计1.1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政策和服务业引导办法执行基本规范,专项资金拨付基本到位。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项目特征不明显。 如:配套的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针对性要求不明确;20个区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有5个项目不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浦东传统优势产业范围,涉及金额1403万元。
二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缺乏统筹管理。 该专项工作涉及区科经委6个内设部门,缺乏内部综合管理制度,相关预算编制、后期综合评估等职责分散、工作边界不清,各内设部门操作流程缺乏规范性。
三是部分项目稽查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整改。 区发改委对10个项目稽查发现的问题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对问题的整改跟踪不到位。
四是部分服务业引导项目验收管理不规范。 部分参与评审的行业专家数量偏低,专业水平与项目验收实际需求不匹配;个别项目验收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相关验收材料不实、项目投资额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况;部分项目验收不及时,有41个项目验收时建设期已结束一年以上。
(三)公建配套学校建设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2013 年至2019年,新区政府分两批对63所公建配套学校实施重点推进,并开展财力扶持。涉及建筑面积合计74.38万平方米,投资总额40.54亿元。截至2020年5月,实际到位资金合计35.22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公建配套学校建设在完善基础设施,优化资源布局,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
一是项目推进目标未能有效实现。 两批公建配套学校重点推进目标未有效完成,截至2020年6月,第一批35所学校,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有29所,完成82.86%,其中“十二五”期间完成1所,“十三五”期间完成28所;第二批28所学校,“十三五”期间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有6所,完成21.43%。
二是部分学校用地未能交付。 如康桥镇三个学校的建设工作,2009年3月规划获批,2017年列入第二批推进项目,2018年2月立项。但规划建设学校的两个地块目前仍处于诉讼、动迁谈判状态,且因轨交18号线建设等一系列问题,交地困难。
三是部分学校资产移交手续不规范。 第一批有23所学校移交区教育局后,原建设主体疏于对后续验收及竣工备案手续的办理,其中18所学校开办超过两年,尚未办出竣工备案和房产证。同时,新开办学校开展绿化提升补种项目,部分存在绿化位置调整、绿化率减少等情况,无法取得综合验收合格证。
四是部分学校建成后无法使用。 第一批有4所学校在2016年至2018年间建成,因周边配套道路未与学校同步建设,学校无法正常验收和交付使用。
(四)储备土地管理和使用审计调查情况
区土地储备在盘活存量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8年,根据中央《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浦东新区土地储备管理实施意见》及11个配套文件,建立了土地储备区级统筹的新机制。审计结果表明,区土地储备工作开展基本有序,工作推进有力,对全区土地资源节约利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
一是储备土地信息不完整。 区土地管理部门未建立区储备净地库,截至2019年末,全区已经完成储备尚未供应的地块190幅,但由区土地管理部门入库管理的仅56幅,占比29.47%。
二是新老储备机制衔接不到位。 部分储备土地新老机制管理脱节,区土地管理部门对完成隐债清理且完成储备的75幅地块,未纳入储备库进行管理,对135幅已终止储备或划入战略留白区域的储备土地,未建立清理或后续管理措施;因新老机制衔接问题,有9家开发公司的75个储备项目资金未落实到位,导致开发公司垫付资金合计9.76亿元。
三是部分已收储土地监管不力。 部分已收储土地被企业或个人非法占用,如南汇工业园区等6个开发公司、川沙新镇等4个镇管理的已收储土地中,有28幅地块被企业或个人非法占用,建造厂区道路、停车场或种植农作物等;部分已收储土地以委托代管形式被无偿使用,涉及区土地储备中心、南汇工业园区等3个开发公司和新场镇等2个镇的17幅地块,面积合计815.17亩。
四是部分储备土地环境安全问题突出。 有12幅地块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其中3幅地块存在偷倒垃圾现象,如新希望企业家园一期地块,建筑垃圾堆放两米以上,占地面积约2100平方米,无任何环保措施,地块周边的河道存在污染风险;9幅地块未经检测被擅自种植农作物,如周浦镇某地块,原为工业生产企业,拆除后土地未经检测,周边居民擅自种植农作物,占地面积约1300平方米。
(五)行政事业单位受托监管企业经营管理审计调查情况
截至2019年末,新区委托监管的企业有43家,其中10家为一层面企业,资产总额23.48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7.75亿元;2017年至2019年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0.56亿元,净利润3.39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委托监管企业作为新区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配套功能性企业,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单位布置的各项任务 。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
一是部分单位政企、事企脱钩不到位。 截至2019年末,10家委托监管企业中有5家尚未完成股权划转,仍由原委办局或所属事业单位出资人持有。
二是部分委托监管协议签订不及时。 区国资委与区卫生健康委、区规划资源局未签订委托监管协议,与区公安分局等5个部门在委托监管期限到期后未及时续签,对相关企业的委托监管关系、监管责任及监管要求不够明确。
