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汇自来水公司供水片区区管道路消火栓 补建工程(二期)设施接管单位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4040 |
文件编号 | 浦环〔2024〕156号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市容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7-17 |
关于南汇自来水公司供水片区区管道路消火栓
补建工程(二期)设施接管单位的批复
局基建项目和资产管理事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上海南汇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片区区管道路消火栓补建工程(二期)设施量接管单位的请示》(浦生态基建〔2024〕82)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新区、局市政设施移交接管相关规定和行业管理要求,及国有资产归口管理原则,由你单位组织实施的南汇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片区区管道路消火栓补建工程(二期)已竣工,其市政设施由区供排水管理事务中心组织供水企业落实维护保养职责及设施量入账等工作。
接文后请与区供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取得联系,并按照移交接管相关规定和行业规范,做好市政设施达标移交接收等工作。
特此批复。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供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7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