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浦镇规划河(大沥港-南七灶港) 河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0725 |
文件编号 | 浦水务〔2025〕16号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市容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2-24 |
关于周浦镇规划河(大沥港-南七灶港)
河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报批周浦镇规划河(大沥港-南七灶港)河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周府〔2025〕3号)及由南京水科院瑞迪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范围及内容
本次工程位于浦东新区周浦镇镇域内,规划河是浦东新区规划支级河道,规划河口宽为28-46米,河底宽8-20米,底高程-0.5-0.0米,陆域控制带宽度6-15米。本次周浦镇规划河(大沥港-南七灶港)河道建设工程西起大沥港,东至南七灶港,河道全长约229米,河口宽按28-46米,河底宽8-20米,底高程-0.5-0.0米,其中(大沥港-周园路)段陆域控制带宽度15米。
主要建设内容:河道开挖与疏拓工程、护岸工程、防汛通道工程、绿化工程和相关附属工程。
主要工程量:新建护岸约420米;新建防汛道路187平方米、新建绿化2526平方米等。
二、工程设计
(一)设计标准
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水工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5级水工建筑物。
除涝标准釆用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201.1毫米,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24小时排除,不受涝。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河道常水位为2.50-2.80米,设计低水位为2.00米,除涝高水位为3.75米,堤顶高程不低于4.2米。
(二)总体设计
原则同意本工程总体布置,本次周浦镇规划河(大沥港-南七灶港)河道建设工程西起大沥港,东至南七灶港,河道全长约229米,河口宽按28-46米,河底宽8-20米,底高程-0.5-0.0米,其中(大沥港-周园路)段陆域控制带宽度15米。
(三)主要建筑物结构断面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护岸结构设计方案。本工程新建1种护岸结构,其中周浦镇规划河(大沥港-南七灶港)所有岸段均采用生态预制块挡墙结构护岸(长度约420米)。
下阶段请对护岸结构的布置进一步优化。
(四)绿化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绿化设计方案。绿化设计应按照《上海市河道绿化建设导则》及项目现状实际情况进行布置。
(五)防汛通道
原则同意防汛通道设计。
(六)施工组织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施工组织方案。河道疏浚时,应满足结构物边坡稳定及周边建筑物保护规定;施工期间,土方尽可能就地处置,综合利用;禁止土方临时堆放在河道两侧保护带范围内,以确保工程安全。
三、其他
(一)请根据技术规划和进一步工作要求,对工程相关内容作进一步调整和补充。
(二)如因周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发生重大调整,对本工程设计方案产生影响的,建设单位因另行报批。本项目设计内容请设计单位函告相关周边建设主体。
(三)涉及工程范围内的相关管线,应根据管理单位意见进一步完善设计。
(四)落实好河道的后续养护管理工作,尽早发挥效益。
(五)工程概算另报相关管理部门审批。
特此批复。
浦东新区水务局
2025年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务局办公室 2025年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