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甲港水闸重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15-2024-04945
文件编号 浦水务〔2024〕114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市容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关于三甲港水闸重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基建项目和资产管理事务中心: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上报三甲港水闸重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浦生态基建(2024114号)及由上海市水利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位于浦东新区川杨河入长江口处,浦东机场1#库区和2#库区之间,工程范围西起现状水闸,东至长江口。

工程内容包括:移位重建三甲港水闸,水闸净宽50米;新建内引河道长约821米;新建一线堤防长约797米;还建内、外河水文测亭各1座,以及生产生活辅助管理用房等相关附属设施。

二、设计标准

工程等别为I等。

站身闸首、外河消力池、外河翼墙、外河堤防、北侧内河翼墙和内引河北侧护岸等主要建筑物为1级水工建筑物;内河消力池、南侧内河翼墙和内引河南侧护岸等次要建筑物为3级水工建筑物;外河临时围堰为4级水工建筑物。

工程合理使用年限,闸首、外河消力池、外河翼墙、外河堤防、北侧内河翼墙和内引河北侧护岸等1级水工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100年;南侧内河翼墙、内河消力池和内引河南侧护岸等3级水工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防洪(潮)标准同两侧一线海塘,采用200年一遇高潮位(6.29米)+12级风正面袭击标准,根据规划,水闸南侧(含水闸)新建堤防采用 12 级风上限(风速 36.9米每秒),水闸北侧新建堤防采用 12 级风下限(风速 32.7米每秒)。

除涝标准采用20-3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对应1963雨型及相应潮型,24 小时排除不受涝。

抗震设防烈度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

三、工程设计

(一)总体设计

原则同意本工程总体设计。

重建水闸外移约1.13千米,近浦东机场2#围区侧布置;水闸为5孔,单孔净宽10米、总净宽50米;两侧采用空箱结构与引堤衔接,水闸北侧引堤(含空箱)长约231.5米,水闸南侧引堤(含空箱)长约116米;水闸纵向总长 328米,包括内河防冲槽、内河海漫、内河翼墙、内河消力池、闸首、外河消力池、外河翼墙、外河海漫、外河防冲槽;闸外约132.5米范围布置合金石笼护底;水闸外河侧两侧布置导流堤,北侧导堤长约243米,南侧导堤长约388米。

新建内引河(老闸外侧引堤堤头-新建水闸内河防冲槽),长约821米;新建北侧一线堤防长约797米;还建内、外河测亭,通过引桥与堤防衔接;结合水闸结构新建生产生活辅助管理用房约2670平米。

(二)机电及金属结构

原则同意本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计。

1、金属结构

本工程金属结构部分包括工作闸门、检修闸门和防汛闸门及配套的启闭设备。工作闸门共5扇,南侧边孔采用露顶平面直升门,其余4孔采用潜孔平面直升门,配套启闭设备为液压启闭机。内外河侧均设置检修闸门,门型采用浮箱式叠梁门,临时设备起吊。堤岸沿线人行和巡视通行孔共5处,配备钢结构平开防汛闸门5扇。

2、电气工程

用电负荷为二级负荷,采用二路10kV电源供电,二路电源互为热备用,以电缆引入新建10kV变电站;主要用电负荷电压等级为0.4kV,设置210/0.4kV变压器。

水闸设有计算机监控系统,系统由现场检测控制级和中央监控管理级二级组成。

(三)内引河工程

原则同意本工程内引河道设计。新建内引河(老闸外侧引堤堤头-内河防冲槽),长约821米,河道中心线距离浦东机场2#围区堤防堤顶边线约140米,河口宽度120米、河底宽度80米、河底高程-1.50米;结合现状工况,采用AB两种新建护岸结构,总长1563米,并设置衔接段护岸约87米。

(四)堤防工程

原则同意本工程堤防工程设计。新建北侧一线堤防长约797米,大堤堤顶线平行于内引河中心线布置,基本与2#围区北侧堤防堤顶线平行,西侧与现状水闸外河北侧大堤衔接、东侧通过新建水闸引堤段与2#围区侧堤衔接,形成防洪封闭线。根据滩地高程采用三种堤防断面结构,堤顶采用钢筋混凝土深弧形防浪墙。

(五)水文观测站工程

原则同意水文观测站工程设计。新建内、外河水文观测站各1座,采用岛式布置,通过引桥与堤防衔接。其中,外河观测站采用11.4米×10.2米方形平台、桩基承台结构,上部观测亭建筑面积50.4平方米,引桥总长约382米;内河观测站采用11.2×14.2米方形平台,桩基承台结构,上部观测亭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引桥总长约22米。

(六)生产生活辅助管理用房

原则同意生产生活辅助管理用房设计。结合水闸结构,新建启闭机房、高低压配电房、开关站、中控室、消防控制室、机房、二次设备室、防汛仓库等生产生活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约2670平米。

四、施工组织设计

原则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施工方案、施工布置及施工进度安排。

五、其他

(一)请根据技术规范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及进一步工作要求,对工程相关内容做优化调整和补充。

(二)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请到浦东新区水务局办理行政许可;涉及海塘开缺,请到上海市水务局办理行政许可。

(三)根据养护管理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设计。

(四)工程概算另报相关管理部门审批。

特此批复。

 

                           浦东新区水务局

2024918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务局办公室                              20249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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