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区政协五届第五次会议第177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XB5300000-2016-020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1-04-26 |
姚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地区法律服务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新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工作的关心。加强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意义重大,对我们的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浦东新区正处于二次创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既顺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也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
一、浦东新区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相比上海市的其他区县,浦东新区在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基础方面有其复杂性和特殊性。从行政区划上分析,浦东新区辖12个街道,24个镇;从产业布局分析,浦东新区既有引领经济发展前沿的陆家嘴金融贸易中心,又有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还包括了广大农村区域。在此背景下,浦东新区司法局通过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专业律师、人民调解员三支法律服务队伍的重要作用,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推广法律服务进村居,发挥基层司法所的重要作用
浦东新区现有36家司法所,承担法制宣传教育、基层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等多项职能。通过发挥各镇司法所的法律服务职能,有效改善了农村地区法制环境。
1、加强农村地区普法宣传,增强民众法制观念。一是举办社区法治讲座。组织包括专职律师、人民调解员、法官、检察官等组成的讲师团开展“法制讲座进乡村”活动,聚焦医疗卫生、房产纠纷、老年人权益保护、婚姻家庭等民生热点法律问题,为村居民普及、解答法律问题,引导居民群众树立在常生活中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困难靠法的意识。二是张贴法治宣传画和法治展板巡展。设计制作以新颁布施行的法规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宣传画,张贴在全区1200多个村居委的法制宣传栏。围绕十余个群众热切关注的法律主题制作法制展板,全年在各个街镇巡展,为村居民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提供更多途径。三是充分利用各类法宣阵地,加强媒体宣传。发挥好法治主题园、宪法主题广场、各街镇法制宣传栏、电子法律显示屏等现有法治文化阵地的优势作用,提高居民法制意识。
2、各镇通过深化律师“双结对”工作,拓展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途径。目前全区共有81家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结对,687名律师与全区各村居委调委会结对,形成了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居村委调委会联合调处矛盾纠纷的联动机制,成功参与化解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和集访集信等群体性事件。书院镇实行“律师服务团”工作制度,通过律师代理诉讼解决信访矛盾、参与调解各类民间纠纷、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等途径,切实提升了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航头镇在做好前期调研、掌握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完善和规范了“双结对”工作制度。深化村居与律师结对,指导各社区工作站与律师结对,进一步扩大了结对工作的覆盖面。宣桥镇还通过引入律师参与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使一些久拖不结的缠访闹访案件得到了有效化解。2015年,宣桥镇引入律师顾问团,共接待法律咨询250余件,参与受理各类信访案件58件,结案50件,出具专业规范的调解协议书、调解意见书 17件,5起包案全部调处成功,息访人数近70人。
(二)引导律师拓展农村法律服务市场,发挥律师专业作用
浦东新区现有律师4637名,律师事务所226家,是一支高精尖的法律人才队伍。在改革开发不断深化和扩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快速发展过程中,浦东新区司法局始终重视发挥律师队伍的专业作用。
1、组建浦东新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切实发挥律师法律参谋和智囊团的作用,为政府建言献策。新区司法局组建由资深律师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团,充分发挥法律智囊作用,服务政府科学理政和依法行政,目前已是第三届。顾问律师通过提供书面法律论证意见、参与现场办公、参加工作组等形式,为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如康桥“血铅”事件发生后,公民律师事务所、融孚律师事务所等所的知名律师均受邀参与法律咨询,就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政府的角色定位以及处理方式等,发表专业法律意见,为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处理该事件提供了法律依据。顾问律师还坚持每周参加区领导信访接待工作。积极配合区领导疏导缓解一些来访群众的过激情绪,对于必须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的问题,积极引导来访群众通过诉讼程序加以解决,并指出解决的方法,从而使一些来访群众弄清了解决问题的途径,避免了盲目的重复上访。
2、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发挥律师专业技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近年来,新区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引导新区律师充分发挥第三方优势,运用专业法律知识、专门法律技能参与信访突出矛盾化解工作,对农村地区信访疑难案件开展核查、分析、评估、化解工作,在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维护来访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近五年来组织、引导多家律师事务所律师以第三方身份,运用法律咨询、法制教育、调解和法律援助等形式,介入了信访突出矛盾的化解,推动了信访积案的化解和终结工作,为维护新区社会稳定发挥了独特作用。组织、引导律师积极发挥专业第三方身份优势,参与重大矛盾调处,服务一方平安。在川沙新镇A1地块(迪斯尼项目)的动拆迁中试点性地引入申达律师事务所全程参与该项目的法律服务工作,通过律师拆迁前提前介入,搭建公信评议平台,积极宣传有关动拆迁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化解矛盾,使政府直接主导解决动迁矛盾转变为政府引导以法律方法和调解手段推进动迁工作。实践证明,这一做法取得了良好效果。
3、组织律师积极开展农村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是我国最早设立的政府法律援助机构,隶属于浦东新区司法局。中心自1995年成立以来,一直非常注重农村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工作,近三年来,中心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7539件,接待、接听农民工法律咨询15436人次,有力地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浦东新区作为全国农民工输入最多的地区之一,新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服务网络和强化协同保护等各种措施,切实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1)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先接待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对文化水平较低的农民工填写法律援助申请予以具体指导,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法律援助申请做到当天审批并指派律师办理,不受10个工作日审批时限的限制,对群体性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做到上门接待和受理。