三是部分委托监管企业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不健全。 有的企业决策制度不健全,未明确决策机构、决策事项、议事规则等内容,对下属单位需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事项不明确,如浦保公司、规划建筑设计公司;有的企业虽建立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但实际未按制度执行,存在决策程序不规范、决策记录不完整等现象,如文化传媒公司、人才市场公司。
四是部分委托监管企业内控管理不规范。 有的企业大额采购未按规定进行集体决策,部分采购活动未经询比价或询比价不规范,如浦保公司下属四分公司3份工程分包合同未报浦保公司集体决策,也未经招标或询比价,金额2386.34万元;有的企业资产管理不到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相关财务处理不规范,截至2019年末,社发资产等5个公司往来款长期挂账金额合计4675.21万元,包括应收账款合计1454.93万元,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合计3220.28万元,未及时清理。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9 年,区审计局对52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资金80.24亿元,核减资金2.81亿元,核减率3.50%。其中,国审项目20个,审计资金26.64亿元,核减率6.53%;委托审计项目32个,审计资金53.60亿元,核减率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投资超概算。 2019 年完成的 52 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中有6个项目超概算。如:张江微电子与信息产业拓展基地雨水泵站新建工程项目,超概算229.03万元;三林路某路段新建工程项目,超概算272.14万元。
二是部分项目仍存在高估冒算现象。 三林恒大地块土地储备等11个前期费用竣工决算项目,存在多计动迁补偿的情况,核减金额合计1.84亿元;40个工程竣工决算项目存在高估冒算现象,核减金额合计0.97亿元。如:曹路公交停车场新建工程项目,多层车库土建平整场地子目送审144956平方米,实际13981.15平方米,核减金额93.77万元;三林(懿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工程项目,安装工程发光灯片28瓦送审406套,实际未做,核减金额5.17万元。
三是部分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 如:某艺术馆工程项目中的展柜工程合同,金额394万元,张东路某路段新建工程项目中的设计合同,金额85.73万元,在实施过程中均以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未执行公开招标程序;川周公路某路段改建工程项目的施工总包单位为上海致力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将其承接的2标工程转包给个人负责施工,涉及资金3097.09万元。
五、区属企业审计情况
2019 年,区审计局按照新区关于区属国有企业审计“两年全覆盖”的总体要求,开展了对浦发集团、外高桥集团股份、科创集团、水务集团、投控集团、农发集团等9家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集团主业发展仍显不足。 如:投控集团战略投资功能未落地、对新区产业能级的提升效果不明显,下属高清公司基本丧失芯片研发功能;农发集团种源业产能大幅萎缩、未有效形成科研服务生产、生产促进经营、经营反哺科研的良性循环机制,现代绿色种养业、智能化植物工厂未实现预期目标;外高桥集团股份森兰商都商业房产一期自2014年1月营业至今未形成稳定的经营模式,截至2018年末,累计亏损4531.51万元。
二是部分企业重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 如:浦发集团下属惠物置业擅自转让地块开发经营权引发诉讼,涉及或有债务3.03亿元;水务集团下属临港大酒店公司擅自与其租户变更租赁协议,将之前合同约定的15年期1.48亿元定额租金调减了4298.50万元。
三是存量股权投资项目管理薄弱。 有的投资项目出现失控现象,如浦发集团下属汇房拆迁公司于2003年投资梁德拆迁公司并控股,但梁德拆迁公司公章、银行账户、会计账簿等均由民营方股东掌控,国有股东从未获得经营收益分红,且后续权利主张困难;有的投资项目退出时国有权益保护机制存在缺失,如农发集团下属孙桥股份公司在退出上海浦东现代农业温室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相关投资时,未将收益551.32万元纳入评估范围。
四是个别公司经营管控存在薄弱环节。 如:科创集团下属科技金融公司开展的委托贷款业务,有部分项目存在未对质押物进行真实性核查、未按规定取得抵押物价值评估报告、对相关单位及其关联方的委贷总额超过授信额度等问题;外高桥集团股份下属三凯进出口公司在代理化工品进口贸易业务中,存在货权控制缺失、业务操作违规并疏于监管等问题,涉及或有损失2455.58万元。
五是部分资产销售、租赁管理不规范。 如:浦发集团下属浦房集团在盛世天地楼盘销售时将其中的7套房屋以销售人员名义签署了虚假房产预售合同,一直未能撤销合同备案登记也无法对外销售;外高桥集团股份下属外联发公司持有的面积约3312.63平方米堆场被畅联物流占用,未与其签订租赁合同,也未收取相应租金。
六、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跟踪落实情况
——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一是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研究制定了审计整改1+1+X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二是有效推进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形成合力,区委巡察办公室与区审计局联合出台《关于构建浦东新区区委巡察和审计监督一体化机制的意见》,从计划沟通、信息共享、巡审协作、整改联动四个方面,进一步强化监督合力;三是加强与财政、国资、公安和检察等多部门的联动,认真开展问题研判和跟踪检查,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尤其是推动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强化“新官理旧账”的责任意识,不断提升监督成效。 对本报告中反映的41个问题的整改情况,区政府将依法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持续跟踪上年度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 对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42个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在去年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上作了专题汇报,区审计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函告催告、跟踪回访、加大审计结果公开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各责任部门和单位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多措并举,认真整改,目前已完成39个问题的整改,对于继续推进整改的3个事项,2个事项基本完成整改,1个事项仍在推进中。
