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司法局职能介绍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3-06

  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是浦东新区的政府组成部门,主管新区的司法行政工作,设13个内设机构。

  (一)依法治区秘书处

  (二)办公室(审计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三)政治部

  (四)法律事务协调处(政务公开办公室)

  (五)立法事务处

  (六)社区矫正处(教育帮扶处)

  (七)行政复议处

  (八)行政应诉处

  (九)执法监督处

  (十)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十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十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行政审批处(综合监管处))

  (十三)律师工作处

 

  

  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推进本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镇的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区政府的法律顾问责任,推进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开展立法调研,参与区政府重要决策和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论证和建议,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协调和合法性审核,负责各部门、各街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四)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承办区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审核。负责综合协调本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执法检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本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本区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管理、指导本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推进本区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本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本区法律服务资源,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组织开展本区法治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办理本区涉港澳台法律事务。负责本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区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本区政务公开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