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草案)》的起草决策流程说明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文体旅游局(文物局、新闻办)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10-18 |
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草案)》的起草决策流程说明
一、制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草案)》的必要性
新场古镇于2018年7月启动申遗工作,与其他10个古镇(包括:周庄、甪直、同里、沙溪、黎里、震泽、锦溪、惠山、乌镇、西塘)一同申报“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遗项目。该项目已正式被国家文物局列为“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预计2025年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申报。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中指出,要重点推进云南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北京中轴线、西夏陵、江南水乡古镇、海上丝绸之路、二里头遗址、景德镇御窑遗址申遗工作。作为上海唯一入围联合申遗项目的古镇,新场镇申遗成功,将填补上海市没有世界文化遗产的空白,实现零的突破,意义重大。“江南水乡古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也是江浙沪两省一市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一次联合行动,对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具有重大意义。
《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的出台主要有两层意义。第一,制定本地区的保护办法是此次申遗的硬指标之一,是江南水乡古镇申遗成功的必要条件。目前,参与申遗的苏州、嘉兴、无锡等地已先后出台了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第二,制定该保护办法是遵循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和原则的手段之一,有利于切实加强江南水乡古镇的保护和管理,维护江南水乡古镇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传承保护好优秀历史文化遗产。
二、《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草案)》的起草过程
《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南水乡古镇办法(草案)》由浦东新区文体旅游局起草,初稿在2022年年初成型。在起草过程中,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参考借鉴了申遗项目其他成员,如苏州、嘉兴、无锡等地的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
2022年1月25日,第一次《保护办法》座谈会在浦东新区文保所召开,5位专家以及市文物局、区规资、建交委、新场镇、古镇公司等相关核心部门参会,根据与会各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保护办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改。2022年2月22日,第二次座谈会在新区办公中心召开,区文体旅游局主要领导以及新场镇主要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同时邀请了3位专家和新场古镇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出席。会后,根据各成员单位征询反馈单上的意见建议,对《保护办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2022年7月8日,新场镇牵头召开了新场古镇申遗工作专题会,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在会上对《保护办法》提出了修改意见,并据此对《保护办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改。经历三次修改后,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022年9月23日召开了第四次座谈会,主要征询了新场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古镇公司、古镇相关保护组织代表、商户代表以及居民代表等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收集到有效意见和建议共8条,采纳4条,并对《保护办法》完成进一步修改。2022年9月19日至2022年10月1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有效意见。2022年9月29日,就该《保护办法》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文物局)征询意见,未收到异议。
三、《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草案)》的主要内容
《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南水乡古镇保护办法(草案)》包括总则、保护与规划、管理与利用、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等5章,共36条。总则部分主要明确了江南水乡古镇各保护主体及其职责以及古镇保护经费的来源;保护与规划部分主要明确了古镇上的各类保护对象、古镇保护规划的内容、古镇应当开展的各项保护工作以及遗产区和缓冲区的保护要求;管理与利用部分主要对江南水乡古镇日常管理和开发利用提出了规范和要求;法律责任部分主要明确了可以依据现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保护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