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江“城中村”改造项目江欣田B05-17地块绿地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0429 |
文件编号 | 浦绿容〔2025〕8号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市容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1-16 |
关于张江“城中村”改造项目江欣田B05-17地块绿地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
上海中建张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张江“城中村”改造项目江欣田B05-17地块绿地工程上报初步设计的请示》(司设字〔2024〕1号)收悉。经研究,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浦东新区张江镇,东至广兰路、西至马家浜河道,南至江春路、北至吕家浜河道,占地约0.4865公顷(以实测为准),规划地块性质为公共绿地。
二、工程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土方工程、园路铺装、景观小品、配套建筑、室外水电等配套工程。
三、总体设计
(一)本绿化工程以“灿烂张江栅”为设计主题,结合现状街巷尺度,搭配景观小品,延续江南风情特色,塑造一个以景观为特质,以游憩休闲、景观观赏、邻里交流等多种功能叠加为内核的绿色休闲场所,总体定位符合地块特点及绿地的设计要求。
(二)本工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4865平方米。其中绿化种植面积3507平方米,占总面积72.09%,园路、铺装场地面积1358平方米,占总面积27.91%。总体经济指标符合《城市绿地设计规范》要求。
四、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本项目初步设计内容。
(一)种植设计
植物种植以伏的疏林落叶乔木混,以自然式的种植为主,根据不同的空间环境进行具体布置。
风貌景观种植区:位于地块东侧,为延续原有江南水乡风情,保留原有大香樟,梳理下木。在入口处点植樱花,建筑外围处循环间隔种植水杉和山茶,丛植棣棠、常绿鸢尾软化硬质水岸,沿路以常绿灌木和开花地被多层次序列布置,打造具有秩序感的入口空间;
滨河游憩种植区:衔接风貌区,水岸丛植樱花、银杏和水杉,另一侧种植香樟、四季桂、鸡爪槭组团式种植,下木搭配开花色叶灌木粉花绣线菊、茶梅、金森女贞、毛鹃等,创造宜人的游憩空间;
杉林花趣种植区:位于地块西北转角,植物种植以水杉为主,点植乌桕、朴树、鸡爪槭,搭配常绿植物香樟、四季桂,下木种植长效花境,形成四时景易的雅致休憩空间;
疏影活动种植区:位于地块南侧,以乌桕、银杏、水杉、榉树为主,搭配樱花、梅花、桂花、木芙蓉等开花小乔,下木种植黄馨、亮晶女贞、大吴风草、绣球、夏鹃等组团式种植,营造疏林草地的林下活动空间。
本工程彩化植物占总植物量比大于70%,主要特色树种为乌桕、水杉、樱花、鸡爪槭、银杏等。
(二)竖向设计
竖向设计应满足植物生态习性要求,现状场地应与周边市政道路标高顺接,结合场地的地形特点、平面功能布局,宜就地平衡土方。
(三)园路铺装
主园路宽2米,应采用黑色沥青加红蓝双划线并按上海市绿道标准设计,次园路宽1.2-1.7米,采用仿石砖,局部增加汀步。
(四)给排水
绿地内雨水按照道路坡度排至市政道路,市政道路雨水排入就近道路排水系统。绿地灌溉采用设置洒水栓形式人工浇灌。
(五)电气及照明
保障必要的照明系统,园灯设计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着重突出重要节点的点光源如休憩地坪处景观亭等。照明灯应采用节能灯具。
五、其他
(一)绿地内应按规范设置座椅、植物铭牌、标识系统。
(二)其他请按照专家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设计,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绿地建成后应经绿化部门进行公共绿地(防护绿化)验收后方可对外开放。
特此批复。
浦东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5年1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浦东新区绿化管理事务中心。
浦东新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 2025年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