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环运河(龙东大道-川杨河)河道建设 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6070 |
文件编号 | 浦水务〔2024〕177号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市容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11-28 |
关于外环运河(龙东大道-川杨河)河道建设
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基建项目和资产管理事务中心: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上报〈外环运河(龙东大道-川杨河)河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浦生态基建〔2024〕142号)及由北京中水利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范围及内容
本次拟实施的外环运河(龙东大道-川杨河)位于唐镇,规划主干河道,规划河口宽为53-73米,河底宽20米,河底高程为-1.00米,两侧陆域控制宽度各10-20米。本次外环运河(龙东大道-川杨河)河道建设工程北起龙东大道,南至川杨河,全长3.50千米,河口按规划宽度53-73米实施,河底宽20米,河底高程-1.0米,两侧陆域控制带按0-6米实施。
主要建设内容:河道开挖与疏浚、护岸工程、桥涵工程、防汛通道、绿化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
主要工程量:新建护岸约6687米;新建跨河桥梁7座;新建箱涵10座,新建防汛通道约5636米;新建绿化面积约53327平方米等。
二、工程设计
(一)设计标准
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水工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4级水工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5级水工建筑物。
除涝标准釆用3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223.2毫米,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24小时排除,不受涝。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河道常水位为2.50-2.80米,设计低水位为2.00米,除涝高水位为3.75米。堤顶高程不低于4.2米。
(二)总体设计
原则同意本工程总体布置,本次外环运河(龙东大道-川杨河)河道建设工程北起龙东大道,南至川杨河,全长3.50千米,河口按规划宽度53-73米实施,河底宽20米,河底高程-1.0米,两侧陆域控制带按0-6米实施。
(三)主要建筑物结构断面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护岸结构设计方案。本工程新建4种护岸结构,其中,龙东大道至川杨河以北30米段采用钢筋砼预制方桩基础+生态砌块挡墙结构护岸A型(A型护岸长度约5668.7米);外环运河与川杨河相交河口处采用钢筋混凝土悬臂式挡土墙结构护岸B型(B型护岸长度约97.3米);临时衔接段采用复合塑钢增强桩+草皮护坡护岸C型(C型护岸长度约450.2米);外环运河航油管线区域采用生态砌块挡墙+河底干砌块石护砌护岸D型(D型护岸长度约44.3米)。
下阶段请对护岸结构的布置进一步优化。
(四)桥涵工程
1、原则同意新建跨河桥梁3座、支河桥梁4座。其中,外环运河1号桥,预应力简支空心板桥,桥长58米、跨径组合18米+22米+18米、桥宽5.5米、梁底标高≧4.8米;外环运河2号桥,预应力简支空心板桥,桥长62米、跨径组合20米+22米+20米、桥宽5.5米、梁底标高≧4.8米;外环运河3号桥,预应力简支空心板桥,桥长58米、跨径组合18米+22米+18米、桥宽5.5米、梁底标高≧4.8米;吕家浜西侧桥,预应力简支空心板桥,桥长128米、跨径组合20米+22米+22米+22米+22米+20米、桥宽5.5米、梁底标高≧4.8米;南茅柴沟西侧桥,预应力简支空心板桥,桥长62米、跨径组合20米+22米+20米、桥宽5.5米、梁底标高≧4.8米;蛙泥泾西段东侧桥,预应力简支空心板桥,桥长84米、跨径组合16米+16米+20米+16米+16米、桥宽5.5米、梁底标高≧4.8米;西张家浜西侧桥,预应力简支空心板桥,桥长60米、跨径组合20米+20米+20米、桥宽5.5米、梁底标高≧4.8米。
2、原则同意新建支河箱涵10座。其中,单孔箱涵7座,单孔净孔尺寸2.0米-3.0米×1.5米,长度9.2米;双孔箱涵3座,单孔净孔尺寸为2.0米×1.5米,长度9.2米。
(五)防汛通道
原则同意防汛通道设计。
(六)绿化工程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绿化设计方案。绿化设计应按照《上海市河道绿化建设导则》及工程现状实际情况进行布置。
(七)施工组织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本工程建设期为设计度汛施工;护岸工程和桥梁工程安排非汛期施工,河道开挖疏拓时,应满足结构物边坡稳定及周边建筑物保护规定;施工期间土方尽可能就地处置,综合利用,余土外运;禁止土方临时堆放在河道两侧保护带范围内,以确保工程安全。
三、其他
(一)请根据技术规划和进一步工作要求,对工程相关内容作进一步调整和补充。
(二)如因周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发生重大调整,对本工程设计方案产生影响的,建设单位因另行报批。本项目设计内容请设计单位函告相关周边建设主体。
(三)涉及工程范围内的相关管线,应根据管理单位意见进一步完善设计。
(四)落实好河道的后续养护管理工作,尽早发挥效益。
(五)工程概算另报相关管理部门审批。
特此批复。
浦东新区水务局
2024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