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索引号 | XB1317240-2017-033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市容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7-08-30 |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有关讲话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领导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要求,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沪安委会〔2017〕3号)、《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浦府〔2017〕145号)要求,自即日起至2017年10月底,在我局职责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以“问题、目标”为导向,以“严”字为准绳,以强化责任、推动落实为要求,坚持全面检查与突出重点相结合、企业自查与行业督查相结合,局系统各行业条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确保城市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二、检查重点和内容
(一)检查重点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单位重点检查我局职责范围内所涉及行业管理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具体包括危险品、在建工地、公用设施、水务设施、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车辆)等行业领域。
1、危险品安全:局职责范围内涉及到放射源、危险化学品及废弃物等储存、使用、处置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检查。
2、在建工地安全:局绿化林业、市政公用、环保水务、市容环卫条线负责的在建项目的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检查。
3、公用设施安全:燃气、电力、供水等设施及其运维的安全生产检查。
4、水务设施安全:水闸、排水、河道综合整治、防汛防台等水务设施运行管理的安全生产检查。
5、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公园所、各城管署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地铁出入口、广场、公园绿地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生产检查。
6、特种设备(车辆)安全:渣土车、环卫车等专业作业车辆及自动扶梯、厢式电梯等在运输作业或运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检查。
(二)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
2、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高温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技能操作、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3、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车辆)、危险品、公用设施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行业设施设备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潮汛暴雨持续高温等灾害性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沪安委办〔2017〕13号)、《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的各项要求,加强汛期、高温安全检查和隐患检查,强化灾害性天气超前防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及信息报告制度,加强汛期应急值守等工作情况。
4、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和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落实情况,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动火作业防范执行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管理情况等。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三、工作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
各基层单位按照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结合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明确职责分工、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细化措施,层层动员。对照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局行业监管管理的各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情况要在企业内公布,并报送上级管理部门。
(二)深入检查、集中整治、重点抽查阶段(8月、9月)
各基层单位根据各自制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对安全隐患开展集中整治,不留监管空档和死角。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风险企业做到检查全覆盖。
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局安委办,持续保持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三)实地督查、巩固提高、总结推广阶段(9月、10月)
各基层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时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对风险高的企业重点检查。局安委办将成立督查小组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基层单位及相关企业开展综合督查。
各单位对隐患整改完毕的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的长效管理工作制度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经验和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局成立由章灿钢局长任组长,黄伟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访应急处,具体负责牵头组织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按照《浦东新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规定》及《浦东新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党政领导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摸整治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和盲点,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督查,了解工作进展,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严格执法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任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相结合,坚持打防并举,整顿和规范相结合,做到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研究对策,细化整改措施,对行之有效的方法,要上升为制度规范,提升安全治理科学化水平。对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的企业,要重拳出击,坚决打击。对大检查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检查不严格,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确保大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从严惩处。
(三)加强信息报送,推动长效管理
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从8月至10月,各基层单位至少报送一篇有关大检查情况信息,每月10、20、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见附件),每月24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汇总)。10月24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要求报送的材料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每期应报告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正反面典型案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措施建议等。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信息交流和总结报告等工作制度,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特此通知。
附件:局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
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
2017年8月21日
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 2017年8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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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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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领域 | 排查治理重大隐患 | 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 执法处罚 | 联合惩戒失信企业 | 问责曝光工作不力单位人员 | |||||||
排查 | 已整治 | 整改率 | 关闭取缔 | 停产整顿 | 暂扣吊销证照 | 罚款 | 追究刑事责任 | 单位 | 人员 | |||
(项) | (项) | (%) | (起)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人) | (家) | (家) | (人) | |
合计 | ||||||||||||
1.煤矿 | ||||||||||||
2.非煤矿山 | ||||||||||||
3.化工 | ||||||||||||
4.烟花爆竹 | ||||||||||||
5.工贸 | ||||||||||||
6.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 | ||||||||||||
7.建筑施工 | ||||||||||||
8.消防 | ||||||||||||
9.其他行业领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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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从8月份开始,请各基层单位每月10日、20日、30日前填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统计表》,数据为大检查开展以来的累计数据。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