(2)成立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在法律援助骨干律师队伍当中,挑选出50名业务素质过硬、热爱法律援助事业、劳动保护经验比较丰富的律师,成立了上海市第一支农民工法律援助律师志愿团,专事承办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2348&68609999”法律咨询专线中专门设立了农民工法律咨询热线,并由5家律师事务所负责接听、解答农民工法律咨询。
(3)成立劳动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针对农民工法律援助事项中劳动争议占主导地位的实际情况,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浦东新区劳动仲裁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通过律师现场接待咨询,代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提供仲裁代理等方式,使农民工获得及时有效、一条龙的法律援助服务,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能优势,进一步强化了对农民工的权益保护。
(三)打造“三不”工作长效机制,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伴随浦东二次创业和社会的转型发展,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一些行业、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日趋复杂和高发,新区现有1313个基层调解组织、35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7811名人民调解员立足基层一线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
2005年以来,新区在总结自身经验,借鉴其他地区有益探索的基础上,积极尝试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目前,初步形成了区层面以委托调解为手段的与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和信访部门间的衔接互动。同时,通过以“三不”(即“一般矛盾不出居(村)委、疑难矛盾不出街道(镇)、矛盾不上交”)工作为长效机制,将综治、信访、法院、公安机关、建交委、民政、教育等16个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力量进行整合。在街镇层面,通过以司法所为平台,与派出法庭、公安派出所、稳定办、综治办、信访办、卫生、劳动、土地、房屋管理等部门的联合互动。据统计,自2013至2015年9月,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矛盾纠纷153102件,调处152621件,成功率为99.69%,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91650份。邻里、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等传统一般民间纠纷76090件。专业性行业性领域纠纷77012起,其中,受理民事纠纷委托调解36913件,受理轻伤害和治安案件委托调解7878件,医患纠纷1167起,物业管理纠纷380起。
二、“十三五”时期继续加强农村法律服务的措施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上海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决定性阶段,也是浦东推进二次创业、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为保障这一阶段的稳定发展,加快解决城乡法律资源分布不均衡、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浦东新区将充分发挥政府、律师、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健全农村法律服务资源体系建设
深化双结对工作,推动城市法律服务资源向农村下沉,在现有结对工作基础上,继续推广律师事务所与街镇、村居双结对范围,鼓励律师进村居“点对点服务”,建议在各镇建立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村建成律师工作室、法律援助联系点等便民法律服务点,由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定期值班,村居和基层群众遇到法律问题时,可随时与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联系,改变以往优秀法律服务资源集中在城区的局面。
(二)拓展政府法律顾问体系建设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很有必要。它既是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的标准配置,同时也是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必备条件。
目前各镇政府均已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针对政府重大决策、信访案件、集体动拆迁等案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下一步将法律顾问制度推广到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立完善的法律顾问体系,保障农村地区的稳定发展。
(三)加强农村法律人才队伍体系建设
一是整合农村现有法律服务队伍。整合镇司法所人员、人民调解员和派出所民警等具有基层法律服务实践经验的人员,定期排查并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日常性的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工作,及时掌握农村居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探索加强农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和加快农村律师行业规范发展。
二是加强农村法律教育培训。由基层司法所牵头开办法律培训班,不断提高基层法律服务人才的法律专业素养;在农民中加强法律宣传,开展普法活动,传播法律知识,提高村民法制观念,树立维权意识。
(四)落实农村法律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探索编制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促进农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可持续。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扶持农村地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财政保障公益性服务补偿机制,健全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律师定点服务补助等制度,激发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热情。
(五)完善农村法律援助体系建设
针对农村法律需求不断扩大的现实,把与农民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法律纠纷纳入法律援助范畴、扩大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覆盖面已日益迫切。按照现有的法律法规,虽已将困难群众因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劳务)争议、交通事故和医患纠纷等事项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和工伤索赔更是免于审查经济状况,但与农民对法律援助的需求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日前,上海市司法局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和习近平同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出台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拟在本市现有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包括医患纠纷、劳务纠纷、有毒有害食品损害等)的基础上,将农资产品质量纠纷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针对农村法律需求量不断增加的趋势,新区法律援助中心将加大对基层干部的业务培训,明确法律援助条件、范围、流程及各项便民服务要求,要求街镇广泛宣传、认真排摸、密切关注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就援。同时加强对法律援助律师队伍的管理,严肃执业纪律、严格办案规范,确保涉农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通过及时有效的各项服务,确保农民和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