七、审计建议
审计发现的上述问题,主要原因包括: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精准,执行不够有力,管理不够严格,导致预算缺乏硬约束、项目进度滞后、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反复发生;部分单位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不够到位,制定的政策措施不够合理,后续监督检查未能及时跟进,导致政策落实效果未完全达到预期;部分单位在民生资金使用、项目绩效管理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为此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绩效
一是 强化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财政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切实增强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有效衔接;二是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及时分解下达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断提高项目资金支出及核算的规范性,进一步加强项目采购管理及后续监管,切实提高政府专项债券等财政资源配置的效益;三是推进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水平,切实规范“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将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落实落地。
(二)完善工作机制,促进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一是 充分发挥政策制度引导效应,不断完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的制度建设,健全项目内部管理机制,紧扣民生福祉切实推动社会事业改革发展;二是加强对重点专项的监管,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及验收管理,严格把控项目建设进度与资金拨付的匹配度,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切实提高专项资金投入绩效水平;三是强化信息共享及协同管理,进一步提高数据采集、利用水平,加大跨部门项目的统筹协调力度,切实提升综合监管效能,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三)紧盯薄弱环节,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
一是 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提高投资概算的准确性及约束力,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加强合同履行和现场施工监管,切实履行建设单位的管理职责,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二是鼓励引导国有企业提高站位、夯实主业,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提升投资管理及风险管控的有效性,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和新区发展,切实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三是聚焦村级组织、学校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领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压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着力推进乡村振兴和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推动产业升级和社会事业改革发展。
八、关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快速响应、精准施策,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在审计署、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下,区审计局 按照 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要求 , 结 合 财政同级审和9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对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进行同步审计。截至2020年7月,新区各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2.56亿元;区红十字会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834.50万元,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24.39万件,已分配使用完毕。
从审计情况来看,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及时出台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款物管理、分配和使用总体比较规范,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也反映出一些短板和弱项,对审计发现的部分单位接受捐赠物资台账记录不完整、入账不及时等问题,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及时整改,组织完善捐赠物资管理台账和财务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