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川沙新镇永安路装修垃圾 临时中转分拣场所备案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3044 |
文件编号 | 浦绿容〔2024〕118号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市容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5-10 |
关于同意川沙新镇永安路装修垃圾
临时中转分拣场所备案的批复
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川沙新镇临时中转分拣点备案的请示》(浦川新府〔2024〕2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对面村曹家宅69号的装修垃圾临时中转分拣场所备案,该场所位于川沙新镇永安路以南、川杨河以北、银生混凝土公司以东,具体范围以你镇上报的“一站一档”资料为准。
二、备案后,请你镇按照《浦东新区装修垃圾和拆房垃圾临时中转分拣场所设置备案及管理的规范要求》(浦绿容〔2021〕229号),加强进出场所的装修垃圾和各类分拣物的流量流向管理,落实场所内分类分区堆放,保持场所内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场所环保达标。
特此批复。
浦东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城管执法局,区废弃物管理事务中心。
浦东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