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航头镇排水系统专业规划的行业审核意见
索引号 | SY0024568020202000304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市容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0-11-13 |
关于浦东新区航头镇排水系统专业规划
的行业审核意见
航头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上报浦东新区航头镇排水系统专业规划的请示》(航府〔2017〕187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以下行业审核意见:
《浦东新区航头镇排水系统专业规划》在《浦东新区污水处理系统专业规划》、《航头镇水系专业规划》、《浦东新区航头镇供水系统专业规划》、《上海市城镇雨水排水设施规划和设计指导意见》及航头镇各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础上,对单元内的雨、污水排水系统进行规划,使区域内雨、污水排水系统能够更加适应地区在新条件下满足“水安全、水环境、水资源”协调发展的要求,指导思想明确,规划原则正确,规划目标合理,规划方案基本可行,可作为下阶段工作的依据。
一、关于雨水规划
(一)规划范围
同意本次雨水规划服务范围定为航头镇南北两片集建区,总面积为19.97km2 ,具体包括:北部集建区,S32-规划S3-下盐公路-沪南公路围合区域,面积约为4.50km2 ;南部集建区,鹤立西路-规划S3-航三公路-飞桥港-沪南公路-咸塘港-老闸港-航梅路-石家浜-方窑路-林海公路围合区域,面积为15.47km2 。
(二)规划目标
同意规划提出的建立地区内完善的雨水排水系统,在设计暴雨重现期为P=3年的情况下,规划区域内无积水,可畅通排水的目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杜绝污水直排河道。
(三)规划标准
采用雨、污水分流的排水体制。同意雨水排水系统设计暴雨重现期为P=3年;综合径流系数0.5。
(四)规划方案
同意规划推荐的雨水排水方案,采用缓冲式排水模式。雨水管道的边界范围划分合理,道路及小区的高程控制原则合理。原雨水管道设计标准较低,同意小于Φ1000雨水管废弃,按新标准重新布置,可结合道路大修等工程同步实施。
二、关于污水规划
(一)规划范围
与雨水规划服务范围一致。
(二)规划水量
同意规划污水量按分类指标法计,地下水渗入量为平均污水量的10%计的标准进行安排。航头镇规划污水量约为8.9万m3/d。
(三)规划目标
同意规划提出的污水管道达标率与地区开发建设同步,至2030年,全面建成并完善地区污水排水系统。
(四)规划方案
同意规划推荐的污水排水方案,调整机场高速污水总管、沪南污水总管服务范围为向阳河-鹤立西路-鹤立东路-S3-航三公路。
同意规划推荐的结合沪南公路污水总管改建工程,调整原航园污水支线、航头污水支线污水干管走向,两污水支线合并并命名为新航头污水支线。于沪南公路、航都路东北角设置新航头污水泵站,泵站规模5.17万m3/d。新航头污水支线布置两根收集干管:
惠新港以北,沿航三路-航梅路-航园路-航都路铺设DN400 ~ 1000 污水管道至航园路、航都路路口,沿鹤立东路、航鸣路、航都路自北向南铺设DN400 ~ 600 污水管道至航园路、航都路路口,两路管道合并后继续向南铺设DN1200污水管道至自新航头污水泵站。
惠新港以南,沿航鹤路、闸航公路铺设DN400 ~ 800 污水管道至自新航头污水泵站。
航头地区污水经新航头污水泵站提升后纳入沪南污水总管。待新航头污水支线按本规划建成后即可废除方窑污水泵站及现状航头污水泵站。
同意设置机场高速污水总管、沪南公路污水总管连通管,沿沪南公路自航园路、沪南公路路口由南向北铺设DN600 ~ 1000 污水管道至S32,接入机场高速污水总管。该连通管近期可作为沪南公路污水总管改建期间航头镇南部区域污水临时出路,远期可作为总管连通管增加区域排水安全性,新建的污水管道可结合沪南公路改建工程同步实施。
同意保留经复核满足规划污水量输送的已建污水管道,地区内新污水支线干管和收集管道可结合道路新建、改建、大中修工程同步建设。
三、下一步实施建议
(一)目前,沪南公路及地铁18号线新建工程均在建,涉及沪南公路及地铁18号线工程范围内的管道,地铁工程范围线内的管道应尽快实施。
(二)所有利用的管道建议进行CCTV检测(可在道路大修或扩建、改建时安排),如有结构性缺陷的应同步修复。
(三)作为雨水的泄水河道宜按规划实施并进行疏浚。
(四)对雨水自流排放出口进行适当的归并,以便于日常管理。
(五)地块开发时,采取必要的减少雨水径流的措施,减少市政雨水管道的运行负荷。
浦东新区水务局
2018 年2月11日
(主动公开)
抄送:新区发改委,新区建交委,新区规土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务局办公室 2018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